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频拍摄授权协议鉴于甲方为视频拍摄活动的组织者,并具备相应的法律经营资格,乙方同意授权甲方进行视频拍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就视频拍摄活动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保障协议的有效履行。第二条 授权内容乙方同意授权甲方对其进行视频拍摄,并同意将其肖像、声音等表现形式用于视频录制、制作、传播等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电视、互联网、移动设备等媒介和平台上使用。第三条 权益保护1. 甲方承诺将在视频拍摄过程中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保护乙方的人身权、名誉权、隐私权等。2. 乙方同意授权甲方使用其肖像、声音等表现形式,但不得将其用于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2、,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抹黑、歪曲事实、违法犯罪等行为。第四条 授权期限本次授权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指定活动结束之日,如双方另行约定授权期限则按约定执行。第五条 资金与权益分配1. 甲方将根据视频拍摄的目的及利用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保证报酬的及时支付与结算。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视频拍摄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双方协商解决后再行分配权益与收入。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执行。2.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需要修改本协议内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并经过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甲方(组织者):_乙方(授权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