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协议鉴于双方甲方(以下简称为出租人)和乙方(以下简称为承租人)愿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租赁物及地址1.1 出租人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以下简称为租赁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2.2 如承租人需续租的,应提前(天数)书面通知出租人,并经出租人同意,双方可以协商续租条件。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承租人同意按每(月/季/年)支付租金。3.2 租金为(具体金额),承租人应在每月(特定日期)之前支付房屋租金。3.3 租金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第四条 押金和水电费用4.1
2、承租人应在本协议签订时支付相当于(租金金额)的押金给出租人。4.2 押金将在承租期满后扣除相应扣除项目后返还给承租人。4.3 水、电、煤气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按时缴纳费用。第五条 维修和损坏责任5.1 承租人应妥善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损坏房屋设备和设施。5.2 如因承租人过失导致房屋设备和设施损坏,承租人需承担相应维修或更换费用。第六条 退租6.1 承租人于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时,应于(天数)前书面通知出租人。6.2 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后,承租人应清空并保持租赁房屋的整洁。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八条 其他条款8.1 本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等,由承租人承担。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3 本协议经承租人和出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附则(留空)出租人(签字):_承租人(签字):_日期:_注:本协议一式两份,承租人和出租人各执一份,并应当有一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