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式起重机安、拆、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南阳市卧龙区恒康租赁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租赁乙方的塔机,为明确有偿租赁债权,双方本着自愿、诚信、合理、互利的宗旨,签订以下安、拆、租赁合同:一、设备名称及工程概况甲方租赁给乙方 QTZ 型塔机 台,用于 工程,该工程 层,高度 m,位于 由 建筑公司施工二、塔机安、拆、租赁及工资该塔机独立高度按拆费为 元/台(含25t以下汽车吊费用),租赁费为 元/台月(租赁费不含司机工资,塔机司机由工地支付,工资为 元/人,工地负责塔机司机食宿)。三、其他费用1、塔机进出场费为 元一台,进场安装完毕付清。2、塔机预埋支腿或螺栓费为 元一套,安装完毕付清。四、计费
2、及报亭时间塔机自乙方安装完毕之日开始计费,使用完毕,甲方报亭,付清租费,拆除之日不在计费,若因其他原因(道路不通、脚手架、电线等影响)使塔机不能拆除及出场,租费继续计算。以上结算时乙方提供收据。五、双方责任:1、甲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基础资料:施工许可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等并协助乙方完善资料签字盖章手续。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道路的铺设与平整,为塔机安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将设备运输到安装地点。3、甲方负责清除各种障碍及临时电源线,提供安全、有效的电源,并将塔机所需电源引至塔基附近。4、甲方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主要负责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督。5、甲方委派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安装过程
3、中的有关事项。6、甲方在安装现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安装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施工,无关人员不得在作业现场停留。7、甲方在塔机顶升附着时,需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便于准备工作。(顶升作业中所用电焊机、乙炔、氧气、锚固件均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附着框安装部位的操作平台的搭设、预埋铁件的制作与埋设)8、甲方负责一次性基础、塔机电路、主电缆至塔机基础上并配备专用配电箱,塔机基础维护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利于塔机检测。9、若甲方和工地违章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10、乙方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安装前的申报资料。取得批准后方可安装。11、乙方安装前需和甲方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塔机完好,各安装部件齐全后方可作业。12、乙方承担安装
4、任务所需人员的组织工作,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3、乙方严格按照安装方案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安、拆、顶升与附着安装任务14 、提供安装验收资料一套。15、 乙方负责塔机各项维修,乙方安排司机必须服从施工企业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若司机不服从甲方工地管理、或恶意刁难、工地进行批评教育若屡教不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司机。16、本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本设备转让、出租或抵押。17、春节期间最多报停15天,如少于15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六、付款形式所有付款均以现金结算,塔机安装完毕后付安装费 10000.00 元/台,租赁费每月月底前付清,余款拆除前付清。七、违约处理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和执行合同条款,若中途需变更条款,必须取得双方同意后方能变更,若单方变更则属违约,由该方负违约责任。八、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市建委安检站一份,任务完成、款项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