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办码头业务协议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甲方代表人姓名) 职务:(甲方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传真:(甲方传真号码)邮编:(甲方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乙方代表人姓名) 职务:(乙方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传真号码)邮编:(乙方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具备从事码头业务的资质和经验,乙方有意委托甲方代办码头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合作事项,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办范围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代为办理如下码头
2、业务(具体业务详述)。第二条 权益保障甲方保证其代办码头业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承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条 代办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若有续签意愿,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代办码头业务费用。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支付费用,如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中止或暂停代办码头业务。第五条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第六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的附件(如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终止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以下无正文,留白)甲方:(甲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乙方:(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