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丝见面会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参与方签署,包括主办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粉丝团体(以下简称“乙方”)。本协议旨在明确并规范粉丝见面会的相关事宜。一、见面会时间和地点1.1 乙方同意在甲方确定的日期和时间举办粉丝见面会。1.2 见面会地点由甲方确定,并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及时通知乙方。二、活动内容2.1 乙方同意在见面会期间与粉丝互动,并接受粉丝的合理要求,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2.2 乙方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维护自身形象和粉丝团体的声誉。三、参与条件3.1 甲方要求乙方在与粉丝见面会之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2 乙方承诺提供的身份证明和相关信息
2、真实有效。四、合法性和责任4.1 双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是出于双方的自愿,并且没有受到任何威胁、欺骗或不正当行为的影响。4.2 双方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定。4.3 乙方同意,如因其言行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或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信息保密5.1 双方同意,在见面会期间涉及到的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5.2 乙方同意甲方拍摄、录音、录像乙方参与见面会的情况,并同意甲方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使用相关资料。六、争议解决6.1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6.2 若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选择提交争议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七、其他事项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对双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7.2 本协议的传真件、复印件和电子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鉴于双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以上内容,特订立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