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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T 2568-2019 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四川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64783 上传时间:2022-10-16 格式:PDF 页数:17 大小:1.4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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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35.240.60 R 12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5682019 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 2019-04-16 发布 2019-05-01 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建设规范 . 4 4.1 总体逻辑结构 . 4 4.2 功能模块 . 5 4.3 接口 . 9 4.4 安全 . 10 5 运行规范 . 11 5.1 概述 . 11 5.2 参与主体 . 11 5.3 运营模式 . 12 5.4 业务流程 . 13 参考文献 . 16 DB51/

2、T 25682019DB51/T 25682019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互链科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拉货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铁铁智慧物流(天津)有限公司、云南达海物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海、刘茂刚、周海波、陈源、王小强、郭翔、张金波、张泽华、佟钰、侯海云、赵冠杰、王堃曌、刘云霞、吴天、李毅鑫、赵亮、程遥。 3 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 1 范围 本标

3、准规定了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与运行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54-2006 物流术语 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2239-2008

4、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0290.3-2013 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 第3部分:信息安全规范 GB/T 30838-2014 契约承运人服务质量要求 JT/T 919.2-2014 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交换 第2部分:道路运输电子单证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2006、GB/T 30838-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车承运人 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 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信息平台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3.2 物流经纪人 拥有一部分车主司机的信息撮合人、货运中介和管理者

5、,如一般的运输公司或车队等。 注:对于独立的车主兼司机(拥有开展货物运输业务的资质)则以特殊物流经纪人角色代表自己承接业务。 3.3 物流信息平台 基于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提供与物流过程相关的各类综合性或专业性服务的平台。其中,服务包括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物流业务服务以及用户服务。 DB51/T 256820194 4 建设规范 4.1 总体逻辑结构 平台总体逻辑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平台总体逻辑结构 其中: DB51/T 25682019法规标准规律法与用车主方I 物流经纪人I货运监管方I货运支持方户交互|车载移动费端智能手机APP层业务功能模块扩展功能模块|物流信息管理l物流交

6、易管理l智能运输管理团团|增值服务管理物物物在曾货代物流流车经流智/飞、线电革能物在营收物流供驾纪在能平盎叮信于辆配在风线销流方应需信人线供直署单用至调送途险投推代暨案信且身安需价运营营单度路跟预保广付讯定用旦、查份圭匹接输理理营管径踪警服服歌服制 营验认主配单合理理优营务务服* 服务理证昂同化理务务层物流应用主撑服务接口服务权限服务系统安全服务无车承运人运行监测接口日志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安全与保卫E维保障范体陆哇哇哇l n . rIi,r; J l = J 障体系系|网络设施UIl!l! 1iM !王Jl1l xIl!l! C三=:JI问m1 GIS/GNSS UI!l I UIlS 己. 品

7、出E甲旦回国基础设施层5 a) 用户交互层 该层是面向用户对象实现功能交互的前台, 可将其划分为平台的用户层和用户使用平台的渠道层,前者包含货运供给方、货运需求方,货运监管方及货运支持方;后者为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入口,主要包括 Web 浏览器、车载移动终端 APP、智能手机 APP 等。 b) 应用服务层 该层以数据资源层为基础, 针对各类客户提供不同的物流服务, 重点支撑平台各方面功能需求,是平台功能模块设计的根据。 c) 数据资源层 该层对各种货运相关数据进行采集、 组织、 共享和存储, 能提供需求的数据给应用服务层,主要包含货运基本信息数据库、货运资源信息数据库、货运增值服务数据库、车辆

8、运营信息数据库以及交换与共享数据库等五类数据库。 d) 基础设施层 该层处于逻辑结构的最底层,进行基础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任务,分为网络设施、感知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其中,网络设施是数据传输网络,主要包括专用网络、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无线网络等;感知设施是采集物流信息数据的设施,重点包括 GIS/GNSS、摄像机、传感器、RFID 等;其他基础设施包含的范围较广,重点包含数据库管理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等。 e) 安全保障与运维保障体系 安全保障体系应构建安全的平台运行环境, 按照各层级的安全体系构架进行分层评估, 从而对平台使用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解决; 运维保障体系为平台搭建智能化的环境保障

9、体系, 实现可运维、可管控。 f)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应对平台构建和运行过程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给予保障, 按照标准模型来产生和维护工具管理,实现平台贯标,有标可依。 4.2 功能模块 4.2.1 功能模块结构 平台的功能模块结构如图2所示。 DB51/T 256820196 图2 平台功能模块结构 4.2.2 各子功能模块 4.2.2.1 物流信息管理 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三个子功能模块: a) 物流供需信息管理 物流供需信息管理模块应具有发布与查询包含车源信息、 货源信息、 车辆运营信息等物流信息的功能,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示内容。 表1 物流供需信息

