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销合同卖方:新乡市左岸商贸有限公司(甲方)买方:顾新利 (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第一条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供货给乙方烟酒: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洋河蓝色经典海之蓝125元75箱56250元洋河蓝色经典梦之蓝640元50箱192000元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335元60箱120600元55度十五年五粮液34060箱122400元50度十年五粮液16060箱57600元合计548850元总计金额:伍拾肆万捌仟捌佰伍拾元元整。付款方式:首付款为壹拾肆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余款肆拾万元整应在2013.03.15交付。甲方收款单位名称为:新乡市左岸商贸有
2、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分行平中支行,账号:418201040122087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付商品。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0.5%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