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授权许可协议甲方:(以下简称“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被授权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1. 授权方是按照法律注册并拥有以下商标(以下简称“商标”): 商标1: 商标2: 商标3: (此处根据实际情况列举商标)2. 被授权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上述商标。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商标的授权许可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标授权许可范围1.1 授权方同意将上述商标授权给被授权方,在合法范围内使用商标,用于以下用途: (此处根据实际情况列举用途,如产品制造、销售、
2、广告宣传等)1.2 被授权方仅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商标,不得超过约定的用途及范围,未经授权方书面同意,不可将商标授权给第三方使用。第二条 商标权益保护2.1 被授权方应当自觉维护商标的权益,保证商标的正当使用,不得进行商标侵权行为。2.2 如果被授权方发现有第三方对商标权益进行侵犯的行为,应立即通知授权方,并协助授权方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第三条 商标许可费用3.1 被授权方在商标使用期间,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向授权方支付商标许可费用。3.2 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周期和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本协议签署时作出书面约定。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保证在商标授权许可期间以及解除协议后,对
3、彼此了解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有关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4.2 未经授权方书面同意,被授权方不得将商标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5.1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5.2 协议解除后,被授权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并将所有与商标有关的资料归还授权方。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效力。7.2 本协议正文、附件、补充协议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通知等,构成本协议的完整内容,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授权方):乙方(被授权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