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使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授权方):授权方名称和注册地址乙方(以下简称被授权方):被授权方名称和注册地址鉴于:1. 授权方是某品牌的合法注册所有人,具有该品牌的全部合法权益;2. 被授权方希望获得授权方对该品牌的非独家使用权;3.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授权范围1. 授权方同意授予被授权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该品牌的非独家使用权;2. 使用范围仅限于被授权方生产、销售、宣传、推介和推广与该品牌相关的产品或服务;3. 被授权方使用品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第二条 使用权期限1. 本协议有效期为有效期年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2. 协议到期前90天,双方应书面协商是
2、否续签协议。第三条 保密义务1. 双方保证协议中的所有商业信息和技术数据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2. 未经授权方书面允许,被授权方不得将品牌使用权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3. 协议终止或到期后,被授权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品牌,并销毁一切与该品牌相关的资料。第四条 违约责任1. 如果被授权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授权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被授权方的法律责任;2. 如因被授权方的行为导致授权方遭受损失,被授权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五条 计算方式被授权方应根据与授权方协商一致的方式支付品牌使用费。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方): 乙方(被授权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