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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507-2022 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 控制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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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13.100CCS C 52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T 25072022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uideline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domestic ceramicproduction enterprises2022 - 06 - 24 发布2022 - 07 - 30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5/T 25072022I目次前言 . II1范围 .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术语和定义 . 14基本要求 . 25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 . 36应

2、急救援 . 67辅助用室 . 6附录 A (规范性)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7附录 B (资料性)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 .9DB45/T 2507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聂传丽、卢昀春、欧军荣、磨爱学、陈艳美、李明、段平宁、黄翔、黄吉、黄春湲、张玉贞、陈明文、黎海红、吕林。DB45/T

3、250720221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 预防控制措施、 应急救援以及辅助用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T 671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 13691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 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8664呼吸防护

4、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 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980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95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22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

5、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5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QB/T 6017日用陶瓷厂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日用陶瓷domestic ceramic选择粘土、瓷石、长石、石英等为原料,经破碎、制泥、成型、烧炼等工艺制成,主要供日常生活用的各种瓷器、炻器、陶器等陶瓷制品。DB45/T 250720222瓷器china玻化程度高、结构致密、断面呈石状或贝壳状、吸水率小于或等于5%的陶瓷制品。炻器stone ware透光性差、断面呈石状、制作较精细、吸水率小于或等于5%的陶瓷制品。陶器earthenware未玻化或玻化程度差、结构不致密、断面

6、呈土状、吸水率大于5%的陶瓷制品。陶瓷贴花纸ceramic dacals将陶瓷颜料印刷在纸或塑料薄膜上组成花纹图案,用于陶瓷贴花装饰的印刷品。贴花decalcomania将陶瓷贴花纸贴到坯体或制品釉面上的彩饰法。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放射等因素。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健康检查occupati

7、onal medical examination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 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职业禁忌证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 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4基本要求企业4.1.1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

8、责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4.1.2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4.1.3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DB45/T 2507202234.1.4应按照 GBZ 1、GBZ/T 194、GB/T 50087 的要求,设计、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采取防护设施后职业病危害因素仍然

9、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防止或减轻其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4.1.5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度内容见附录 A,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4.1.6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和监督劳动者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佩带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4.1.7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者欺骗。4.1.8企业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外包作业时应告知劳动者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

10、 对人体的危害、 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管理。4.1.9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要求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不应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劳动者4.2.1应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遵守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2.2应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学习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了解本人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健康危害等,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4.2.3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如发现危及生命健康的情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现场。4.2.4应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作业时不得随

11、意关停。4.2.5应学习掌握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上岗时应正确穿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平时做好维护和保养,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4.2.6不得在尘毒作业区饮水、抽烟和进食。4.2.7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4.2.8应配合企业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安排,依法接受职业健康检查。4.2.9应配合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而开展的暴露量检测、职业病专项调查及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5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总体布局5.1.1平面布置5.1.1.1厂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 GBZ 1 和 GB 50187 的要求,并根据企业生产工艺系统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考虑布置,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

12、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5.1.1.2厂区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辅助生产区;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非生产区;生产车间及与生产有关的辅助用室应布置在生产区内;产生有害物质的建筑(煤气站)与有较高洁净要求的建筑(贴花、烤花车间)应有适当的间距或分隔。5.1.1.3生产区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5.1.1.4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车间、高噪声车间与低噪声车间应分开布置,高噪声车间应远离其他非噪声车间、行政办公区和生活区。DB45/T 2507202245.1.1.5工作场所粉尘、毒物的发

13、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或进风口的下风侧;放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所涉及的设施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 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与其他工作场所隔离。5.1.1.6高温车间的纵轴宜与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相垂直,当受条件限制时,其夹角不应45。5.1.1.7高温热源应尽可能布置在车间外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不能布置在车间外的高温热源应布置在天窗下方或靠近车间下风侧的外墙侧窗附近。5.1.1.8车间办公室宜靠近厂房布置,但不宜与处理危险、有毒物质的场所相邻,并应满足采光、照明、通风、隔声等要求。5.1.2竖向布置5.1.2.1烧成窑炉、电热烤花窑宜为单层建筑。5.1.2.2噪声与振动较大

