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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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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林业局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x林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在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林场所属职工和生产承包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三条 工会组织要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其履行义务。 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指标(无死亡、无重伤、无轻伤)作为考本场各工段、班组、个人的评先、创优的否决指标。 第六条 林场安全生产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职工及生产承包人员的安 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领导及职责 第七条 林场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完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八条 林场场长安全职责 1.对本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5.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工业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 主管副场长安全职责 1.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本单位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 体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经常督促和检查安全员的工作。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条 林场其他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安全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在场长和主管生产副场长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与劳动 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参与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协助领导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落实整改措施; 4、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三违”现象; 5、组织承包生产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6、负责本场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计划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 8、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内业管理与报表工作。 (二)采运技术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安全员共同处理; 3.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 扩大,并通知有关人员共同处理;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三)现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对所负责管理的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并向领导和安全员报告;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如实向调查组反应情况。 (四)职工及承包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则”的思想观念。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按要求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4.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互保责任。 5.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班组长和安全员报告。 6.发生事故积极投入抢险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林场行政一把手在组织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的要求,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 林场按《安全生产法》及林业局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及专职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并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三条 林场安委会成员随时可进入作业现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三违”即可责令操作者停止违章作业,并通知各有关人员立即处理。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干部队伍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改动,应按期组织安全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场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场长主持研究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制订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安委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应用效果,做好信息反馈和跟踪管理,提高对事故预测和预防能力。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坚持单位月检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教育 第十九条 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和林业局组织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场根据季节变化和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 林场每年在编制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编制为改善劳动力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治理事故隐患,以及用于安全生产宣传为目的的安全生产技术计划。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以报告形式向林业局请示,对落实的安措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准挤占或挪用。 第六章 动保护用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机构,制定采购、发放、保管、使用的管理审批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按照《xxx省林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采购、提高或降低标准。 第七章 外委用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 林场招用外委用工前必须经林业局劳动部门批准,同时提交用工计划和所有用工人员的自然情况表。 第二十六条 林场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第二十七条 承包生产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准上岗。 第二十八条 违反上述外委用工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按下列要求处理。 1.发生轻伤事故,由本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并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上报到林业局安全处。 2.发生重伤事故时应立即逐级上报,林场协助林业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由林场协助林业局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发生死亡、重伤事故除需要抢救伤员外,在事故调查组未到达现场前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变或破坏事故现场。 5.参与事故调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歪曲事实,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九章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林场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情节尚不够成刑事处罚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查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责令停止生产作业。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在生产作业前未按规定签定《木材生产承包合同》或《木材运输合同》(包括安全生产协议书)的。 2.在生产作业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 3.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落实的; 5.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6.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林场每年对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xxx林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1.在生产作业前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按应保未 保人数,对场长、副场长各罚50元(如果领导未安排),罚安全员20元。 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的,按应设未设处数,对场长、主管副场长各罚50元(如果领导未安排),罚安全员20元。 3.其他违法、违章行为,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罚款作为专款,由场财务单独立帐,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和安全生产奖励。 第三十六条 凡发生重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轻伤事故或轻伤事故超控制指标的,不能评为先进。 第三十七条 发生事故隐瞒、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及伪造事故现场的,根据情节从重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 xxx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生产稳定顺利进行,保护职工及外委用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建立起统一指挥系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结合本场实际情况,特成立此委员会。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成 员: xxx xxx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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