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架构协议书各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就组织架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目标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稳定、高效的组织架构,以便更好地实现各方的共同目标。第二条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涉及各方组织架构的决策、职责分工、权责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第三条 合作方式各方应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通过充分的沟通、协商和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组织架构方案。第四条 组织架构设计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适合的组织架构设计,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 职责分工各方应根据组织架构的要求,合理划分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建立明确的工作分工机制。第六条 权责制度各方应建立健全的权责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
2、的职权与责任,确保组织架构的顺畅运转。第七条 组织效能各方应积极推动组织架构的改进和优化,提升组织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第八条 监督与评估各方应定期进行组织架构的监督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第九条 保密条款各方应妥善保护组织架构相关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第十条 争议解决各方如对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经过互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第十二条 生效与解释本协议的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方确认,自愿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并认为本协议的内容符合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本协议正本一式若干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日期:年 月 日甲方(单位):_法定代表人:_乙方(单位):_法定代表人:_丙方(单位):_法定代表人: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