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协议甲方:(招标工程建设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建工程施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依法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相关事项1. 项目名称:2. 工程性质及范围:3. 建设地点:4. 总造价:5. 工期要求:6. 相关招标文件: a. 招标文件名称: b. 发布日期: c. 招标截止日期:第二条 委托与接受1. 甲方同意将上述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按要求完成工程。2. 乙方将按时间节点计
2、划和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承建工程所需的人力、物力、技术和管理,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合同约定。第三条 招标程序和评标标准1. 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程序,并按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 评标结果一经甲方确认并通知乙方后,即成为中标结果。第四条 合同签订1. 甲方与乙方在评标结果确认后,应及时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2. 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第五条 施工监督和验收1.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有权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2. 施工竣工后,甲方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第六条 保密条款甲方与乙方在履行
3、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以及其他保密信息,双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内容,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2. 违约方应承担由违约行为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相关法律权益保护机构或仲裁机构处理。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则对合同及本协议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