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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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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何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消防执法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将消防行政执法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公安消防机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现有的消防执法制度,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是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本人抛砖引玉,结合自己在消防行政执法岗位的一些肤浅的认识和看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讨论,供大家参考。 一、消防行政执法的现状(一)消防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是不容置疑的,仅以立法而论,自1957年11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

2、院颁布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条例后,国务院相继制定了37个消防法律法规,地方性消防法规和规章80余部,国家强制性消防工程技术规范、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23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相配套,以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消防法规体系。为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强消防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二)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日趋规范随着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公安部消防局对所有消防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先后取消了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审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建筑消防设施检

3、测和维修保养资格许可证审批发证等10项消防审批项目,根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同时重新修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范、火灾调查规范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消防配套法规,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变以前的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指挥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消防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但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以及笔者在消防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一系列实际问题来看,我国的消防法制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与缺陷。消防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的矛盾和问题,面

4、临严峻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二、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消防执法软环境举步维艰1、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监督检查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在原有各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包括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这都要求具备大量的消防执法人员和完善的执法机构和足够的物资技术条件和财力的支持。但现状却十分差强人意,以金沙县的现状为例,全县辖区面积2528平方公里,人口62万,辖26个乡镇,全县的个体工商户13596家,非重点单位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2个,XX执法年度,金沙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1062余家,而我县消防大队大队机关仅有5

5、名干部,其中3名大队领导、内勤参谋1名、防火参谋1名,平日还有大队干部必须参加的各种学习会议,及上级组织的各项考核、检查、评比,防火监督干部还得参加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都大量的挤占消防监督员的精力和工作时间,使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在德国、美国等欧美等发达国家消防员和当地居民的比例一般是1:1000,而我县的比例是1:20666,全国的比例是1:10000,我国全国的消防员和人口比例的平均水平只有欧美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而我县的比例更是不足欧美发达国家的二十分之一,同时,因为我国地广人多,城镇化水平低下,乡镇距县城距离过大,仅以金沙县为例,我县相对人口和土地面积

6、在全区还不算大,各县城到各乡镇的道路在全区来说还算是最好的,基本上都是柏油公路,但如果要到距最远的乡镇检查一个加油站,一个来回,加上中午休息的时间都要整整的一个白天,单就以上数据和事实已经充分暴露目前我国消防监督和执法工作所面临的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已严重影响消防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2、地方行政干预导致执法不公。公安消防是一支现役部队,由公安部垂直领导。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又规定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同时因为消防部队办公业务经费、营房建设、消防装备建设、社会化消防工作的开展都必须依赖地方常委政府的支持,而地方政

7、府或部门的个别领导,因为个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问题,或是因单位、个人的原因,或多或少会对消防执法进行干预和影响,从而导致消防部门对某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不能关停、责令限改等,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消防部门开了“绿灯”,将直接致使消防执法不公现象的出现,“绿灯”如果不开有时又会影响消防部门和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和谐的情况出现,影响工作的开展,所以地方行政干预将直接导致,消防执法冲不破人情网、跳不出地方保护主义的怪圈,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 3、执法手段匮乏,强制性行政措施难于实施。现行法律关于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力的规定不够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的“停产停

8、业”、“没收违法所得”、“物品扣留”等强制措施,执法主体均为公安机构或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当事人拒不执行,公安消防机构也因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处于尴尬境地,这就致使了一些火灾隐患长期无法根治,也使公安消防机构的执法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所幸,随着5月1日新消防法的正式实施,这一现状得到了有效解决。 4、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执法环境不容乐观。目前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虽然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对职工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使消防执法的软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改

9、善,不置可否,近年来随着全国消防环境的不断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已普遍提高,但要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时日,本人在毕节市工作期间对一个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酒楼进行检查时,提问单位员工火灾报警电话号码是多少,此员工略加思考回答:“好像是823好多好多”,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个别现象,但细经思索,社会化消防、全民消防工作的目标任重道远,现在全国探索的农村、社区、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各地的试点工作有多少实效,还值得我们慢慢思考和检验。(二)现行消防行政处罚程序烦琐,效率低下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处罚程序是:对违法消防管理相对人经调查取证后进入处罚程序从告知听证权利、组织听证会到作出处罚决定。

