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保证协议书甲方:(个人/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个人/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票据保证,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票据保证义务。2. 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使用或者在交易中承兑票据,并需要甲方提供票据保证。基于以上事实,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票据保证范围1.1 甲方保证乙方在票据相关业务中的债权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承兑、贴现、兑付等。1.2 票据保证范围包括乙方使用、持有、转让的全部票据形式,不分票面金额。第二条 保证方式和期限2.1 甲方以其名
2、义提供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承兑、保证支付、保证不追索权等方式。2.2 本票据保证协议的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所承兑的票据全部到期之日止。第三条 保证责任3.1 在乙方承兑的票据履约期内,无论票据债务的履行能力如何,甲方均为乙方的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2 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票据债务,甲方应立即对票据债务进行支付或履行其他保证义务。第四条 通知与追偿4.1 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票据债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债务。4.2 如乙方未能按照催告通知要求履行债务,甲方有权进行追偿,并有权就追偿的费用向乙方追偿。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单位名称): _日期: _乙方(签字/单位名称): _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