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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调解衔接民事诉讼调解的一点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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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人民调解衔接民事诉讼调解的一点思考 关于人民调解衔接民事诉讼调解的一点思考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作为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调解,是大调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其有机衔接,是增强大调解机制整体效能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衔接,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调解能够在双方工作层面上实现更多的相互借力和参与。也就是说,实现双方工作资源共享、工作相互促进、达到互利互惠目的。具体说,就是通过衔接,一方面人民法院在保证公正与效率前提下减少诉讼成本,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参与民事诉讼调解,强化业务素质,提高调解业务水平。双方各得其所,最终实现双方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何

2、有效实现两者的衔接和互动?笔者认为,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指导部门要有想法;其次,实现衔接要有办法;再次,具体作为要有章法。关于指导部门要有想法。简而言之,就是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机关要有衔接的想法和动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是法律赋予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职能。基层人民政府的职能具体落实在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身上。指导部门要有想法是说,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与市、区县人民法院要对人民调解衔接民事诉讼一事具有相同或相近的认识,能够取得共识并意欲付诸实施。笔者认为,最完美的表现方式就是通过双方协商,共同出台实施意见或做法,从而规范这一项工作。至于如何取得共识,

3、司法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进行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拿出具体设想和操作规程,争取法院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关于实现衔接要有办法。衔接的办法往往是指衔接的途径。既然两者衔接更多的在于双方工作层面上的相互借力和参与,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尝试以下具体做法实现衔接:即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先行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工作全程始终,并将调解工作向前延伸,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事实上,调解已深深扎根于解决民事纠纷的诉讼制度之中。从笔者对全国各地法院对诉讼调解工作了解的情况看,各地法院都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和各个不同的诉讼阶段。如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进行“送达调”;询问被告答辩时进行“答辩调”;双

4、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后进行“即时调”;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进行“听证调”;庭审阶段进行“庭审调”;同时法院发挥双方委托代理律师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进行“庭外调”;以及在定期宣判送达前,应一方当事人请求进行“庭后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中调解工作的意见(宁中法20xx65号)也规定,凡是意见规定应当调解的案件,都应当进行调解;凡是有调解可能的案件,都应当尽量调解。所有这些,都说明了法院自身的诉讼调解工作,与人民调解衔接本身并无太大关系。笔者认为的衔接,是指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的衔接,以及人民调解组织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的参与。对于这两类具体工作的衔接,笔者认为可

5、以通过以下具体做法实现:1、实行立案前调解。凡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的一般民事纠纷,或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诉讼的,立案庭应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告知或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法院接待人员应与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将此案件移送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暂缓立案。或者在查明情况基础上,主动联系基层民调组织,及时掌握纠纷情况,安排专人参与诉前调解。2、实行审判中调解。对于已经立案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民事案件,承办人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告知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目的与意义

6、。如当事人同意诉外调解的,立即办理撤诉退费手续。如当事人坚持要求诉讼,审判人员发现存在调解可能的,也应及时与当事人所在地的民调组织联系,邀请其一起参加调解,加强调解效果。3、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间纠纷案件时,对可能变更、撤消或者确认无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应通过司法局通知主持调解的调解员参加庭审旁听。4、人民法院赋予经过公证的具有债权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由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通过公证机关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拒不自动履行协议的,只要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直接进入执行程序。5、各区县人民法院、法

7、庭与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评析审理过的人民调解协议书,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6、人民法院应聘请或特邀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通过以审代训方式,增强调解队伍业务知识。7、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做好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帮助优化民事审判环境,关键是坚持依法调解原则。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生命所在。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一要找准双方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二要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三要找准法理与情理融合点,综合发挥法律与道德规范的双重作用。核心是要善于引导当事人依法

8、达成调解协议。8、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纠纷移送制度。通过对纠纷的审查,分清纠纷性质,确定采取何种调解方式。对不符合人民调解范围或不适宜人民调解的纠纷,要在24小时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同时具备行政性质和民事性质等多重性质的纠纷,要能够依据纠纷性质分别提出调处意见,指导并促使矛盾双方在各自程序中依法运作。9、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引导机制。对于当事人不接受调解,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要说服和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调解途径处理矛盾纠纷,并主动向法院提供相关情况,以便纠纷及早解决。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提请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10、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共同调解制度。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一些

9、纠纷,尤其是已经诉讼到法院的民事案件,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协助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关于具体作为要有章法。具体作为要有章法是指:要通过建章立制,保障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规范有序。为保证人民调解、诉讼调解有机衔接,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以下有关工作制度:1、联系与会议制度: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各确定一名联系协调人,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主要是双方适时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明确各自工作目标;交流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讨论有关指导工作的重大决策。各村(居)、街道民调组织具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与区县法院或当地法庭进行定期联络,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三级民