10、若管理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要求复议,再不服,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原判后,如被处罚人仍不履行处罚决定,公安消防部门还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烦琐的执法处罚程序耗费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束缚了执法人员的手脚,使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处理。大大降低了行政处罚的效率。 所幸的是,新消防法的颁布,对一些须设有前置条件进入处罚程序的条款作了修改,将会使这一现状有所改善。(三)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1、法律条文、相应的技术规范应用不准确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运用上把握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的行为

11、时有发生。例如,有的执法者在应用法律条文中,只会应用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而不应用其它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使得法律条文运用不完整,对于一些违反消防技术规范的行为不能够按照规范定性,从而使得消防工作不到位。还有的执法者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应用消防法法律责任中的条款,而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却应用消防法火灾预防中的条款,有些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明明应该填写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条款的,而老是简单地打一条违反消防法的条款进去,更有胜者,有些在基层执法工作一线的执法人员,基本上每次出去检查都会发现被检查单位的灭火器不足的情况,但执法者本人连竟然不知道有一个规范叫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连规范内规定的严

12、重危险、中危危险、轻危险的场所的规定都不得不知道,就一句“灭火器数量不足”完事;对商场进行审核不知道有一个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所以,由于执法者文化素质较低、不学习、不研究、不善于思考,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条文,从而出现了对一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运用何种条文把握不准确,对违法行为定性不准确的现象。致使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2、法律文书的运用、填写不规范 (1)在对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检查中,一些没有违反 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的行为应采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对于一些存在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大火灾隐

13、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规定实施处罚。而某些消防部门则二者颠倒,该处罚的不处罚,不该处罚的处罚。 (2)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些单位由于疏忽大意,在下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没有告之被处罚单位。更有甚者,还有就是我区各大队在行政处罚中普遍存在的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处罚时经常出现的本应对个人实施的行政处罚按照单位的进行处罚。(3)一些单位在法律文书的填写上不规范,应该两个承办人一起签名的往往只有一人签名,尤其是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比如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4、这些平常经常运用的法律文书。在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在消防执法过程中,应该是两人执法。如果这些消防部门在下发法律文书时只有一人签名,即代表该执法行为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列举的只是在日常工作中较为容易出现的法律文书的运用和填写上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起眼,却能够直接影响到消防部队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甚至会因为一时的不慎引起消防行政执法败诉。3、执法程序混乱(1)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先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单位为图省事,发现违法行为先实施处罚,然后再补立案审批表、告知权利通知书、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

15、关的手续。或者干脆就不问材料,不下发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有的执法者对当场处罚和一般处罚运用不准确,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对于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实施当场处罚。某些执法人员对于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道,竟然为了图方便而将一般处罚变为当场处罚。(2)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

16、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而有些单位为了图方便不按照规定提前告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者是将告知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二种法律文书同时下发。(3)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4、执法随意性大,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规定消防行政执法缺乏力度,执法随意性大。以罚代停,以罚代改,以罚代拘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当事人不符合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节的却减轻了处罚,而从轻及从重处罚条件,完全依靠消防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行政处罚中“喊高罚低”,或告知后

17、不处罚等现象屡见不鲜,相关消防法规又没有一个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虽然近年来为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各级消防部门都制定了一套系列的规定和制度,但从近年各级消防部门检查、督查、执法质量考核和各种执法投诉、举报的消防行政案件来看,消防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缺监督,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上文所列举的四种现象,虽然只是程序上一些不合法现象,但是很容易引起复议,一旦引起复议,败诉的将是消防执法部门。因此,消防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程序合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合法、公正。 (四)执法者素质参差不齐“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在消防部队执法班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不愿学习、还想学习的

18、秒良现象,喊了好多年的打造学习型干部的口号一直停留在口号上,消防部队的年龄大一点的班干部业余时间大部分用来喝酒打麻将,年轻一点的班干部用来上网聊天玩游戏,不知道学习的重要性。而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执法人员被调整到其他岗位,从而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到了单位后只能“抬头看电线,低头看烟头”,到单位检查只能发现灭火器过期了、电线零乱了、应急灯损坏了等等一些面上的火灾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找不出问题,导致执法不够规范、到位、严谨,随意性大。再加上一些执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较低,执法的目的不明确,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办关系案、办金钱案现象时有