10、 供需信息需求供需信息需求 具体信息具体信息 货源信息 货物名称、类型、重量、体积、所需车型、车长、起止地、装卸货时间 车源信息 车长、车型、载重、容积、可承运的货物类型、货物重量、运输线路 车辆运营信息 待货货车、可配装货车、回程货车以及满载货车 b) 车驾信息查验 车驾信息查验模块应具有通过采集驾车车主及货车的相关身份信息和驾驶信息, 核查司机和货车的运营资质信息的功能,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示内容。 表2 车驾信息 车驾信息需求车驾信息需求 具体信息具体信息 车主信息 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个人相片、对应物流经纪人信息、信用信息等 驾驶信息 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保险

11、信息、安全纪录等 c) 物流经纪人身份认证 DB51/T 256820197 物流经纪人身份认证模块应具有通过采集物流经纪人的身份信息, 实现平台对物流经纪人核查证明,查验信用信息以及关联车主信息的功能。 4.2.2.2 物流交易管理 物流交易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六个子功能模块: a) 智能供需匹配 智能供需匹配模块应具有在数据库中查找满足货主货运需求的车源信息, 并按照车货智能供需匹配模型进行匹配(如回程货车和可配装货车比待货货车具有更高的匹配优先级)的功能。 b) 公平竞价接单 公平竞价接单模块应具有将智能供需匹配后物流经纪人提交的报价发布给货主, 货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报价进行交易;

12、被货主成功选择的物流经纪人中标, 可派遣车主进行货运服务的功能。 c) 订单管理 订单管理模块应具有货运供需双方确认在线交易并生成订单的功能, 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下单时间、运输的起始地和目的地、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品名称、数量、运费数额等)。物流经纪人可通过订单联系货主并安排司机,货主可通过订单对货运的运输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车主则根据订单进行货物运输。 d) 在线签署运输合同 在线签署运输合同模块应具有货运供需双方通过平台进行电子化授权确认如加盖电子章、电子签名等手续完成合同签署的功能。 e) 在线安全交易 在线安全交易模块应具有如下两部分功能: 一是物流经纪人中标后向货主提交运单

13、, 货主确认交易,物流经纪人则进行货运任务下达及运输(此环节仅确认交易、尚未支付,运费不会直接划转到物流经纪人手中,而是平台暂存货主支付的运输费用);二是当运输完成,收货方确认收到货物后,平台自动划拨费用至物流经纪人。 f) 信用管理 信用管理模块应具有通过记录车源方与货源方的相关指标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见表3),并通过信用互评使用户可得知对方信用情况的功能。 表3 信用评价指标 评价方评价方 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需求方对供给方评价 货车完备 U1 证照齐全 u11 设备齐全 u12 运输能力 U2 运输合规 u21 车型真实度 u22 服务水平 U3 准时送达 u31 准确

14、送达 u32 货物完好度 u33 供给方对需求方评价 运输能力 U4 库存能力 u41 货物真实度 u42 服务水平 U5 货物安全度 u51 证照齐全 u52 DB51/T 256820198 4.2.2.3 智能运输管理 智能运输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三个子功能模块: a) 电子运单管理 电子运单管理模块应包括以下五种业务类型: 1) 一张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对应一辆车和一个托运业务, 同时该笔托运业务只有一个装货地点和一个收货地点; 注:整车运输和集装箱运输常见。 2) 如果一个托运业务需要多辆车进行运输, 则每辆承担该笔运输业务的车分别上传一张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每张上报的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

15、的原始单号相同; 注:大宗运输常见。 3) 如果一辆车承接多个托运业务,则按照每个托运业务分别上传一张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每张上报的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的车辆信息相同; 注:城市配送、零担常见。 4) 如果一个托运业务含有多个装货地点或收货地点, 则根据每个装货地点及其对应的收货地点上传一张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每张上报的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的原始单号相同; 注:城市配送常见。 5) 如果一辆车含有多个装货地点或收货地点的任务时, 则根据每个装货地点及其对应的收货地点上传一张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每张上报的无车承运人电子路单的车辆信息相同。 注:城市配送常见。 b) 智能配送路径优化 智能配送路径优化

