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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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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买方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问题处理 掌握卖方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问题处理 掌握卖方应制备的单证及常见问题处理 提要:买卖双方一旦签订了贸易合同,就要按贸易合同的要约去履行自己的承诺。合同固然重要,合同的实际履行更为重要。只有经过合同的履行过程,买卖双方才能实现自己订立合同的目的,营取自己的利益。而贸易的成本与风险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处处存在,这不仅增加了履行的难度,更易使双反因履行的失误而失去自己的利益——常受更大的损害。在这一章中,也为大家介绍履行过程涉及到的制单取证事项。 案例引述:某A公司在1998年11月与阿联酋迪拜某B 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货物为1x20 集装箱一次性打火机。不久B公司即开来一份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来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9年1月31日,要求提供“Full set original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全套正本清洁已装船海运提单)。由于装船期太紧,A公司便要求B公司展期,装船期限改为1999年3月31日。B公司接受了A公司的要求修改了信用证。收到信用证并经全面审查后未发现问题,A公司在3月30日办理了货物装船,4月13日向议付行交单议付。   4月27日接到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你第xxxx号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经我行审查,发现如下不符点:提单上缺少“已装船”批注。以上不符点已经与申请人联系,亦不同意接受。单据暂代保管,听候你方的处理意见。”   A公司的有关人员立即审复查了提单,同时与议付行一起翻阅与研究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500》)的有关规定,证实了开证行的拒付是合理的。A公司立即电洽申请人,提单缺少“已装船”批注是我方业务人员的疏忽所致,货物确实是被如期装船的,而且货物将在5月3日左右如期到达目的港,我方同意他在收到目的港船代的提货通知书后再向开证行付款赎单。B公司回复由于当地市场上一次性打火机的售价大幅下降,只有在我方降价30%后方可向开证行赎单。我方考虑到自己理亏在先,同时通过国内同行与其他客户又了解到,进口国当地市场价格确实已大幅下降,我方处于十分被动地位,只好同意降价30%,了结此案。 资料来源:国际商报 第一节 卖方的履行过程及常见问题处理(以CIF条件,L/C支付为例) 一、 备货:即按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重量等准备符合合同的货物 (一) 厂商备货 1、 安排生产计划 2、 生产质量控制 3、 产品储备 (二) 贸易商备货 1、 安排采购计划 2、 订立采购合同 3、 监控产品质量 4、 确保采购数量 (三) 备货环节常见问题及处理 1、 生产量或采购量不足:抓紧生产或寻求就近供应商采购。若时间已经来不及或实在难以采购(成本过高,无货)则应立即通知对方,寻求对方谅解或更改合同,也可寻找免责事项。 2、 产品品质与合同不符:重新安排生产或设法提升产品品质。若时间来不及或成本过高,无法提升现有质量,则应立即与对方联系,求得对方谅解和认同。修改合同,若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可控制,则可利用检验条款逃责。也可寻求免责条款。若上述行为均告失败,而违约面临的索赔较高时,可放弃继续履行合同。 3、 生产或采购成本迅速上升,难以执行合同:立即与对方联系,请求对方谅解,要求修改合同提高价格或解除合同。也可寻免责事项解除合同。 二、 国内运送:国内运送是指由产地到交货地(合同规定的卖方口岸及口岸前交货地)的运输。它涉及到: 1、 产地到指定仓库的运输 2、 指定仓库到港口的运输 3、 转运及仓储环节 4、 内运成本 国内运送及仓储涉及到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1、 货运及转运中耽搁,赶不上交货期:这是很常见的问题,主要是国内运输企业不守信用,内运变数过多所致。此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请求对方谅解并修改合同同意延迟交货。或寻找免责事由继续履行合同。若延迟时间短,可由承运人倒签提单。 2、 过早运到,缺乏仓储设施:有时货物会过早(早于交货期较长时间)运到,这对于贸易商是较棘手之事,因其大多无仓储设施,需临时租用仓库,要考虑成本及仓储环节风险。 3、 一般要打出时间余地,因有时需做法定检验或约定检验。 