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影代理发行协议书鉴于甲方作为电影制作公司,拥有电影(电影名称)(以下简称“电影”)的制作、发行和经营权益;乙方代表电影发行公司,有意以代理发行的方式,推广和销售电影;双方依法自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权益及义务1.1 甲方在此确认,作为电影的制作方,拥有该电影的版权和商业使用权,有权进行合法的发行和经营活动。1.2 甲方应确保电影的内容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触犯公序良俗,不含有任何政治敏感或违禁信息。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影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影海报、剧照、剧本等,以便乙方进行推广和发行。第二条 乙方权益及义务2.1 乙方在此确认,作为电影的代理发行方,有权代表甲
2、方进行电影的推广和销售活动,并享有相应的经济权益。2.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制定和执行电影的推广计划,并与合作方(如影院、媒体等)进行合作,以提升电影的知名度和票房销售。2.3 乙方应确保所进行的推广活动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 费用结算3.1 乙方作为电影的代理发行方,应享有相应的经济利益。具体的经济利益和费用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结算。第四条 保密责任4.1 甲、乙双方对协议书所载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协议的相关信息,也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之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相关法院进行解决。第六条 合同终止6.1 如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互相免除责任。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7.2 对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修订协议。甲方(电影制作公司):_乙方(代理发行公司):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