19、发生。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整个消防部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难以提高。(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未切实履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的重心往往是城市的中心区域,广大的农村消防监督工作的的开展往往要依赖公安派出所实施。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制定和下发了不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规范和制度,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都有了明确、具体细致的规定,我们贵州省甚至制作了“八本三册”等法律文书的模板,连文书的填写示例注意事项都有具体的示例。近几年,各级消防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和思考推进派出所消防工作的方法,年年都在抓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试点,希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

20、村派出消防工作的切实开展。但因种种原因,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的情况往往差强人意。三、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和意见(一)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执法者的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到整个消防部队的执法形象,因此,要想全面提升消防部队的行政执法水平,必定要从提高执法者个人素质着手。随着消防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而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政治素质,一名执法者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端正的工作动机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公正公平的进行行政执法的。因此,首先要做的

21、就是定期对消防执法者进行政治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提到一定高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者的思想素质,使消防行政执法有坚实的基础。同时,要不忘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一套业务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要及时组织考核,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促使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以全面提升消防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二)强化消防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要从根本上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消防执法监督机制,

22、通过监督机制的监督管理,促使执法者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填写和使用,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从而使整个执法行为的到有效规范。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首先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各单位应设立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让群众了解各种手续如何办理,公开自己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

23、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地发现消防监督员在执法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吃、拿、卡、要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一些曾经有过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消防监督员及时地纠正错误,改变工作态度,树立消防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三)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缓解消防执法人员警力不足现象消防是一门跨越多个学科的综合性边缘科学,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加之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消防执法任务日益增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消防属现役编制,增加警力根本不现实,要想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现象,只有合理依靠外力,逐步尝

24、试借助各类代理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快速有效缓解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现象。 (四)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软环境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逐步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执法软环境。 (五)以

25、新消防法出台为契机,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迅速清理以前消防法律法规制度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执法实施细则和规定,切实增强新消防法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消防法的作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六)推动地方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各乡镇、社区、农村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各级消防部门应积极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将消防工作入乡镇长、村长、社区主任的任免条件,以增强乡镇、农村和社区行政和分管领导主体意识,强化农村、社区的消防工作。(七)以新消防法出台和部局总队以下编制即将出台为契机,推动各级消防部门党委书记进入同级地方人

26、民政府公安机关党委的工作还有就是思考一下趁新消防法出台和部局总队以下编制即将出台为契机,能不能考虑其他省市和地区的一些成功经验,研究和评判消防部门党委书记进同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可行性,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协调汇报,偿试消防部门党委书进当地公安机关党委的可能性,以提高消防部门在公安机关的话语权,强化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 推动烟草内部市场监管工作水平调研报告破解瓶颈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巩固两项成果实现两个突破近年来,*市烟草专卖局在国家局、*省局的正确领导和行业同仁的大力支持下,着力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整体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内部监

27、管、市场监管两项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发展无止境,国家局姜成康局长今年在*考察期间提出了“五个上新水平”的工作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也把一个新的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如何在新形势下巩固好全市行业专卖管理和自律建设的成果,在卷烟市场监管和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一、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监管之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放松内部监管方面的表现:全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现场会结束后,内部监管有所放松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思想认识层面上看,部分县(区)局一把手对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下降,分管副局长在监管工作上滋生应付思想,分管副经理对监管工作产生抵触情绪,监管工作人员思想

28、导向出现偏差,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中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从日常工作来看,部分监管人员对目前卷烟经营总体情况、货源投放管理办法、卷烟零售户分类标准等作为监管依据的经营管理规定不熟悉,缺少监管目标,工作盲目;调查核实工作流于形式,网上调查、询问同级业务部门这类方式应用的多,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应用的少;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异常情况,甚至是违规问题,等上级指示,等领导意见,不能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从实际效果来看,全面执行国家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将卷烟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责交给县级局以来,全市各县(区)局自身没有查处过一起违规问题,没有向市局上报过一起已经查明的违规问题,与此同时

29、,市局查明有关违规问题,以不同方式惩处违规经营责任人16人,说明县级局对卷烟销售环节的监管基本处于空转状态。市场监管方面的表现:市场监管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但是在近几年内部监管工作逐步推进的同时,市场监管出现了逐渐放松的苗头。监管目标由大变小了,从关注净化辖区卷烟市场,维护正常的卷烟市场经济秩序,为行业卷烟经营保驾护航,向单纯完成违法卷烟查扣任务转变。监管力量由强变弱了,真正投入市场监管、打假、打网络工作的人员数量越来越少,真正具备这方面工作能力的监管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具体表现之一就是从以前的县级局副局长、稽查队长、监管人员大家共同管市场,找案源,逐步变为过分依赖副局长、依赖举报信息查大

