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食之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五一路店厨房承包合同甲方:乙方: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一、甲方食之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现聘请乙方 任食之尚五一路店厨师长,并做技术管理及厨房日常管理,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 元(大写: ),每月15号支付上月工资,为便于管理,甲方付现金给乙方厨师长 先生,由其统一发放厨部工资,厨师长应及时发放到厨部员工手中,如未按时发放,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按条款第十二条正常离店时,甲方须足额、按时发放全部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工资。三、乙方与
2、甲方共同协商组织安排有一定技术级别职称和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炒锅、打荷、切配、凉菜、蒸柜等技术岗位工作,包括洗碗在内的编制不得低于12人(其中厨师4人,蒸菜、凉菜各1人,切配、打荷、水案、洗碗6人),按目前营业情况,上述承包费用包含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四、在工作期间,乙方人员要做到: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厨房内工作人员的储备,保证在少数人请假、休息时不影响餐厅正常运营,同时既要保证菜肴质量,又要不断推出新品种,新花样(每月至少推出新菜式610款),力求做到让客人满意,尽心尽力为甲方的发展创造财富。五、在合作期,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
3、遇,如对乙方人员安排有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六、甲方不得命令、诱导乙方做违背国家任何法律之事,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带人员在外出,下班后不得做出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之事,否则需承担一切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七、厨部所有人员(含乙方签约人)涉及工伤、失业、劳动纠纷等劳动保障问题,一律由乙方签约人 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援助。八、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2、如对乙方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员工作
4、相应处罚。九、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2、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3、乙方有遵守和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十、甲方承诺月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叁拾万元,奖励给乙方人民币伍佰圆,在此基础上营业收入每增加人民币壹万圆奖励人民币伍佰圆。十一、厨部每个月拿出承包工资的10( )参与门店业绩考核,门店销售计划每增减1厨部绩效工资同样增减1;另外乙方需保证厨部毛利率达到56%,56%以下每低1%扣罚乙方人民币贰佰圆,同时乙方必须保证菜品的分量及主辅料的合理搭配。十二、乙方必须保证菜品质量,如因出品变质
5、、有异物,与平常口味、分量有明显出入而引起的退菜、投诉、折扣、免单及其他有损餐厅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必须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月内因厨部原因退菜总量超过40份,有效投诉超过20次,则除补偿损失外,另扣罚当月承包费用的5%。十三、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至少提前壹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如乙方先提出解除本协议,需等甲方聘请到厨房人员并正常上岗后方可交接离店,如乙方未保证菜肴质量,未做到推陈出新及未做好成本控制,甲方对乙方提出,乙方未认真改进,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协议。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