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游学服务合同协议书甲方:(行为人)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旅行社)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意愿享受乙方提供的国外游学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和费用1.1 乙方提供甲方国外游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旅行行程规划、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信息,协助甲方申请签证等服务。1.2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行程安排和费用明细,支付相应的费用。1.3 乙方提供的费用明细应当明确列明各项费用的具体名称、金额,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地点。第
2、二条 申请和办理签证2.1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指导和要求,准备和提交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并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签证申请的办理。2.2 甲方应自行承担签证申请费用,如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签证申请失败,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 行程变更和取消3.1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行程或取消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的变更费用或取消费用。3.2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乙方的过错,导致行程变更或取消,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合理的补偿。第四条 保险责任4.1 甲方应自行购买合适的旅行保险,并确保保险金额和范围符合实际需求。4.2 如甲方在国外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双方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后终止。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附则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为无效或不具有可执行力,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3. 本协议正文以中文撰写,如存在任何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