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派检查员协议书甲方:(甲方的名称及详细地址)乙方:(乙方的名称及详细地址)鉴于甲方需对特定事项进行检查,并委派乙方作为检查员执行该项任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派事项1. 甲方委派乙方作为检查员,对特定事项(以下简称检查事项)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2. 检查事项具体包括(详细描述检查事项内容)。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完成委派的检查任务,并向甲方提供检查报告。2. 乙方应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因个人利益或其他不当因素而影响或损害检查事项的结果。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涉密信息,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
2、披露。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为乙方顺利完成检查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相应的检查费用或报酬。第四条 信息保密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或其他涉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2. 甲方和乙方对于本协议所涉及的信息保密,应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要求其员工或代理人同等保密。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除非遭受损失的一方书面同意,违约方不得以违约为由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管辖法律和争端解决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约定的检查时间)。如双方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解除协议的条件和方式。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