16、模块应具有能根据具体的货运需求和车辆运营状态利用模型算法生成最佳配送路径方案的功能。 c) 车辆调度管理 车辆调度管理模块是集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无线通信技术于一体的软硬件综合系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车载终端、无线数据链路和监控中心软件系统,可对移动车辆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和实时监控调度指挥。主要功能应包括: 1) 车辆跟踪调度: 应建立车辆与系统用户之间迅速、准确、有效的信息传递通道,用户可随时掌握车辆状态,迅速下达调度命令,并可根据需要为车辆提供在途服务信息; 2) 运力资源的合理调配: 应根据货物派送单产生地点, 自动查询可供调用的车辆, 向用户推荐与目的

17、地较近的车辆,同时将货单派送到距离客户位置最近的物流基地,确保客户订单快速、准确的得到处理; 3) 敏感区域监控: 应随时随地掌握在各个区域内车辆的运行状况、任务的执行情况、任务安排情况,让所辖范围的运输状况一览无余。 在运输过程中, 有某些区域经常发生货物丢失、 运输事故,在运输车辆进入该区域后,应给与车辆提示信息; 4) 客户服务功能: 应通过系统查询或拨打呼叫中心电话查询等途径, 使客户在运输过程中可随时获得如车辆定位、路线规划、车辆及货物状态等信息; 5) 行车轨迹记录与查询: DB51/T 256820199 应记录并保存车辆行驶过程中的信息,方便事后查询。用户可选定过去某时间段,查

18、询该时间段内指定车辆的历史数据,进行历史回显、分析。 4.2.2.4 物流保障管理 物流保障管理系统应包含以下二个子功能模块: a) 货物在途跟踪 货物在途跟踪模块应具有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在途货物的全程跟踪及监控功能。如应用GPS/北斗等 GNSS 技术、GIS 技术对货品进行实时的定位跟踪。又如:在运输车辆和货物上张贴相应的 RFID 电子标签,在电子标签中存储相应车辆信息及物流信息,当车辆经过安装 RFID读写接收装置的采集站点时,利用 RFID 技术及摄像机、传感器等设备采集车辆及货品实时状况,并录入数据库,实现对在途货品的全程跟踪及监控,掌握货品在途信息。 b) 风险预警 风险预警模块

19、应具有针对在途货车及货品进行监控跟踪, 并在发生车辆偏离路线、 运行延时(车主意外没有接货或接货了但货主不在)等异常事件时,对货车信息及相应事件进行记录并发出报警,以规避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保证交易的质量和安全的功能。 4.2.2.5 增值服务管理 增值服务管理系统应可提供各类增值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 在线投保服务 可通过与保险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车货双方(已在线达成协议)提供货运保险的服务,降低货品运输途中的损失,保证货品运输的零风险安全到达。 b) 代收、代付货款服务 可提供给用户代收、代付货款服务并从中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c) 营销推广服务 可利用平台论坛、 短信、 邮件

20、等核心推广策略, 对平台服务内容和物流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并推送特色个性化物流信息服务。 d) 物流资讯服务 可通过整合并发布政策法规、物流快讯、行业动态以及车况路况天气情况等信息,进行相关的物流资讯服务。 e) 物流方案定制服务 可为货运需求方提供定制化的物流运输解决方案的策划与设计服务。 4.3 接口 4.3.1 平台对接系统结构 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与部、省两级无车承运人监测平台对接系统结构如图3所示。 DB51/T 2568201910 图3 无车承运人运行监测对接系统结构图 4.3.2 数据接口 4.3.2.1 电子运单报文 平台的电子运单报文应遵循JT/T 919.2-2014和交

21、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无车承运人电子运单技术规范的要求。 4.3.2.2 资金流水单报文 平台的资金流水单报文应遵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无车承运人资金流水单技术规范的要求。 4.4 安全 4.4.1 平台基础设施层的安全应遵循 GB/T 20271-2006 中 4.1 和 GB/T 20270-2006 的相关规范要求。 4.4.2 平台运行安全应遵循 GB/T 20271-2006 中 4.2 的相关规范要求。 4.4.3 平台数据安全应遵循 GB/T 20271-2006 中 4.3 的相关规范要求。 4.4.4 平台的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应遵循 GB/T 30290.3-2013 的相关规

22、范要求。 DB51/T 2568201911 4.4.5 平台应采用如实名认证、动态人脸识别技术及与公安身份证信息验证系统对接等手段,确保运输主体的真实性。 4.4.6 平台应采用如 NFC 技术、GNSS 技术与电子围栏技术等在途运输监控手段,确保货物运输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性。 4.4.7 平台应监控运单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的一致性,确保货物运输物流信息的真实性。 4.4.8 平台的安全管理应遵循 GB/T 20269-2006 的相关规范要求。 4.4.9 平台的安全管理应满足 GB/T 22239-2008 的安全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的要求。 5 运行规范 5.1 概述 平台运行应是各参