30、案,完任务。监管工作由实变虚了,监管人员走访市场、搜集线索、查找案源、调查取证等实际工作,已经被定期向卷烟零售户报到,填写服务册及各类表格代替,况且向卷烟零售户定期报到也没有完全做到。(二)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内部监管方面,网上监管(预警处理)、卷烟配送监管、对特殊用烟和千条户的监管、举报投诉处理、备案资料管理、检查、考核等都是基础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管工作,及时发现违规经营问题,查明情况并按规定处理或者上报是基本要求。但是在部分县(区)局还是存在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预警,不按规定要求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处理预警,不按规定时间、要求维护卷烟经营备案资料,弄虚作假不真

31、实开展调查核实、检查、考核等项工作之类问题。在市场监管方面,许可证管理、票据管理、案件办理、打网络、日常市场检查和市场净化等是基础性工作。在许可证管理上,个别存在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格的问题,普遍存在把许可证管理当成一项阶段性工作任务,按照市局安排定期发证,到期年检,不进行日常管理的问题。在票据管理上,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惩戒措施,日常申领、使用、回收管理不严,票据损毁、作废比例偏高。案件办理上,处理不及时且结案率偏低,定性正确但案由不准确,证据不充分且关联性不强,主体程序合法但细节有疏漏,适用法律条款不具体,案卷存档管理不符合国家局有关规定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个别区县局

32、甚至存在可能导致司法介入的严重问题。打网络工作上,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挖掘的不够,对现有的案件经营的不够,对案件之间的联系分析的不够,对涉案违法犯罪分子惩处力度不够,外部联合打假机制作用发挥的不够,内部联合打假机制没有运行起来。日常市场检查和市场净化工作上,检查工作缺少计划性,工作内容不明确,检查重点不突出,对重点卷烟零售户的检查频次偏低,整体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市场净化率(含持证率)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卷烟经营形势的要求。(三)人员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近年来,*烟草专卖人员素质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面对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对照国家局姜成康局长提出的

33、“节奏要快、标准要高、工作要实、状态要好”的工作要求,还有许多不完全适应的地方,在部分专卖人员身上表现为四种不适应,在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上体现为一种不平衡。工作态度上不适应。一些专卖人员思想消极,缺少进取精神,不愿干事创业,但求得过且过;在一些工作年限长、基础好,并且做出了一定成绩的专卖人员中,部分人产生了自满情绪,惰性逐渐增强。工作作风上不适应。集中表现为“五不”,一是不踏实,喜欢动嘴,不会动手,喜欢创新,不会坚持,喜欢围着领导表现,不会为着工作着想;二是不务实,工作完成的质量不以实际效果为标准,反而以能否应付领导、应付上级为标准,只要做五分能应付,就绝不做十分。三是不认真,工作中大错不犯,小

34、错不断,不要精益求精,只要交差了事,粗枝大叶是正常,细致认真是例外。四是不负责,对单位不负责,承担责任的工作能推则推,不能推则躲,躲不过就应付,应付出问题来还要文过饰非;对卷烟零售户不负责,虽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情况少了,但还是没有解决事难办的问题。五是不团结,缺乏团队意识,工作中各自为政多,团结协作少。工作行为上不适应。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求本来就不同于一般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站、坐、行走、个人形象、待人接物均有标准,执法工作中检查、取证、询问均有规范。但是部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要求,日常工作行为不完全符合市局专卖人员准军事

35、化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别是个别执法人员言语粗野、行为粗暴、形象出位,以及贪图不法烟贩小恩小惠等行为已经影响到了行业形象。工作能力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专业工作技能,案件线索分析、调查取证、侦破、规范案件处理等方面整体水平不高的同时,更缺少专家。三是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应当独立完成的工作往往由于工作技能不全面,需要多人协作完成,不仅影响工作进程,也给机构人员配置带来不小的困难。四是沟通协调的能力,需要合力完成的工作经常由于沟通不及时或不善于沟通,配合不到位或不配合,最终影响到工作进度和质量。五是处置重大事件

