1、规划工程概念方案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规划工程概念方案设计设计工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项目1.2 项目地点:1.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n 规划净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扣除楼座覆盖面积后,景观用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第二条 设计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 景观工程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既甲方提供地形图,设计要求等)2.3 国家及地方有关景观工程设计的法规、条例和现行相关设计规范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阶段一
2、:项目启动与景观设计风格分析3.1.1周边区域调查并确认设计方向;3.1.2甲方提供景观工程设计所需图纸等资料之后,将由乙方指派主设计师 和甲方代表共同开始现场和周边区域调查。项目调查的内容为场地及周边的现状条件和周边同类型项目,同时收集相关资料。项目调查之后,乙方将与甲方商议并初步确立项目景观(风格)设计方向;3.2阶段二:概念方案设计3.2.1设计目标:根据甲方和乙方的共同讨论和分析,达成以下共识: 3.2.2设计内容及图纸包括但不限于:n 彩色总平面图 (彩色总平面图,电脑、手绘表现均可);n 景观分析图、系统分析图(功能分区示意图、道路交通分析图、景观水体分析图、空间及视线分析图及其他
3、需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等)n 景观设计示意图片;(示意图片只在帮助乙方说明设计创意、风格的前提下不限张数但必须紧扣设计主题);n 设计概念及整体构思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概况、背景、竞争态势分析;勘察项目现场,分析项目的周边环境(附周边环境图片)和城市的文化特点(自然文化和人文文化);项目的景观设计目标及设计原则、方案创意及构思、功能布局及系统分析等,结合项目的整体规划、建筑特点和策划要求来确定项目的景观定位(景观风格)等;n 景观效果图若干张,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鸟瞰效果,重点区域效果等;(设计单位根据表达效果酌情提供)n 设计说明;n 经济指标(估算);设计成果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内容为
4、:n PPT演示文件;n 方案本册为A3幅面,效果图、景观设计示意图片均应为清晰的彩色图片,并在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及完成日期;n A1-A0幅面彩色总平面图,以展板形式提供;n 提交与方案本册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1套,其中:CAD文件为dwg格式,各参考图片、效果图均为JPG等格式;3.3设计修改、变更及责任3.3.1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乙方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3.3.2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甲方书面提出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直至甲方认可(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为止;3.3.3乙方应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
5、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第四条 设计日程4.1 阶段一:项目启动与景观设计风格分析,提交“景观设计发展计划书” 完成日期 月 日之前4.2 阶段二:第一次提交概念方案设计初稿 完成日期 月 日之前4.3阶段三: 完成规划概念方案终稿4.4 本合同所称之“完成”,以乙方提交该阶段全部设计成果并经甲方审核书面认可为标志(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第五条 设计咨询费及支付方式5.1 设计费5.1.1双方约定的本合同设计费总价为贰万元人民币,此设计费用已包括设计费、 份A3文本,以及电子文件拷贝费用、制作费、税金、其它设备使用和办公费等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5.1.
6、1.1甲方修改设计方案:5.1.1.1.1甲方对已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颠覆性修改(与设计书面的要求完全不同的修改属于颠覆性修改),修改设计费按照下述单价原则计算:景观工程概念方案设计费,以20元人民币/平方米取费;5.1.1.1.2甲方对已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技术性修改(对设计书面的要求提出合理且优化的修改为技术性修改),修改设计费不另行计算。5.1.2 如甲方非因乙方违约原因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乙方已完成工作须经甲方书面确认),设计费按照约定比例支付;5.2 甲方支付乙方的设计费进度为:5.2.1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 20 %的,即人民币 400
7、0元(大写:肆千元整 ),作为前期设计费用(定金);5.2.2 乙方按合同要求向甲方第一次提交概念方案成果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的40,即人民币 8000元(大写:捌千元整 ); 5.2.3 乙方完成规划概念方案终稿,并经甲方通过 ,在提交图纸后3日内,付清余款。5.3 如果乙方的设计方案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将与乙方进行景观工程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合作,本合同约定的概念设计费可在上述全部设计费总价中抵扣。第六条 甲方责任6.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相关的国家强制性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6.2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甲方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对图纸签字确认
8、并按约定日期和数额付给乙方款项和相应阶段的设计费;6.3 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设计成果以书面形式进行及时的意见反馈和确认;6.4 设计过程中,因甲方变更设计内容、规模而对所提交设计图纸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有重大改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应适当增付设计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第七条 乙方责任7.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政府批准文件、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及设计资料进行各阶段的设计工作;7.2 乙方提交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深度的规定;7.3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7.4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
9、方提出的时间节点安排设计进度;如遇调整,乙方有义务满足甲方的合理调整要求;7.5 因本合同形成的任何成果性结论和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已支付完全款情况下);7.6 乙方在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后,应按照甲方要求及审查意见,及时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修改和补充;7.7乙方应确保其设计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第八条 违约责任8.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地址向乙方提前一周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如乙方无异议,则解除;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以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汇报要求及第五条约定的单价
10、原则为标准,甲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核定,(工作量以实际设计进度及实际提交并经由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成果为依据,由甲方进行评定)如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得出的设计费已超过定金时,甲方应补足超出定金部分的设计费。8.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逾期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承担应付未付设计费用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8.3若乙方委派的设计人员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设计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更换,此过程不得影响本
11、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8.4 乙方应负责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第九条 保密条款9.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9.2 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 合同总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
12、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9.3 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4 本条及其相关的义务和利益在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 年内继续有效。9.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及香港上市规则规 定必须披露的资料,不属于本条约定的保密范畴。第十条 免责条款10.1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或即使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的,且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所有事件,包括因政府政策变更或政府命令、天灾、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13、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如果因为乙方未采取减轻损害的行动而导致甲方的损失增加,增加部分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0.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0.4 发生不可抗力后,双方应当立即相互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合同各方有权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10.5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14、;协商解决不成时,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12.1 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12.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司公章后生 效,在乙方将正式设计成果(见第二阶段之设计内容及图纸)提交甲方,同时甲方结清上述设计费用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口头或书面达成的有关意向书、备忘录等,均由本合同而取代,凡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均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订后,任何对于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
15、双方公司公章确认。12.4 本合同一式 4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5 乙方提供的函件必须有中文,可以中英文对照,但应以中文为准;本合同内容中文表述和英文表述不一致的,以中文表述为准。12.6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12.7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下列地址真实有效,各方依此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信函均视为有效送达。12.8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精选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