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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式庭审中的公诉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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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辩式庭审中的公诉人目 录内容摘要引言一、公诉人在庭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处于主控地位,发挥全面指控犯罪、揭露证实犯罪的作用 处于抗辩地位,发挥公诉人综合素质作用处于监督地位,发挥确保法律正确统一的实施,及法律正确适用的作用处于宣传法制的地位,充分发挥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作用 二、公诉工作中常见的一些影响公诉水平提高的问题工作任务繁重公诉人的地位、待遇不高影响了积极性缺乏机制保障,公诉人进取心不强三、如何提高公诉水平提高公诉水平应从机制改革入手开劈多种途径提高公诉水平提高公诉水平应从公诉人的综合素质抓起参考文献 论文 摘 要出庭支持公诉,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

2、律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护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环节,是检察机关宣传法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没有削弱出庭公诉的地位和作用,反而作了进一步的强化。由于新的庭审方式的确立,使出庭工作量增加,出庭难度增大,而且围绕庭审出现的矛盾冲突也较多,牵扯了起诉部门不少精力。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出庭公诉水平。进行了一系列的公诉改革实践,但公诉改革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本文即围绕公诉人如何端正认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

3、地位和作用,公诉中遇到的妨碍公诉水平提高的问题,及如何提高公诉水平等方面浅谈自己的思考。同时对公诉人综合素质的提高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出庭公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是对办案质量的综合检验,出庭公诉的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能否有力地揭露、证实和打击犯罪,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而且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在检察工作的全局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公诉工作是检察业务工作的核心,其成效和质量如何,对整个检察工作具有重大的影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如: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培训、组织庭审观摩与公诉人对抗赛、运用多

4、媒体示证等。以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主的公诉业务改革在全国检察系统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主诉检察官脱颖而出,为提高公诉人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了典范;出庭支持公诉和抗诉水平显然提高。但是,公诉改革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从目前情况看,要使公诉水平再上新台阶,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对现行公诉队伍的体制、办案模式、办案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还必须对公诉人的自身素质的提高提出更高的要求。现笔者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看法浅述已见。一、公诉人在庭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的公诉人和法律的维护者,出庭支持公诉是作为在刑事诉讼庭审中执行控诉职能的

5、检察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其任务是通过讯问、发问、举证和发表公诉意见等方式,控诉和揭露犯罪,并对所举证据进行分析、评价以论证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成立。作为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持公诉的检察官,在法庭上应当处于什么地位和发挥哪些作用呢? 处于主控地位,发挥全面指控犯罪、揭露证实犯罪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至于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就需要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查明。而在法庭上查明犯罪事实、举证犯罪的活动主要由公诉人依法进行,按

6、照法律要求的证明程度和标准证明待证事实或争议事实1。首先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其次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书证、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向法庭提供作为证据的视听资料等;第三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针对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通过法庭辩论全面阐述诉讼主张,反驳辩护意见,同时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这些活动,表明了公诉人的主控地位,担当了全面控诉犯罪的主角。通过示证、质证、认证、辩论达到指控犯罪、揭露证实犯罪的作用。 处于抗辩地位,发挥公诉人的综合素

7、质作用 公诉人出庭公诉,必须主动地依据事实和法律指控犯罪,独立地运用证据证明犯罪,与辩方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恰当等展开平等的辩论,具有很强的对抗性。因此,公诉人要切实履行公诉职能,全面担负起指控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责任,就必须充分发挥公诉人综合素质的作用。 所谓公诉人的综合素质是指公诉人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实的法律业务基础,严谨的逻辑思维,雄辩的表达水平,机敏的应变能力,良好的仪表修养等。只有具备了这些素质,公诉人在法庭上才能圆满地完成公诉任务。 庭审中,公诉人郑重地据实依法指控犯罪,必须首先做好庭前准备。对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了如指掌,与本案有关的法律