10、调组织联系网络。2、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法院选派具有丰富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到各社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指导员负责对该社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各区县法院、法庭要确定一名法官作为人民调解指导员,并将指导员的姓名、电话印发给各街镇、村(居)民调组织。同时,各区县司法局将辖区内的街镇、村(居)民调组织人员姓名及其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给指导员,以便于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做好指导工作。3、指导与培训制度: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加强对民调委员的业务指导可以采取各类方式:一是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系统授课、专题讲座,

11、主要讲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调解方法、技巧;二是包片指导方式。由法庭的审判人员具体负责一个街镇的民调指导工作,时常到民调委员处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三是以会代训方式。法院审判人员可以定期参与各街镇调组织例会进行答疑释惑;四是以庭代训方式。对一些典型案件,法院可以到各街镇村居就近开庭,组织调解人员现场旁听;或者各基层法庭及业务庭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庭旁听,组织调解人员到法院旁听开庭,观摩调解技能,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特别是提高他们识别证据、认定事实和组织调解的能力。4、调解协议书评阅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民调组织建立台帐

12、制度,凡启动民调程序的纠纷均需手续齐备,材料规范,结案后及时装卷,以备检查。对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局、法院要选派专人定期进行评阅,对不足之外及时指出,认真改正,不断提高调解协议的制作水平。对于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不服起诉的,法院依法受理。对不具无效和可撤消因素的人民调解协议,法院予以维持,以维护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提高社会公信力。5、人民调解诉讼前置制度:对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村居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法院立案庭要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特点、优势,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暂缓立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

13、不履行的,由村(居)社区人民陪审员在立案后一周内再次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协议或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经人民陪审员先行调解仍未达成协议或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法院依法开庭审理。6、信息沟通与反馈制度:法院对于涉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案件,无论是确认还是判决变更、撤消或被确认无效,都要及时将审理信息反馈给司法行政部门及基层民调组织,以便共同做好这类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将法院交办的调解案件结果和情况进行回复、报告。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不成功的纠纷,及时派出审判人员进行指导或参与调解,将基层调解员情况熟和法院审判人员业务精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优势互补。7、疑难案件会诊和研讨制度:

14、人民调解组织遇有疑难复杂纠纷难以处理的,可以及时与法院的人民调解指导员取得联系,请求其进行疑难案件会诊。法院在“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前提下,可以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咨询,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互补与协调发展。法院通过加强对民调工作的指导,参与疑难调解案件会诊,尽量使群体性纠纷解决在社区中而不形成诉讼。同时选择一些疑难案件,组织人民调解员共同研讨,既开拓他们的眼界,又增进其综合分析法律与解决实际纠纷的能力。8、首席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利用民调委员熟悉群众、了解群众心理等特点,法院可以挑选素质较高的民调主任,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通过一定程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参与

15、诉讼案件审理及一些辅助性工作。经法院批准,人民调解员可以以见习人员身份参加一定期限的法院审判工作,旁听开庭、调解,担任人民陪审员等。9、跟班学习和联调制度:各区县司法局有计划经常性地选派基层调解骨干到法院各业务庭室、基层法庭跟班学习,使他们亲身感受和体会审判人员处理纠纷的全过程,从而提高其调解技能。法院可以尝试民调、审判联动新机制。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可以尝试由特邀人民陪审员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从而充分利用民调组织的人力资源,增强审判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提高诉讼调解的社会效果。10、评比与奖励制度:市法院及市司法局应定期对

16、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评比。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法官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和先进事例。总而言之,通过多种形式和制度构筑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链接桥梁,使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紧密结合、互为贯穿,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保障机制,是一种新尝试,其前提在于市法院和市司法局在明确各自职责基础上共同努力。宁委办发20xx77号文件中对双方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职责规定得很清楚:人民法院及其人民法庭,要把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作为一项基本职责,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探索研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或者认为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告

17、知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以利于人民调解组织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司法行政部门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管机关,要切实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指导的针对性。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研究,努力提高宏观决策水平。要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研究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要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及时帮助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共同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18、,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笔者认为,虽然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调解衔接工作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细节还有待于进一步磋商和思考。但只要双方胸怀社会稳定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这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取得成效。 中央颁布实施两个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目标的具体体现。深化落实这一伟大目标,就必须认真贯彻两个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从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其中,按照两个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是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是运用科

19、学手段实行目标管理的有效措施,是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前提条件和保障手段。 一是两个条例对责任追究赋予了新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颁布6年来,现实情况已经起了很大变化。两个条例尤其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适应了这种新形势的需要,给责任追究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些新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的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开展监督。如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

