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球税务合作协议全球税务合作协议标题要求协议协议编号:鉴于,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鉴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可靠;鉴于,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鉴于,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上述准则,为确保全球税务合作协议的合法有效执行,特拟定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加强全球范围内的税务合作,促进税收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高国际税务合规和打击跨国税务逃漏的能力和效率。第二条 协议的内容2.1 信息交换双方合作伙伴将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安全可靠的渠道和合适的方式,及时共享相关税收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文件、企业数据、个人信息等。2.2 技术支
2、持和推广双方合作伙伴将积极对接全球税务合作相关技术和标准,共同开展技术培训和支持,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税务合作机制的建立和推广。2.3 执法协助双方合作伙伴将依法互相协助,在需要时提供必要的税务数据和信息,以支持对涉税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执法活动。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本协议下的信息交换应遵守双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隐私保护规定,双方合作伙伴应对获得的税务信息保密,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或使用。3.2 双方合作伙伴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和防范协议中涉及的信息资料免遭未授权的访问、篡改、泄露等风险。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应提交至双方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合法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5.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被解除:(1)经双方合作伙伴协商一致;(2)某一方合作伙伴提前给予书面通知。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6.1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合作伙伴另行协商确定,并签署补充协议。6.2 本协议不涉及任何政治性内容,双方应切实履行协议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对方进行政治攻击或干涉内政。兹确认,本协议在双方具体执行后生效,并取代任何形式的先前口头或书面协议。签字页:日期: 年 月 日签字:行为人姓名(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名义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