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仲裁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可能发生争议,为了有效解决争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达成以下涉外仲裁协议:第一条 仲裁协议的适用范围1.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因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任何争议。1.2 本协议的仲裁适用于国际仲裁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第二条 仲裁地与仲裁语言2.1 仲裁地:根据双方商议,确定仲裁地为仲裁地名称。2.2 仲裁语言:本仲裁以仲裁语言进行。第三条 仲裁的程序与组织3.1 仲裁委员会: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仲裁委员会名称进行仲裁。3.2
2、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应按照所选的仲裁规则进行。第四条 法律适用与仲裁裁决4.1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4.2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第五条 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以及仲裁庭(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应保守争议的所有信息,包括相关文件、证据等。5.2 甲、乙双方以及仲裁庭(仲裁员)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协议变更: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签署。6.2 争议解决: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仲裁庭申请仲裁。6.3 合同的完整性: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关于涉外仲裁的完整协议,取代、废止双方之间有关同类事项的一切先前口头或书面约定。第七条 生效与解除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持续有效直至争议解决完毕。7.2 本协议解除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一致达成书面解除协议、争议已经通过仲裁裁决解决等。甲方: 乙方:名称: 名称: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