20、告、请示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等。新条例共增加了四项需要追究的内容,是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转变政府形象,建立问责型政府具有良好地促进作用。 二是两个条例赋予责任追究新的形式。过去由于责任追究的有关法规、制度相对滞后,没有一套操作性强、规范的办法,现实生活中一旦遇到问题,少数单位在如何追究、谁来追究、追究谁、追究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上,都要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新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局面。如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二、十三条就明确规定了民主

21、决策的内容和议事程序,每十四条规定了违反规定后的处理办法。再如第三十二条规定了诫勉谈话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极具操作性。此外,为适应形势需要,在实施追究的形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如以往追究主体往往上级党委和纪委,而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九节中赋予地方各级委员会询问和质询的权力,第十节赋予了地方各级党委和纪委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权力,并在第六节引入了巡视制度,这几项内容都是党内监督史上的重大飞越,给责任追究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是两个条例转变了责任追究在认识和执行上的偏差。过去开展责任追究,少数人认识上存在“四怕”:一怕追究单位,影响单位声誉和形象,二怕追究同级领导,影响班子内部团结,三怕追究基层

22、领导,影响整体工作开展,四怕追究后得罪一班人,影响自身前途。其次是执行过程中有偏差,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重查轻究;二是应究未究;三是以斥代究;四是泛化追究。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少数人不能站在党和国家利益高度看待问题,缺乏*觉悟和事业心、责任感。两个条例从发展党内民主的高度出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能够较好地帮助广大干部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两个条例又极具操作性,使开展责任追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正如吴官正同志在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上指出:两个条例是“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

23、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两个条例有助于建立问责型政府。要做到从严治党,认真开展责任追究必不可少,要落实责任追究,党内的民主氛围的建立至关重要。当前,各级政府都在打造服务型政府,树立责任政府形象。而树立责任政府,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和问责。问责,就是要建立一个向人民负责、向执政党负责、向法律负责的责任政府。它包括:一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向国家、集体、公众、及受害者负责;二是承担*上的责任,向党和政府负责;三是承担民主的责任,向人民代表和选民负责;四是承担法律的责任,向相关法律规定和党纪条规负责。

24、两个条例符合了建立问责型政府的需要,为建立问责型政府和开展责任追究提供的党内法规依据,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员干部唯有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真正认识责任追究的深刻意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才能为建立一个问责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建立一个高效、清廉、务实的政府才成为可能,反腐倡廉的伟大事业才能真正取得胜利。 本学年我担任一年级六班物理课教学工作及班班主任工作。在学校领导和年级主任的指导、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教学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有利于今后工作,对工作中的得失总结如下。(附下期26班期末理科单班各科上线及有效人数统计表如下) 一、教学工作情况 在教学工作中,坚持成功导学教学法,坚持各项教学常

25、规,向常规要质量,向常规要效果,向常规要成绩。从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评卷、及各个环节的备课,到听课、评课及业务研究、业务学习都一丝不苟,认真对待。特别是在备课、上课、辅导、评讲方面,更是精益求精,力求完美。在备课方面,首先钻研教纲、考纲,关注往常教学中易错易混之处,选择最好的教学方法,最合适的例子,让学生听得懂,记得住,会说会用,再精选好作业,给出一定数量的选做题,尽可能进行分层次作业,体现分层次教学的精神。给力所能及的学生以更广阔的学习空间,给培优补差奠定一个基础;在上课过程中,坚持精讲概念,精讲例题,精选练习,尽最大努力实现当堂问题当堂解决,不留后遗症,不吃夹生饭,避免消化

26、不良,注重过程和效果,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在辅导过程中,从学生个体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反馈于教学、指导教学,对培优补差、教学经验的积累,很有益处;在评讲方面,每次都进行准确的错率统计,错因分析,做到讲评有针对性、有复习性,并从中发现每一个单元、章节内容中,学生没有掌握好的地方,查找出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给今后教学提供借鉴。要求学生达到考后一百分。为此,首先要进行纠错,纠错时要求尽量用自己的语言,尽量写得细致,尽量写得完整,并建立自己的错题库,时常看看、翻翻,加强理解和记忆;在每章结束时要进行复习小结,进行知识梳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7、。 本学期的失误是,没有抓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没有抓好培优和优生工作(虽然超额完成了任务指标,但没有更大面积提高优生人数),没有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培优对象提出了每天解决一个不懂不会的问题,但没有进行全面的检查落实。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学生依赖性强,不积极主动。二是老师抓得不紧。三是每天的时间都被分干吃净(下学期好些,有了晚自习第一节真正的自习),学生没有补差的时间。四是课堂效率不高,学生的作业都要在自习辅导课来做。今后的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落实和检查及提高课堂效率。 二、班主任工作情况 从接任这个班的班主任以来,做了我认为一切该做的工作,现在已经能了解班级每一位学生的思想状况及学习情