36、的能力,专卖工作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几率比一般工作大很多,但是专卖人员在这方面得到的知识却很少,遇事很难正确处理。高素质员工配置不平衡。高素质员工在业务部门配置较多,在专卖部门配置较少;在专卖部门内部,内部监管岗位配置较多,专卖管理岗位配置较少;专卖管理岗位上,机关内勤等岗位配置较多,一线市场监管岗位配置较少。近几年,上述问题虽然在部分县(区)局有了很大改观,但全市总体情况没有本质变化,不利于高素质员工发挥典型引路、言传身教的作用,带动专卖各项工作整体提升。(四)经费投入仍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市局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对专卖工作非常支持,在今年“增收、节支、提效”的背景下,仍然对专卖部门车

37、辆、电脑等硬件进行了更新,但是在经费投入、使用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总量仍显不足,有限的燃油、通信、食宿费用制约了市场监管员加大监管范围、频次和力度,限制了监管方式、方法。二是打假经费使用不合理,个别县(区)局将不属于打假经费使用范围的费用列入打假经费报销。三是对打网络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不够,现行文件对于打网络工作的奖励标准与打网络工作的实际资金需要有一定差距,不足以支撑县级局开展、尤其是独立开展打网络工作。(五)市县两级局工作衔接仍不够顺畅日常工作衔接不畅。一方面表现在市局要求县级局上报的队伍建设、案件办理、违法卷烟库存管理等方面的定期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下发给县级局专卖股的通知、工作

38、要求等县级局分管领导见不到,使得县级局领导不能督促工作进度、质量;下发给县级局分管领导的通知、工作要求等,专卖股具体工作人员不清楚、不理解,需要反复向市局询问,这些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市局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表现在市局对于同类报表、数据多口重复索要,能依靠网络传递电子文件解决的问题,必须要求上报纸质文件,这些情况给县级局带来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专项工作衔接不畅。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县级局对市局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安排的专项工作不深入研究,不结合实际,照搬照抄方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推动工作。二是市局对县级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少、检查少、考核少,既不利于县级局理解、掌握工作的

39、具体要求,更难以控制工作质量,保证工作效果。二、原因分析总的来看,上述五方面问题既是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不高的具体表现,本身也是导致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而且五方面问题之间也是相互牵扯,互为因果,这些原因有市局层面的,也有县级局层面的,有主观原因,更有其客观背景,需要统筹考虑,逐步解决。除此之外,对其背后的关键制约因素分析、归纳两点:(一)对于内部监管工作归结为一句话,还是不愿、不敢、不会监管的问题。具体来说,部分干部职工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内部监管作为行业自我调节机制能够长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不愿意为工作得罪人等思想是放松内部监管之弦的根源。在以流程化、痕迹

40、化的工作模式固化并规范监管工作的同时,由于流程要求本身存在部分不合理性,信息系统、纸质资料多角度的痕迹要求本身存在重复,产生冗余,加上县级局监管人员对流程管理工作方式的不学习、不适应,是造成监管人员疲于应付,监管工作不见实效的重要原因。(二)对于市场监管工作近几年,在全国行业“两烟”生产经营秩序根本扭转,全省行业市场基础、工作基础逐步夯实的大背景下,市级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经营压力变小,县级公司取消法人资格改为营销部后就更没有什么经营压力(今年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换句俗话烟好卖了,钱好挣了,这是放松市场监管之弦的根源。专卖部门对卷烟市场缺乏系统研究,对违法卷烟影响辖区市场的广度、深度缺少客观数据

41、积累,结合自身的卷烟销售情况,主观地、笼统的判断违法卷烟对辖区市场的冲击不大,对市场环境的判断过于乐观是造成放松市场监管之弦的重要原因。县级局扎实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加大打假,特别是打网络工作力度,产生的实际费用远大于按照现行打假经费管理办法、罚没任务考核办法拨付的费用,同时扎实开展监管工作,多办案、多拘人就可能多一些风险,这笔账算不过来是放松市场监管之弦的现实原因。三、关于两个巩固、两个突破的工作建议实际上,解决五个问题,巩固两项成果,持续改进突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一个部门能够一力承担的,需要市县局协调一致,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层次形成合力,并且长期坚持下去。这里