14、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厂房内,如需要安置在多层厂房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5.1.2.3煤气/天然气输送管道不应穿越办公室、休息室、仪表控制室、人员密集厂房和劳动者经常来往的通道(含地道、通廊)等。5.1.2.4多层厂房应采取防止放散热、粉尘和有害气体互相污染的隔离措施。职业病防护措施5.2.1粉尘的防护5.2.1.1粉尘的控制原则包括工艺设备革新、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等。5.2.1.2对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产生粉尘的设备应优先采取密闭方式,当不能密闭时,应设置抽风除尘装置,抽风除尘装置的排风罩设计应按照 GB/T 16758 的要求执行,袋式除尘器设置按照 GB/

15、T 6719 等相关标准的要求。5.2.1.3产尘车间通风应以局部排风为主,含尘气体应经捕集、净化处理后排至室外。5.2.1.4修坯和坯体钻孔应采用湿法或半干法作业,半干法修坯时作业点应设置局部排风罩;确需干法作业时应在作业点单独设置排风罩。5.2.1.5产尘车间地面、墙壁应平整光滑,宜设坡向排水系统,并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5.2.1.6粉状原料应储存在专用库房或料仓中,不应敞开堆放。5.2.1.7用于上料的装载机驾驶室应密闭良好并设置空调装置。5.2.1.8原料破碎、筛分、球磨搅拌等工序应采取密闭措施,在条件许可下加湿抑尘;易放散粉尘的加料点、卸料点及物料转运点应设置抽风除尘装置。5.

16、2.1.9压坯工序与其他生产工序应有隔离设施。5.2.1.10施釉优先采用机械作业;成品打磨作业应设置排风罩。5.2.1.11设置煤气站的企业或以煤为燃料的窑炉应设置抽风除尘系统。5.2.1.12煤和煤渣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并采取喷淋抑尘措施。5.2.1.13除尘系统设置密闭卸灰装置,应定期维护、检修和调整。5.2.2化学有害因素防护5.2.2.1化学有害因素防护技术措施需遵循以下原则:改革工艺,以无毒、低毒物料或工艺代替有毒、高毒物料或工艺;生产设备密闭化、管道化、机械化;通风排毒和净化回收;隔离操作和仪表控制。优先选用天然气作为燃料。5.2.2.2烤花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岗位应设置抽风排

17、毒装置。5.2.2.3窑炉应设置抽风排毒装置。DB45/T 2507202255.2.2.4煤气站的防护应符合 GB 6222 和 GB 50195 的要求。5.2.2.5煤气站、窑炉等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应符合 GBZ/T 223 的有关规定。5.2.3噪声和振动防护5.2.3.1噪声控制原则为控制噪声源、控制噪声传播。5.2.3.2优先选择自动化程度高、噪声小的设备,优先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标准要求的设备,设备配套有消声或隔声设施的,采购时应同时购买。5.2.3.3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 宜将车间内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进行布置, 或布置在密闭隔声房,隔声房宜采取吸声措施。5.2

18、.3.4优先选用振动较小的设备,球磨机等振幅和功率较大的设备应采用独立基础,并采取减振设计。5.2.3.5噪声较大的工作地点应避免设置固定的值班观察岗位, 尽量在远离噪声源的地点设置值班 (控制)室,如需就近布置,则值班(控制)室应采取隔声设计,其墙体、天棚、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5.2.3.6按照 GB/T 23466 的要求为噪声作业工人配备适宜的护耳器,在噪声超过 85dB(A)的作业场所,作业工人应佩戴使用有足够衰减值、佩戴舒适的护耳器。在噪声 8085dB(A)的作业场所时宜佩戴护耳器。5.2.3.7非工作需要时,不宜在高噪声工作场所停留。5.2.4高温的防护5.2.4.1高

19、温的控制原则为:减少热量散发、控制热辐射传递。5.2.4.2应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设施,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作业。5.2.4.3需要保温的设备和管道应选用合理的保温材料。5.2.4.4在高温场所长时间工作时,应设置局部送风通风设施,采取轮换作业以减少接触高温的作业时间。5.2.4.5窑炉进出口岗位应设置机械通风,窑炉控制室应设空调。5.2.4.6高温岗位提供含盐清凉饮料。为接触高温的作业工人配备高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5.3.1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应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体检项目应覆盖所有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应书面告知劳动者,由劳动者签