28、况。我结合本班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班级工作计划,基于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积极、务实、高效的工作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效果。现总结如下,恳盼各位不吝赐教,批评指正。 1.加强班集体建设,树立良好班风 由于我一直担任这个班的物理课教学,基本掌握本班学生特点,从而为我制定班级工作目标和选择工作方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我的首要任务是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建立一个团结友好,彼此之间相互信任的班集体,班集体建设关键在于班委会的组建。我非常清醒的认识到,整个班级风格形成与班委会有直接关系,没有一个积极,有效率,受同学们信任的班委会,班级工作将会一筹莫展。我要求班干成员严格要求自己,能成为

29、全班其他同学的榜样,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热心班级工作,为班级服务有激情和责任心。然后对每位班委的分工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要求各同学各尽其责,并鼓励全班同学对班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实行了班委每天值日制。主要记录迟到、旷课、早退等违纪情况,维持正常的学习环境。经过全班同学,特别是班委会同学的努力,我们班基本形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学习气氛浓厚的班级。也建立起了一个文明健康,秩序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第二学期,整个班级表现出了稳定、秩序、和谐和提高。 2.加强学生思想引导,育智首先育人 当我接任这个工作的时候,就清醒的认识到我班学生高二第一次月考成绩不太理想,虽然有个别同学在个

30、别科目上有一定优势,但总成绩是一个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习惯以及智力的综合体现。这种情况令我很忧虑:他们能胜任高二年级阶段的学习吗?期末考试班级成绩能进步吗?为此,我提出把学习和人身修养作为生活主旋律,我提出成材先成人,既成人也要成材的目标。让学生做了命题周记:正气与学习。激发出他们内心的善良、激情和尊严。于是我号召同学做一个自信、自尊的人,做一个体面的人。为此,必须要从现在开始努力,要加强自身品德修养,讲文明礼貌,告别粗俗和脏话;培养生活热情;要磨练个人意志,敢于直面困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锻炼毅力;要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勇于改正不良习惯,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3.把学习作为高

31、中生活的主旋律,构建知识系统 影响学习成绩的因素有很多,但关键的一点是学习态度和学习动力,并不是真正的智力因素的制约。所以搞好高中阶段的学习要解决学习态度和学习目标问题。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从内心深处发掘学习动力。指出社会淘汰的残酷性,没有一定的文化素养,没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就不能在未来的社会生存。对于偏科非常严重的同学,我鼓励他们以自己有兴趣、成绩较好的科目为起点,带动其他科的学习,帮助他们找回学习的信心。号召学生自己探索学习方法,引导他们经常总结学习中的成功和失败,探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多和科任老师交流,从老师处获得有关学科学习的教益,多和同学交流,学彼之长,避其所短。不

32、少同学消灭了明显的差科,总成绩有了很大进步。其中王梦博同学的英语差科有很大进步,梁小龙同学的总成绩在全县排名不断向前。 4.加强纪律教育,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 加强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每位同学律己律人。对不良习惯较多的同学,给予改正习惯的时间。提出创设良好学习生活环境是靠大家的努力,靠每一个同学的贡献,一个和谐、文明、有益于全班同学学习生活的秩序是每位同学的愿望,谁破坏了这种秩序要受到全班同学的声讨和鄙视,形成良好的班级舆论。人非圣贤,熟能无过,由于认识、行为、习惯上的因素,出现一些错误也是正常的。关键如何面对错误。教育学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犯了错误要坦然面对,坦然接受老

33、师的教诲、批评甚至惩戒。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避免少犯错误,更不能再犯同样错误。 我认为班主任单靠“凶”管班以求学生服服帖帖不能算是个好班主任,应该以人格力的力量及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鼓励并影响他们,影响他们的为人,讲究学生工作的方法和策略,讲究班主任工作艺术是极其重要的。以上为本人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点滴体会,不对之处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三、努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在当今的社会里,新信息大量涌现,素质教育、新课改正全面铺开,高考改革正在进行,对教学模式和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业务学习、教学改革是必然的,也是一定成功的。为适应今后的教学工作,我努力学习,钻研教法、学法和专业知识,并参加新课改培训、远

34、程教育,取得了合格证书,为今后教育教学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及对策 1、教学方面。物理上线19人,有效10人。上线率太低,今后工作中要加大补差力度。让学好物理的同学也把其他学科学好,提高总成绩,提高上线率。 2、班级管理方面。仅从成绩这一重要方面来说,语、数、外上线率较低,有的学科不及总分上线人数的一半。今后,要引导学生与各科老师紧密配合,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协调好任课教师与同学们的关系,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为学校、年级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永恒课题。我会一如既往,投入到人民的教育事业中去。为此而不遗余力,奋勇拼搏。争取赶上或超过同类学校的成绩,回报领导和一切关心我的同志们。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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