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零售连锁协议书协议标题: 全国零售连锁协议书鉴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要求,故拟定以下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背景本协议旨在建立全国范围内零售业连锁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共同发展与利益,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第二条 定义1. 零售连锁:指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统一品牌、标识和业务流程进行运营的零售企业;2. 联锁方:指零售连锁总部或组织方,具备连锁网络管理与决策能力;3. 加盟方:指与联锁方签订加盟合同,享有联锁方合作资源与品牌的经营主体;4. 相关方:指与本协议具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权益人,包
2、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等;5. 知识产权:指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在法律范围内受到保护的权益;6. 保密信息:指与本协议有关的、标明为保密的各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经营数据、技术秘密等。第二章 加盟方权益与义务第三条 加盟权益1. 加盟方享有合法使用联锁方商标和品牌的权益,承诺为联锁方的品牌形象和声誉负责;2. 加盟方享有联锁方提供的管理、技术、供应链、市场推广等资源支持;3. 加盟方享有使用联锁方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手册的权益,以确保连锁体系的一致性;4. 加盟方享有优先获得联锁方新产品和促销活动的权益。第四条 加盟方义务1. 加盟方应遵守联锁方关于店面形象、装修、产品摆放等要求
3、,确保店面与统一品牌形象一致;2. 加盟方应按照联锁方的要求定期向联锁方提供经营数据、财务报告等信息;3. 加盟方应遵守联锁方的业务标准和操作手册,确保经营过程的规范性和连锁体系的一致性;4. 加盟方应保护联锁方的知识产权,并遵循合法使用商标和品牌的规定;5. 加盟方应积极参与联锁方举办的培训、推广和市场活动,促进业务发展;6. 加盟方应妥善处理与相关方的合作关系,确保合作的及时、顺利进行;7. 加盟方应保守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三章 联锁方权益与义务第五条 联锁权益1. 联锁方享有对加盟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考核与评估的权益;2. 联锁方享有指导和帮助加盟方改进经营管理、
4、推广策略等的权益;3. 联锁方享有对加盟方使用商标和品牌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益;4. 联锁方享有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加盟方履行义务的权益;5. 联锁方享有对加盟方解释和告知本协议及相关制度的权益。第六条 联锁方义务1. 联锁方应提供管理、技术、供应链、市场推广等资源支持,帮助加盟方发展业务和提升绩效;2. 联锁方应制定并完善业务标准、操作手册等,确保连锁体系的一致性;3. 联锁方应对加盟方提供合理的监督、考核与评估,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4. 联锁方应保护加盟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和知名度;5. 联锁方应提供培训支持,并加强与加盟方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第四章 合作方式与期限第七条 加盟合同1
5、. 加盟方与联锁方签订加盟合同,明确双方权益与义务;2. 加盟合同应明确合作事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重要内容。第八条 合作期限1. 合作期限由加盟合同约定,双方可协商一致延长、解除或终止合作关系;2. 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无特殊情况需提前协商续签事宜。第五章 争议解决第九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章 附则第十条 附则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和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 本协议正本一式(9份),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方及第三方如有需要,可在双方的书面同意下获得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