20、字确认。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5.3.2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职业健康监护种类和周期、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确定,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的时间要求按照 GBZ 188 的规定执行。不应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也不应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 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安排诊断,对已经诊断的职业病病人应及时安排治疗、康

21、复和定期检查。5.3.3企业应选择并委托已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单位的职业健康检查。DB45/T 2507202266应急救援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企业应对本单位有可能导致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工作场所(包括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并按照 GB/T 29639 的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记录,提高应急救援水平。企业应根据车间(岗位)危害情况配备应急器具,设置存放柜,并应设置明显标识,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应急使用需要。在煤气站及使用煤气的窑炉应设置

2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在煤气站等有可能泄漏和积聚有毒气体的区域,应设置风向标,并应设置事故通风设施、应急撤离通道及醒目的警示标识。企业在存在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作业场所,应根据 GBZ/T 223 的要求设置报警器。企业配置急救包及急救药品、应急转运的设施、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急救药品的配置可参照 GBZ 1 相关要求。7辅助用室根据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设置浴室、更/存衣室和盥洗设备,其建筑物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卫生设备便于使用,同时避开有害物质、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参照 GBZ 1。厕所、食堂、妇女卫生室、休息室等辅助用室参照 GBZ 1 的要求进行设置。

23、DB45/T 250720227AA附录A(规范性)日用陶瓷生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A.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根据本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确定职业病危害防护目标,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A.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A.2.1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A.2.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GBZ 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

24、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A.2.3存在或产生矽尘、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高毒物质、可能产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电离辐射危害等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A.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A.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A.4.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

25、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内容。A.4.2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A.4.3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A.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应擅自拆除或者停

26、止使用。A.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 GB 39800 确定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种类,制定发放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劳动者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A.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每三DB45/T 250720228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或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 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发

27、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A.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三同时”的各类材料应存档备查。A.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按

28、照 GBZ 188 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形成“一人一档”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同时,检查结果应书面告知劳动者,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按照 GBZ 188、GBZ/T 225 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档案,完善档案的内容,并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档案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A.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或者可能

29、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费用。企业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应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A.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企业设立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记录。A.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企业根据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建立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A.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DB45/T 250720229BB附录B(规范性)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见表B.1。表

30、 B.1 日用陶瓷生产企业主要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岗位(工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防护个体防护破碎粉尘、噪声自动化、密闭、抽风除尘、降噪、减振防尘口罩、护耳器筛分粉尘、噪声自动化、密闭、抽风除尘、降噪、减振防尘口罩、护耳器球磨配料粉尘、噪声自动化、密闭、抽风除尘、降噪、减振防尘口罩、护耳器搅拌粉尘、噪声自动化、密闭、降噪防尘口罩、护耳器脱水粉尘、噪声自动化、密闭、降噪防尘口罩、护耳器练泥粉尘、噪声自动化、降噪防尘口罩、护耳器成型粉尘、噪声自动化、降噪防尘口罩、护耳器修坯粉尘、噪声自动化、吸尘罩防尘口罩、护耳器烧成(窑炉以煤为燃料)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粉尘、二氧化硫、噪声、高温自动化、密闭

31、、湿式出渣、抽风除尘、通风、降噪防尘口罩、护耳器、防护手套烧成(窑炉以煤气为燃料)一氧化碳、 硫化氢、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高温自动化、密闭、抽风排毒、通风、降噪护耳器、防护手套烧成(窑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噪声、高温自动化、密闭、抽风排毒、通风、降噪护耳器、防护手套烤花乙酸乙酯、苯、甲苯、二甲苯、硝基苯、氯仿等有机物、高温、噪声自动化、密闭、通风、降噪防毒口罩、护耳器、防护手套电焊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线、臭氧、噪声通风、除尘、降噪防尘口罩、 焊工面罩、 工作服、防护手套及防护鞋、护耳器煤气站司炉粉尘、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高温、噪声、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按苯溶物计)密闭、隔声、隔离、 保温隔热、通风防尘毒口罩、护耳器注: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0%为矽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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