三、 验货与包装 (一) 卖方验货 1、 自行检验:卖方进行自行检验了解货物品质、数量等状况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能得到有利的法定检验与约定检验结算。 2、 约定检验:若合同规定约定检验为离岸前检验可在此环节检验 3、 法定检验:可在此环节申请报关与合同必须的法定检验 检验环节常见环节及处理: 1、 自行检验不合格:抓紧时间处理产品,使之达到要求,无传达及要求需寻求免责或推迟交货,修改合同甚至解除合同。 2、 约定检验与法定检验不合格:公关;抓紧时间处理产品,使之达到要求,无传达及要求需寻求免责或推迟交货,修改合同甚至解除合同。 3、 因约定检验与法定检验而影响交货期: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请求对方谅解并修改合同同意延迟交货。或寻找免责事由继续履行合同。若延迟时间短,可由承运人倒签提单。 (二) 包装 1、 将货物按合同要求或国际惯例进行包装 2、 刷写唛头及印刷各类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志 3、 注意包装物会否遭遇对方国法定检验风险 四、 催证、审证与改证 1、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前提请买方开证 2、 收到买方所开信用证后卖方立即审证 3、 若开证不符合同应立即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 常见问题及处理: 1、买方迟开信用证或与合同不符:卖方可视买方违约,按违约处理;或要求其重开并修改信用证,使信用证与卖方备货情况一致;或按买方所开信用证履行合同。 五、 国际运输:若是CIF术语之前,买方一般只负责货交国际承运人,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的责任即止。但CIF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应由卖方订立。这一环节最重要的是要拿到清洁的以装运提单。在这一环节需注意的是需投保的货物应及时投保。由港口到码头,由码头到船上实际上是卖方无法控制的承运人范畴。 六、 单据制备与请证:卖方在报关及结算前应制备好各科所需单证或申请取得法定的有关单证。也应及时将货运单证等合同约定单证及时寄送买方或通知买方。 七、 报关: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前完结出口报关手续,若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买方。 八、 结算:卖方在制备所有单据及获取相关单证后及时到银行议付结算。若结算过程出现问题,应及时改单证或要求买方重开信用证。 九、 异议及赔偿:若卖方认为买方有违约事项应及时提请索赔 第二节 卖方应制备的单证及常见问题处理 一发票:发票的种类有三种:商业发票,海关发票及领事发票。商业发票是卖方自己制备的最重要的单据之一。 (一) 商业发票的内容与格式 商业发票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票编号;开制日期;合同号码;收货人名称;发货人名称;运输标志;品名;数量;包装;单价;单项费用;总值;支付方式;原产地等等 (二) 制备商业发票需注意的问题 1、 发票要与实际履行相符 2、 发票要与信用证相一致 3、 发票要符合对方国的商业惯例和要求 4、 发票要与其他单证相符 5、 发票的制单日期要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 6、 发票的份数可满足报关、结算、寄单的需要 7、 若合同要求对发票公证,需对发票进行公证 (三) 海关发票与领事发票 二 汇票:汇票是由卖方开具的要求买方按汇票金额及指示付款人的凭证。卖方在制定汇票时要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 三 提单:运输单据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卖方在取得提单时要注意提单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是否与其它单证相一致,以及签单日期是否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 四 约定检验单证:若合同中约定的检验由卖方在交货前进行,卖方应取得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的单证。 五 法定检验单证:商检证、动植检、卫生检验证 六 许可证:若交易商品需出口许可证,卖方应自行负责取得该证 七 保险单:若卖方负责保险合同,需投保符合合同与信用证的保单 八 原产地证:由卖方在当地相关部门开具 九 其它:合同中要求卖方提供的、对方国需要的各类单证 第三节 买方履行过程及常见问题处理(以FOB、L/C方式) 一 开证及常见问题处理 买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开具符合合同的规定的信用证。买方要选择适宜的、信誉良好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并及时通知卖方。 常见问题及处理: 1、信用证的迟开: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请其谅解并得其确认。