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人,拥有特定的非专利技术(以下简称“技术”)。2. 乙方希望获得甲方的技术,并愿意支付相应的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 技术:指甲方拥有并准备向乙方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技术设计、技术方法等。2. 转让费用:指乙方为获得甲方技术所支付的费用。第二条 技术转让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技术转让。2. 转让方式:甲方将技术通过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给乙方。第三条 转让费用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
2、方相应的转让费用作为对技术转让的报酬。2. 转让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日之前支付。第四条 知识产权1. 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甲方拥有转让技术的合法权益。2. 乙方应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技术用于商业目的或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第五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技术内容。2.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技术不会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第六条 协议的终止1.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七条 争议解决1. 对于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相关法律管辖区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如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