8、、法规熟悉掌握;认真做好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工作;合理安排出示证据的顺序;针对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做好证据辩论工作;认真做好发表总结性意见,清楚细致再现犯罪事实和情节,运用客观、全面、准确的证据链条证明犯罪事实及情节,揭露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及社会危害性,阐述被告人的罪名成立及所适用的法律。同时对庭审中的意外情况要机智应变,因为律师对公诉人认定的案件事实与证据通过阅卷,复制和摘抄有关材料后是很清楚的,而律师是否会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会提出哪些问题等,公诉人则是未知的,再加上逐多的证人出庭作证,就可能使意外情况出现增多,公诉人必须有处理意外情况的相应能力。因此,公诉人既应当具有很高的

9、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又应当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能言善辩的口才。可以说,新庭审方式,是公诉人处在主控、举证、质证地位,充分发挥其综合素质作用指控、揭露查证犯罪的控辩式庭审。 处于监督地位,发挥确保法律正确统一的实施,及法律正确适用的作用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违反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对这一规定有人认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的普遍性权力,出庭公诉人员,仍然具有公诉人和法律监督者双重身份。也有的认为全国人大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了原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审监督的规定,因此,当庭监督已缺少法律的依据,而只能

10、在庭审后以检察机关的名义提出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在各国都是存在的,“我国检察机关以国家法律监督者身份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笔者认为作好审判监督首先要提高认识,正确理解法律以摆正的自己的位置,做到在监督中既要坚持有关的法律原则,注意立法精神,同时又要根据具体情况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就是既要尊重审判人员的指挥权,又要有效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以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提出纠正要视情况以不同的方法提出,主要有两种:一是对审判活动中的一般违反程序,或者不利于公诉人支持公诉的违法现象,公诉人应视情况,在避免发生控审双方直接冲突下,以适当的语言表达方式表明自

11、己的意见,建议及理由。如“建议合议庭采纳.,因为会造成.的后果”。也可以以暗示提醒的方式,如将自己的意见写在纸上递交审判人员的方法。这样即可以避免形成控审对抗局面,造成控审被动,有利于提高公诉效果,加大诉讼力度,同时增强了纠正违法的及时性。二是对于审判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甚至于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情况,公诉人员应当建议休庭,并在休庭后及时向本院检察长报告,由检察长决定提出纠正意见。 公诉人出庭履行控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法庭严格执法,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准确的惩罚犯罪,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审判机关严格执法,保证刑事法律统一正确的实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2、处于宣传法制的地位,充分发挥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对案件情况发表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逐一对正在调查的证据和案件发表意见,证据调查结束时,公诉人应当发表总结性意见”。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诉人除了揭露犯罪之外,仍担负着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作用,因此“以证论事,以事论法,依法论罪”应该是总结性发言的最基本的内容,向法庭充分阐明公诉观点和主张,做到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目的在于取得法庭对公诉意见的肯定和采纳取得指控的成功,同时以事论法

13、、以案释法教育公民自觉维护法律。二、公诉工作中常见的一些影响公诉水平提高的问题繁重的任务使多数公诉人身处疲于应付的状态,人手少、案件多与案件的审查、庭前的准备、文书的制作、庭上调查的质证及辩论等要求高的矛盾相当突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案子办了不少,但总结、研究却不多,公诉水平依然徘徊不前。公诉人的地位、待遇不高影响了积极性。公诉人都有一个相同认识,就是感觉辩护律师出一次庭与公诉人出一次庭的报酬具有明显的差别,但公诉人出一个庭所付出的劳动却要比辩护人付出的多几倍,尽管实施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但主诉检察官的待遇不明确,或者因经费紧张,其物质待遇难以兑现,这些都影响了公诉人积极性的充分发挥。缺