避免卖方诉买方开始违约 2、信用证与合同不符:有时若买方觉得已签订的条款有不妥,常以开立信用证的机会“修改合同”,即开出与合同条款不同的,买方有利的新的条款。这种利用开证修改合同若能得到对方认可,双方将以信用证条款为最新的履行依据。但若卖方不同意,买方应修改信用证。 二 租船订舱及常见问题处理 买方在FOB条件下应负责租船订舱,并将定好的船期、船名等及时通知卖方,让卖方做好交货准备。常见问题及处理: 1、与卖方交货期的衔接失误:若卖方未迟交,风险由买方承担 2、关于船的通知不充分获寄迟等:风险由买方承担 三 投保 FOB条件下投保由买方自理,买方应及时投保并承担此环节的风险 四 受单与收货及常见问题处理 买方应及时受领卖方的单据——或到银行付款孰单。收到单据后应及时受领货物。常见问题及处理: 1、未能及时收到卖方邮寄的单证:及时通知卖方催单 2、收到单据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及时通知银行据付货款 3、收到货物后发现货损:及时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提赔 4、未在正常时间内收到货物:及时到港口查询 五 报关与报检 买方在受领单证时即可提前准备报关与报检事宜,待货物到港口后及时报关与报检。若进口商品为许可证控制的商品,买方应提前请取许可证。若有法定简验要求应及时报检。 六 检验及常见问题处理 买方在收货后可按合同约定进行检验(若合同约定检验由买方在收货后进行)。检验后若发现货物品质规格等与合同不符,应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七 索赔 买方在卖方不同意自己的提赔要求时,及时向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四节 买卖双方履行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一 当实际履行发生困难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求得对方谅解 二 防止对方将自己的失误当成推免责借口 三 卖方制单要注意单单一致 四 买卖双方应注意自己的风险范畴并尽量防范 五 每一环节发生问题时要及时处理,若影响到合同履行应寻找免责事项 六 关于“通知”与“确认” 1、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时涉及到对方行为时应给以及时的通知 2、若合同中规定双方有通知义务,应及时给对方以通知 3、若履行发生困难时应及时给对方以通知 4、在收到对方的通知对应及时给以通知 5、对于给对方的通知要得到对方的确认 6、注意确认的法律法令 总结案例: 2001年4月份广交会上某公司A与科威特某一老客户B签定合同,客人欲购买A公司的玻璃餐具(名:GLASS WARES),我司报价FOB WENZHOU,温州出运到科威特,海运费到付。合同金额达USD25064.24,共1*40’高柜,支付条件为全额信用证,客人回国后开信用证到A公司,要求6月份出运货物。 A公司按照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在6月份按期出了货,并向银行交单议付,但在审核过程发现2个不符点:(1)发票上:GLASS WARES 错写成GLASSWARES,即没有空格;(2)提单上:提货人一栏,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KUWAIT错写成了TO THE ORDER OF BURGAN BANK。即漏写KUWAIT。A公司认为这两个是极小的不符点,根本不影响提货。我司本着这一点,又认为客户是老客户,就不符点担保出单了。但A公司很快就接到由议付行转来的拒付通知,银行就以上述两个不符点作为拒付理由拒绝付款。A公司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原因是客户认为到付的运费(USD2275.00)太贵(原来A公司报给客户的是5月份的海运费,到付价大约是USD1950.00,后6月份海运费价格上涨,但客户并不知晓。)拒绝到付运费,因此货物滞留在码头,A公司也无法收到货款。 后来A公司人员进行各方面的协调后,与船公司联系要求降低海运费,船公司将运费降到USD2100.00,客户才勉强接受,到银行付款赎单,A公司被扣了不符点费用。整个解决纠纷过程使得A公司推迟收汇大约20天。 分析: 1.“不符点”没有大小之分 在本案中,A公司事先知道单据存在“不符点”的情况下还是出单,存在潜在的风险。A公司认为十分微小的“不符点”却恰恰成了银行拒付的正当理由。因此,在已知“不符点”的情况下,最好要将其修改。 2.FOB的运费的上涨,与A公司并无关系,因此客户主要是借“不符点”进行讨价还价。 资料来源:国际商报 本章主要内容复习与浏览: 在进出口业务中,卖方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是向买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并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的所有权。采用不同的价格术语和支付方式,卖方履行合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做法。在我国的外贸业务中,广为使用的是以L/C作支付方式和CIF或CFR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在CIF或CFR条件和凭L/C支付的方式下,履行合同一般需经过下列各环节: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商品检验,投保,报关,装船,制单、交单、结汇。