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游戏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约定并共同遵守,旨在确保电子游戏活动的有序进行,并保障各方的权益。第一条 定义1.1 电子游戏:指以电子设备为媒介,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方式进行的游戏活动。1.2 行为人:指参与电子游戏活动的个人或法人单位。1.3 游戏平台提供者:指提供电子游戏平台、游戏服务器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1.4 游戏用户:指在游戏平台上注册账号,并使用游戏平台提供的服务的个人或法人单位。第二条 资格条件2.1 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2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利用他人身份进行活动。2.3 行为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 协议内容3.1 游戏平台提供者应向游戏用户提供详细的游戏规则和操作指南,并在游戏平台上明示或标注相关提示。3.2 游戏用户应按照游戏平台提供者的规定进行游戏活动,不得违反游戏规则或进行作弊行为。3.3 游戏平台提供者应确保游戏平台的正常运行,维护游戏用户的游戏权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第四条 责任和义务4.1 游戏平台提供者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戏用户的游戏体验,及时修复游戏平台的故障和BUG。4.2 游戏用户应自觉遵守游戏规则,不得进行恶意攻击、诽谤他人、侵犯他人权益等行为。4.3 如因游戏平台提供者的原因导致游戏用户的利益受到侵害,游戏平台提供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5.2 如发生协议履行中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6.3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游戏用户使用游戏平台期间。以上为电子游戏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各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应遵守其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