42、仅就市局专卖部门在两个巩固、两个突破工作中应当做的一些工作提四点建议。(一)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是一种工作作风,在具体工作中一定会有具体的表现,弘扬这一作风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要体现在工作中。要转变工作思路。市局专卖部门要率先将思路从唯书、唯上,转向唯实,而将思想物化到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一定:对上级局安排的工作,一定要注意与自身实际相结合,找到能够扎实开展工作的最佳方法;安排县级局工作前,一定要进行调查研究,保证工作目标、方法、要求是合理、可行的;对县级局汇报的工作情况,一定要进行查证核实,确保掌握实情;对不符合实际的工作安排、部署,一定要及时调整,降低具体工作失误对整体工

43、作的影响。要调整工作方法。引入pdca过程控制的方法,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减少工作的随意性;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增强工作的可控性,最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无论是科室内部的日常工作,还是安排全市各县(区)局完成的专项工作都要通过制定工作计划(不一定是复杂的、成文的),明确工作质量控制节点;通过对控制节点工作进度跟踪,狠抓执行力的提高;通过对控制节点工作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问题的整改,促进整体工作改进。要加强沟通协调。市局专卖部门可以通过方法创新,创造市局与县级局、县级局与县级局之间信息沟通的机会,提高工作协调的质量。方法之一是在全市范围建立专卖动态定期通报制度,由市局专卖

44、部门汇编各县(区)局近期专卖工作动态;方法之二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通过会议掌握县级局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各种问题;方法之三是充分利用专卖管理信息系统这一网络平台,及时发布重要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增强信息传递的时效性;方法之四是建立*烟草专卖工作qq群,通过市局及时指导,县级局之间相互帮助,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一些繁琐的小问题,及时发现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二)进一步加强专卖队伍的教育培训拓宽教育培训的范围。一方面要拓宽培训对象的范围,局部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保证专卖队伍全体人员均有参加教育培训的机会。另一方面要拓展培训内容,从单一

45、的业务技能培训,延伸到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工作作风、行为举止、企业文化、团队精神等全方位教育。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要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此为标准突出培训重点。在各种培训内容当中,专卖业务技能仍然是培训的重点;业务技能培训又要以实战操作培训为主,以理论培训为辅。创新教育培训的方式。不仅有传统的老师讲、学员听式的点对面培训,还要有各单位专卖人员互学、互助、互比等点面结合的培训方式;不仅要搞集中培训,还要充分利用视频会议设备搞远程分散教育;通过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参训人员学习兴趣,提高培训工作效率。加强培训工作的管理。参加省局培训,市局在事前要进行动员,要提出具体的培训要求,事中要加强管理

46、,保证培训纪律,事后要检验培训质量。由市局组织的培训,要坚持凡训必考,凡考必严,保证每次培训的效果。要把培训考试结果与专卖人员管理相结合,与奖惩相结合。(三)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对县级局专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是市局专卖部门的固有职责,过去也一直在做这项工作,但仍然需要在自身吃透、拿准工作要求、工作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创新方法,逐步提高质量。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要发挥内管通报对内管总体工作的导向性作用,利用通报向全市各县(区)局及时传达近期的工作重点、工作要求,透过通报使大家随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较出本单位这项工作在全市所处的位置;要坚

47、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发现的卷烟经营和监管工作本身的问题,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对一些具体的卷烟经营问题的监管手段,找到制约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解决办法;要进一步做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季度检查工作,坚持每季度深入各县(区)局实地检查,除了掌握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总体情况和近期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外,还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帮助县级局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对专卖管理工作的指导。首先要重新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涉案物品管理、票据管理、案件卷宗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其次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完整性、适用性评估,通过剔除应当废止的文件,整合相关联的文件,结合

48、实际补充、细化新的管理规定,明确县级局开展上述工作应当执行的标准,保证工作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充分性、必要性、具体性和适用性。第三要建立定期检查工作制度,可以考虑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卖管理工作综合检查,全面清查涉案物品、票据,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卷宗,现场指导如何改进上述工作,推动既定工作标准逐步落实。确定专项工作联系点单位并加强指导。考虑针对市场监管、打网络、涉案物品管理、行政许可管理、案件办理等项工作确定部分县级局为工作联系点,发挥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作用。市局专卖部门加强对联系点单位的专项工作指导,与联系点单位一起挖掘制约工作水平提升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找到能够促进全市各县(区)局上述工作整体提升的行之有效的途径。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现有的执法监督机制由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等一些制度构成,由纪检监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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