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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瘦之俏全国美体瘦身连锁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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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的原则,给予公司每一位员工充分展示个人工作能力的机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市场总监、大区总监、区域经理、培训总监、美容美体讲师、导师。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外部环境设计薪酬结构,公司的薪酬框架结构如下:
员工工资=底薪+补助+提成+绩效工资+(额外奖金)
其中工资部分实行浮动工资制:
工资总额 = 固定工资 + 绩效工资
工资标准:
级 别
业务经理
美容美体
区域经理
美体讲师
美体导师
大区经理
文秘/助理
市场总监
副总经理
试用级别
800
1000
1100
1300
1500
2500
1
1000
1200
1300
1500
1800
2800
2
1120
1360
1500
1700
2040
3120
3
1240
1520
1700
1900
2280
3440
4
1360
1680
1900
2100
2520
3760
5
1480
1840
2100
2300
2760
4080
6
1600
1960
2300
2500
3000
4400
级差
120
160
200
200
240
320
说明:
1. 所有员工在入职期间有七天的岗位培训制,只有补助,无薪培训。
2. 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考核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级别发放,提成标准不变。
3. 新员工若在5号前到岗当月工作满25天当月算试用期若6日后到岗当月不算试用期薪金按日工资计算试用期顺延到次月。
4. 公司员工工资分为7等6级。各岗位实行自动升级制度,即市场部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额后自动升级为下一级别标准,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公司所达目标业绩,则自动将为下一级别标准。
5. 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市场的状况调整工资的数额。
6. 新派任各等职位人员,原则上均从所派任职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以下情形者,公司可适当提高其工资1-2级:
a.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职等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b.极强工作能力,确属本行业高级人才。
7. 由低职等职位调任高职等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的第一级工资,如原职位工资已超过新职等职位第一薪级可改支予原工资相近的薪级
第四条:业绩要求提成:以公司所经营不同项目和产品而定。
指每月按要求完成业绩的提成;超出业绩提成是指员工每月在完成规定业绩的基础上超额完成部分的提成。(每月个人业绩额,区域业绩额及总部门底线业绩额按实际情况由董事长,总经理,市场总监共同制定,并于每月末将下月业绩制定情况公诸于员工)
第五条:奖金:分为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在完成公司既定销售目标后根据公司效益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具体数额。
额外奖金(可兼得)是指:
奖金项目
评定标准
奖金额度
个人销售冠军奖
完成当月个人业绩要求且当月业绩额部门排名第一予以奖励
200元
销售业绩双倍奖
当月个人业绩超出个人当月业绩额双倍的予以奖励
400元
合理化建议奖
凡以书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根据采用情况和影响奖励
50-100元
市场信息反馈奖
凡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场信息的,根据重要程度给予奖励
50-100元
优秀人员介绍奖
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公司录用,根据录用职务给予奖励
100-300元
企业 产品宣传推广奖
在网络、宣传媒体上发表宣传公司品牌的文章给予奖励
100-300元
具体奖励数额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末敲定,以不定形式发放。
第六条:补助:主要为出差补助和其他津贴,出差补助只有在出差时才含有,包含膳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附1:公司各岗位最低薪酬表:
职务级别
底 薪
补助
业绩要求提成
超出业绩提成
部门(区域)管理提成
市场总监
1800元
450元
个人业绩内3%
超出部分4%
超出部门业绩部分1%
大区总监
1500元
250元
个人业绩内3%
超出部分4%
超出区域业绩部分1%
培训总监
1800元
200元
个人业绩内3%
超出部分4%
超出部门业绩部分1%
区域经理
1200元
200元
个人业绩内3%
超出部分4%
无
美体导师
1300元
150元
个人业绩内3%
超出部分4%
无
第七条:绩效工资与考评
1.一般情况下,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将分离出来作为浮动的部分;对于正式员工,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将分离出来作为浮动部分。
试用期:绩效工资 = 工资总额 * 1/2;
固定工资 = 工资总额 * 1/2;
正式员工:绩效工资 = 工资总额 * 1/3;
固定工资 = 工资总额 * 2/3;
2.绩效工资以月度工作考评为依据,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行政总监负责考核。月度工作考评分为三部分进行:
1)基本工作: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2)前瞻性工作: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制度执行:公司制度执行情况
3.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标准另外增加工作适应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试用期员工绩效工资每部分均实行百分制考评,比例为:基本工作占30%;前瞻性工作10%;制度执行占20%;工作积极性占20%;工作适应能力占20%。
4.正式员工绩效工资每部分均实行百分制考评,比例为:基本工作占60%;前瞻性工作15%;制度执行占25%。即正式员工或部门完成个人业绩的60%以上才享有部分。低于60%按比例发放。其余40%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市场总监共同核定完成情况。
第三章、薪酬调整
第八条: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变化有权对整体或部分薪酬结构调整。
薪酬解释:总经理是对薪酬标准解释的唯一人员,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对薪酬标准进行解释。
薪酬发放日期:
1.公司薪酬发放日为每月5日(发放前一个月的薪酬),如遇节假日,可顺延或提前。
2.新入职员工的入职时间为当月22日之前,于次月5日领取第一份薪酬,入职时间为当月22日之后,于隔月5日领取第一份薪酬。
3.离职员工于次月5日领取薪酬。
薪酬特区:
1.目的:吸引、激励公司稀缺的人才,使公司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公司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2.原则: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谈判确定;
保密原则: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开展工作,其薪酬严格保密;
限额原则:数量实行“以少带多”原则,宁缺勿滥。
薪酬保密:
1.目的:为了保持薪酬的整体平衡,减少员工之间互相猜忌,避免优秀人才难于开展工作。
2.原则:公司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探询、吐露他人或吐露本人薪酬。
3.处罚:
第一类:探询的处罚
①管理人员,探询他人薪酬,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薪酬的70%。
第二次,予以辞退。
②非管理人员,探询他人薪酬,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薪酬的50%。
第二次,予以辞退。
第二类:吐露的处罚
①未经他人询问,吐露本人薪酬,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薪酬70%。
第二次,予以辞退。
②经他人询问,吐露本人薪酬,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资50%。
第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类:泄露的处罚
①制定、发放、核算薪酬人员无意泄露员工薪酬,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薪酬50%。
第二次,予以辞退。
②制定、发放、核算薪酬人员有意泄露员工薪酬,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薪酬70%。
第二次,予以辞退。
第四类:事非处理:
公司内部员工针对薪酬保密惹出事非,一经发现,进行以下处罚:
第一次,处罚本月工资80%。
第二次,予以辞退。
第九条:本制度经董事长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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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签字:
公司印章:
颁布执行日期:2009年1 月 5 日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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