14、乏机制保障,公诉人进取心不强。基层检察院的公诉工作缺乏竞争机制与有效的激励机制,公诉人尽管长年累月承受了繁重的压力,付出了艰苦劳动,但不一定能得到认可。不少公诉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进取心,缺乏钻研业务的热情和自觉性,影响了公诉水平的提高。三、如何提高公诉水平提高公诉水平应从机制改革着手要使公诉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解决以上问题,以解决公诉干警的后顾之忧,并从机制上对公诉制度进行改革,为保证公诉人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培养专家型职业人才。首先,要选好人才。要把一些文化程度高、法律功底深、口才仪表好、富有潜力的干警充实到公诉部门。要加大投入,对专业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在工作体制上,将业务与

15、行政分离开来,突出业务特点,强化专业特性,使主诉检察官真正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钻研法律业务,提高专业水准和公诉质量。其次,要想方设法稳定公诉人队伍。要保障他们必要的物质待遇,使之安心公诉工作。公诉干警有相当一部分有调离的想法,都认为干公诉苦,而待遇上不去,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没有多年的经验积累,难以成为优秀人才。所以,要从机制上保证公诉人职业化问题,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第三,要切实解决目前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强化敬业爱岗,提倡奉献精神。用精神激励的办法,鼓励公诉干警积极钻研公诉业务,献身公诉工作和检察事业开劈多种途径提高公诉水平第一、组织起

16、诉部门全员跟庭为了适应新的庭审程序,提高公诉水平,笔者认真研究了新形势下审查起诉工作的特点,开展了起诉科全体人员跟庭和庭后评议活动。即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组织起诉科全体人员集体旁听,旁听时着重对公诉人在庭审中的义表神情,应变能力,询问、讯问、举证、质证、答辩、程序操作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观察,庭后组织全科人员集体评议,评议中大家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开诚布公,各抒己见,对公诉人在庭审中好的作法予以肯定,借鉴,对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当面指出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共同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起到了一人出庭,大家受益的良好效果,今年前三季度,我们共组织集体跟庭十余次,效果显着

17、,并且,科室负责人根据跟庭的实际情况,切实把握了每名办案人员的出庭诉讼能力和公诉效果,及时掌握了本部门出庭支持公诉的工作状况,从而及时解决了庭审中遇到的新问题,督促出庭人员认真履行法律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培养和发现出庭骨干,每次跟庭后对出庭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以考评的成绩作为年终评先,表彰的依据,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争先创优意识。第二、侦查部门的干警跟庭出庭公诉能否取得成功,公诉人员在庭上能否“克敌制胜”除了公诉人员的公诉水平外,最重要的还在于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尤其是一些自侦案件,多年来由于自侦案件的特殊性其证据存在的问题较多和受其它因素的影响较多,此类案件一直是审

18、查起诉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了使自侦案件在庭审中取得成功,我们经常邀请自侦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办案人员跟庭旁听,让他们随时了解庭上被告人和辩护人对事实证据提出的质疑以及证人在庭上作证的变化情况,使他们对自己在办案中搜集证据,固定证据的情况心中有数,哪些是成功的,哪些尚存在不足,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自侦部门办案人员侦查水平的提高和证据意识的增强,反过来又保证了出庭公诉的胜利,促进了公诉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可使起诉部门和自侦部门减少矛盾和摩擦,增加理解和互相支持。第三、勾通检法关系,优化执法环境,保障公诉成功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从实质意义上讲,公诉人与辩护人在诉讼权利上是完全平等

19、的,由于辩护人接触案件的时间,有时甚至多于公诉人所以辩护人对案件熟悉程度决不亚于公诉人,并且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辩护人可以查阅、复制公诉人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而公诉人却没有权力要求辩护人开示其所调取的证明材料,由于这种法律规定的先天不足,我们公诉人只有通过庭前与法官交换案件意见,并通过法官了解辩护人所调取的材料内容。而且,有时检法两家,对有些案件的事实认定或对有关法律条款的理解有分歧。公诉人通过庭前与法官协商就可以消除分歧,统一认识,一方面密切了检、法关系,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公诉人出庭公诉的信心,对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弥补有关法律规定方面的疏漏,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三、提高公诉水平应从公

