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协议书协议书标题:公司股东协议本协议书由以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下达成,目的是就公司股东间的权益、义务、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一、协议主体1.1 本协议签署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及未来入股的股东。1.2 行为人确认并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权威性。二、股东权益及义务2.1 行为人保证其所宣称的股东身份的真实性,并向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2.2 行为人确保自身资金来源合法,并不得通过非法途径参与公司股权交易。2.3 行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投票权、分配红利权、转让股权的权利。2.4 行为
2、人应积极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商业秘密、尽义务支付出资。三、决策机制3.1 得票权:公司股东会议以持股比例决定议案通过与否,每股享有一票。3.2 股东会决议:公司事项的决策由股东会议作出,通过股东会议决议书记录,决议书应经所有股东签字确认。3.3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可以根据股权比例提名或罢免董事。3.4 特殊表决权:特定标的事项需要特殊表决权的,由股东协商决定。四、股东关系维护4.1 行为人承诺并保证不得携带政治、宗教等敏感因素干预公司经营和股东关系。4.2 行为人应积极参与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3 行为人应保守
3、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股东身份进行违法活动或泄露商业机密。五、股权转让5.1 股东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转让其股权,但需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5.2 转让股权的价格及具体条件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并及时向公司及其它股东进行书面通知。六、解决争议6.1 如发生关于本协议的争议,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法院进行解决。七、协议生效与变更7.1 本协议经所有股东签字确认,并送达公司,自送达之日起生效。7.2 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所有股东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所有股东签字确认,并送达公司。八、协议解除与终止8.1 本协议解除与终止应经所有股东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解除与终止须经所有股东签字确认,并送达公司。以上为公司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并确认同意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