其中以货、证、船、款四个环节最为重要。 在我国的进口业务中,一般按FOB价格条件成交的情况较多,如果是采用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履行这类进口合同的一般程序是: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装运、办理保险、审单付款、接货报关、检验、拨交、索赔。这些环节的工作是由进出口公司、运输部门、商检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用货部门等各有关方面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而共同完成的。 小辞典: 序号 概念 概念解释 1 国内运送 国内运送是指由产地到交货地(合同规定的卖方口岸及口岸前交货地)的运输 2 自行检验 卖方进行自行检验了解货物品质、数量等状况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能得到有利的法定检验与约定检验结算。 3 约定检验 由买卖双方约定进行检验 4 法定检验 是商检机构和其他检验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有关的检验事项执行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输出或不准销售、使用 讨论区案例: 案例:我公司与外商按CIF价成交一批出口货物,正当我方备妥单证向银行议付时,对方来电称货在海上受损,并告银行停止议付,银行认为单据完备无误,准予议讨,但买方拒绝赎单。请分析。 分析:此种情况买方行为为违约,因CIF风险界为离岸船舷 即时练习: 1、单项选择 如果货损由第三方造成,那么承保人在先行赔付条件下取得( ) (A)免赔权 (B)委付权 (C)代位权 答案: C 分析: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2、多项选择 根据我国法律,( )不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A、通过欺骗对方签订的合同 B、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C、我某公司与外商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 D、走私物品的买卖合同 答案: ABD 合同是否成立,必须要有证明,尤其是通过口头谈判达成的交易的情况下,则签订一定样式的书面的合同就成为不可缺少的必经程序因为一空口无凭, 我国只承认书面合同有效。 3、简答 国内运送及仓储涉及到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答案: 4、 货运及转运中耽搁,赶不上交货期:这是很常见的问题,主要是国内运输企业不守信用,内运变数过多所致。此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请求对方谅解并修改合同同意延迟交货。或寻找免责事由继续履行合同。若延迟时间短,可由承运人倒签提单。 5、 过早运到,缺乏仓储设施:有时货物会过早(早于交货期较长时间)运到,这对于贸易商是较棘手之事,因其大多无仓储设施,需临时租用仓库,要考虑成本及仓储环节风险。 一般要打出时间余地,因有时需做法定检验或约定检验。 分析:本答案仅供参考。 4、 受单与收货及常见问题处理? 答案: 买方应及时受领卖方的单据——或到银行付款孰单。收到单据后应及时受领货物。常见问题及处理: 1、未能及时收到卖方邮寄的单证:及时通知卖方催单 2、收到单据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及时通知银行据付货款 3、收到货物后发现货损:及时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提赔 4、未在正常时间内收到货物:及时到港口查询 5、简答 备货环节常见问题及处理? 答案: 4、 生产量或采购量不足:抓紧生产或寻求就近供应商采购。若时间已经来不及或实在难以采购(成本过高,无货)则应立即通知对方,寻求对方谅解或更改合同,也可寻找免责事项。 5、 产品品质与合同不符:重新安排生产或设法提升产品品质。若时间来不及或成本过高,无法提升现有质量,则应立即与对方联系,求得对方谅解和认同。修改合同,若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可控制,则可利用检验条款逃责。也可寻求免责条款。若上述行为均告失败,而违约面临的索赔较高时,可放弃继续履行合同。 6、 生产或采购成本迅速上升,难以执行合同:立即与对方联系,请求对方谅解,要求修改合同提高价格或解除合同。也可寻免责事项解除合同。 课后思考题: 你认为在进口业务中,最重要的是哪些环节,为什么 你认为在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是哪些环节,为什么 超链接: 中国海关 中国国际贸易网 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网 中国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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