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产品质保协议甲方:卖方乙方:买方鉴于甲方销售的电子产品确保质量和售后服务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产品质量保证1. 甲方保证所售电子产品均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并且为乙方提供正式发票作为购买凭证。2. 甲方保证电子产品在购买之日起,质保期为填写具体天数或月数,保修范围仅限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不包括人为损坏、非正常使用或自行改装的问题。3. 乙方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联络甲方,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免费维修、更换,或者退还产品。第二条 售后服务1. 甲方应保证提供良好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如提供产品技术咨询
2、和解答乙方问题等。2. 乙方应在购买后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按照要求正确使用产品。如有使用问题可随时咨询甲方。3.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的维修申请后,合理时间内进行维修或更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问题的详细描述和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条 责任限制1. 由于乙方个人的使用不当、维修未经授权或参与维修过程等原因导致产品进一步损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 乙方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正确操作和维护产品,避免撕毁、改动产品标签或做出其他可能影响维修判断的行为。3.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对乙方因使用产品产生的任何间接、特殊或意外的损失负责。第四条 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 若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购买之日起质保期满之日止。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