23、与主体按照规范的运营模式开展相关业务的过程。 无车承运人的内涵如表4所示,其服务质量应遵循GB/T 30838-2014规范的要求。 表4 无车承运人内涵 项目项目 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服务范围 货运组织、货物分拨、货运方式(仅限汽运)和货运线路的选择等 服务对象 委托人、接货人、有车承运人 服务流程 委托书运单调度装车在途签收回单 收入来源 整合货运服务产品的服务费用 资源管理 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零散的货源、货运车辆、场站 过程管理 过程的监控、运费的结算 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事故理赔 5.2 参与主体 平台主要参与者(如图4所示)应包括: a) 货运需求方: 应是有货运需求的个人或组织。 其

24、在物流货运过程中作为托运人的角色, 并向平台支付相应的运输费用以取得物流服务。 b) 货运供给方: 应是提供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及物流解决方案等物流货运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其在物流货运过程中作为承运人的角色,从平台获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c) 货运支持方: 应是在适用时为用户提供金融交易、在线支付、融资贷款、货运保险、通信基础设施服务等业务的组织。 d) 货运监管方: 通常为相关管理部门。 DB51/T 2568201912 图4 平台主要参与者 5.3 运营模式 平台的运营模式框架如图5所示。 图5 平台运营模式 依据上述运营模式,平台应提供如下业务能力: a) 一站式货运服务 以整个供应链管

25、理角度作为出发点,为货运需求方提供支付、运输、跟踪、保障等一站式货运服务,实现供应链上的信息资源共享。 b) 竞价模式或一口价模式 DB51/T 2568201913 1) 竞价模式应是由货运需求方通过平台发布竞价需求,货运供给方在限定时间内给出报价,限定时间结束后, 平台向货运需求方提供符合需求的货运供给方信息, 经货运需求方同意后申请成交。 2) 一口价模式应是由货运需求方通过平台给出限价,货运供给方接受价格则申请成交。 c) 增值服务 适用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若货品在货运过程中有所损伤,平台将会给予合法赔偿; 2) 货运相关决策咨询服务。 5.4 业务流程 平台基本业务流程

26、如图6所示,应包含如下五个主要环节: a) 物流信息采集 应提供货运需求方和货运供给方平台用户注册信息的采集,包括但不限于货主、货源、物流经纪人/承运商、司机、车驾等的基本信息,以及货运需求信息的发布。采集的信息应存入物流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物流资源信息数据库,进行智能匹配。 b) 车货供需匹配 应以货运需求方和货运供给方为需求申请对象,以货运需求方为主导提供智能供需匹配。每位货运需求方可选择多位货运供给方, 平台可在物流资源信息数据库中遴选满足需求的货运供给方,根据符合程度进行排序并输出,货运供给方接到匹配成功通知进行标价,货运需求方按照输出的货运供给方所给价格并综合匹配度进行选择并交易。 c)

27、 物流在线交易 通过智能供需匹配后, 匹配成功的货运供给方可进行公平竞价或抢单, 被货运需求方选择的货运供给方与之进行物流交易,从而产生订单、合同和结算对账信息等。 d) 物流运输 在物流运输环节应实时跟踪货物车辆的在途状态和更新货车的运营状态, 采集的信息可存入车辆运营信息数据库中。 e) 信用评价 当接收方对货品签收后, 应由货运需求方、 货运供给方各方通过信用模型指标对运输过程进行评价,采集的信息可存入物流资源信息数据库中,并将评分显示在各方信用信息中。 DB51/T 2568201914 图6 平台基本业务流程 DB51/T 25682019无车承运人物流信息平台基本业务流程货运供给亢

28、司机)货运供给为明iE经纪入/承运商!J消加入平台在线扫清提交)1请h目平息倍阳台$后人运承车无物iit基本信E数据库(贩号数据库申请货运需求方货主(自制tE)蝶睬回KM型山情军届四盹在提扭扭川霄丑jfj孩莹该价恪A n 主付信且确iJ:叫支H款(叶都蚓)师NM都蚓阳春15 图6 (续) DB51/T 25682019些士甲:f16 参 考 文 献 1 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接入指南(交办运函2017256号附件2) 2 无车承运人资金流水单接入指南.http:/www.logink.org/col/col1393/index.html 3 无车承运人电子运单技术规范.http:/www.logink.org/col/col1393/index.html 4 无车承运人资金流水单技术规范.http:/www.logink.org/col/col1393/index.html _ DB51/T 256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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