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招生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乙方(以下简称代理方)和以下甲方(以下简称招生方)共同订立,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通过合作推动招生工作的发展,并确保符合法律和道德底线。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定义和解释1. 代理方: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愿意与招生方合作推广、宣传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2. 招生方: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招生工作负责人或机构,其拥有合法的招生资质和丰富的招生经验。二、目的和范围1. 代理方与招生方双方基于相互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约定代理方将协助招生方进行招生工作的推广和宣传。2. 代理方将按照招生方的要求,负责推广和宣传招生活动,通过合
2、法的方式引导潜在学生了解、报名和参加招生活动。三、合作细节和责任1. 代理方将根据招生方提供的宣传材料和要求,制定相关推广计划和策略,并采取必要的合法手段进行广告、宣传和推广工作。2. 代理方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招生信息,在宣传过程中不得使用虚假、误导性的宣传材料,确保宣传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3. 招生方将提供必要的招生资料、宣传材料和招生政策等信息,确保代理方有充分的条件和内容进行招生活动的推广和宣传。4. 招生方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招生活动,保障招生的公平原则,并确保所提供的招生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四、费用和报酬1. 代理方将按照双方约定的报酬方式
3、和金额,进行服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2. 双方约定的报酬方式和金额应在协议签订之前明确,并确保合法、合理以及符合市场价值的原则。五、合作期限和解除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2. 双方同意,在合作期限届满之前,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如其中一方有解除协议的意向,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六、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发现对方违反本协议的要求,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要求其进行整改。2. 如违约方在通知后日内仍未进行整改,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生效、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并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八、附则1.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3.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代理方签章: 招生方签章:代理方名称: 招生方名称: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