20、诉人的综合素质抓起法庭答辩是公诉人综合素质的体现,绝非一日之功。只有全面提高公诉人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和品质、能力、文化修养,才能真正适应新的庭审方式的要求,实现公诉目的。所以公诉人要想在法庭上得心应手,运筹帷幄,必须有相应的综合素质:公诉人应具有扎实的业务素质。扎实的业务知识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基础,公诉人的良好谋略心理技巧是建立在熟悉案情和坚实的法律知识之上的。作为公诉人对常用的法律知识应烂熟于胸,对每一例公诉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都要铭刻在心,这样公诉人在法庭上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才能保持镇定,不慌乱,才能排除干扰,沉着应战,才能制定和筹划法庭辩论逻辑以打有把握之仗,才能做到不急不躁、有理有据

21、地引用有关法律条文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这一切又是与公诉人的思维方式、心理特征、经验积累以及公诉人的基本素质、敬业精神分不开的。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建立与专家学者的经常性联系制度,举办专家讲座或选送公诉人员到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加快公诉人知识的补充和更新。公诉人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会给自己产生自信心,在法庭上的言谈举止、个性品质、风度气质等都要庄重严肃,以树立公诉人的良好形象。在法庭辩论中往往表现出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之势。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更应谦虚、谨慎、气度宽阔、平心静气、态度和缓、语气中肯。切不可意气用事、争强好胜,而要耐心听取辩护人的意见、细致观察、认真分析,正确运用心理技

22、巧,达到法庭辩论的目的。法庭辩论实际上就是公诉人与被告人的辩护人心理素质的较量。公诉人要善于用理智驾驭情绪,控制情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中肯的态度、确凿的证据,充分揭露被告人的罪行和反驳辩护人的错误论点,掌握法庭辩论的主动权,以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提高公诉人的心理素质,就抓好公诉人的心理素质培训。而这种培训,更富有实践性。所以,要在对公诉人进行必要的心理学知识教育的基础上,更多地注重心理适应性的训练,如组织庭审观摩,“对抗赛”等。公诉人应具备犀利的语言能力。公诉人的出庭效果取决于公诉人的论辩口才。公诉人出庭公诉是用语言表达真实意思,因而语言要力争简练、实用,富有说服力和震撼力。忌用过

23、多的华丽词句和过长的语句,以免辩护人提出有感情因素或在长句中发生歧义,给辩护人反驳创造机会。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语言表达应具有法律性、哲理性、通俗性、形象性和逻辑性。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语言技巧运用是与公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结构、文化程度、逻辑思维、心理反映快慢密切相关的。公诉人的论辩能力,不表现于声色俱厉、粗声大嗓、滔滔不绝,而在于实实在在、言之有物、一针见血,具有感染力。公诉人的语言技巧高超,其感染力就强,要善于运用语言的技巧与他人产生心理共鸣,扩大心理效应,通过形象的语言把情理融会贯通,从而充分揭露犯罪、打击犯罪、感染听众,达到惩罚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由此可见,公诉人出庭的语言能力,

24、即是一个综合素质的反映与标志,同时也与一定的专门性的出庭口才培训和锻炼有关,或者讲,这更是一种技能或技艺,其水准的提高,往往要通过口头告诫,提出建议来进行探讨,而不能靠法律条文规定和硬性的理论。即这种语言能力的传授与学习主要通过口授及示范,亲自实践及经验的积累,而并非仅靠书本上的“经院式”的教学所能学到的,要十分注重亲身反复多次的实践去体会,感悟以至提高。参考文献1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陈健民着检察院组织法比较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物人民检察张凤阁主编出庭公诉新方略樊崇义、周士敏、刘根菊主编刑事诉讼法教程注释1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60-161页陈健民:检察院组织法比较研究,检察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10页沈丙友:公诉职能与法律监督职能关系之检讨,人民检察2000年第2期张凤阁主编出庭公诉新方略,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序言李建军、王仁俊:谈公诉人如何驾驭法庭,新世纪检察办案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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