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代理协议书本协议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下达成,现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如下:第一条 委任代理人1. 委托人:(填写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2. 代理人:(填写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第二条 委任事项1.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事项为:(填写具体的委托事项,如财产管理、法律诉讼、合同签订等)第三条 代理权力与义务1. 代理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享有以下权力: (列举代理人可行使的权力,如签署相关文件、代表委托人进行谈判等)2. 代理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应承担以下义务: (列举代理人应履行的义务,如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等)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和终止1. 如遇委托事项变更或终止,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具体的调整或解决方案。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解释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补充均需经过双方书面同意生效。附则1.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代理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