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转让协议本协议是由下述自然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下述自然人/法人(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具备的特定权利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声明和保证1. 甲方是具有合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甲方所作的任何陈述和声明真实、准确。3. 甲方拥有特定权利的合法、有效、独立的所有权,并无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第二条 乙方声明和保证1. 乙方是具有合法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2.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的意思表示真实、准确,并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3. 乙方所要求的特定权利的转让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构成对第三方权利的
2、侵犯,并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 权利转让事项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并且符合法律要求的特定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特定权利的转让。2. 特定权利的转让范围和具体事项详见附表(附表未提供,可自行添加或另行附加协议)。第四条 权利转让的约束1.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与特定权利转让相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并仅为特定权利转让目的使用。2.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用于其他任何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用途。3.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特定权利。第五条 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一方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实质性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特定权利转让事项完成时止。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应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