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研技术合作协议甲方:(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法人代表证件号码:乙方:(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法人代表证件号码:鉴于甲方和乙方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愿意共同合作,以推动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科研技术合作协议:第一条 目的和范围1.1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立甲乙双方在科研技术领域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或合作开发技术。1.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合作。1.3 甲方和乙方应在
2、合作过程中密切沟通、互相配合、共同进步,实现合作的科研技术目标。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和乙方享有自主选择合作项目的权利,并在合作过程中保持机构独立性。2.2 甲方和乙方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合作项目,并保证其专业素质和背景符合项目要求。2.3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协商制定合作项目的具体计划、时间表和工作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合作任务。2.4 甲方和乙方应对从合作项目获得的技术、专利、商业机密等方面的信息保密,并禁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此类信息透露给第三方。2.5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分享合作项目的成果,包括技术资料、专利权等,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共同申请专利。第三条 费用与支付
3、3.1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各自承担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3.2 甲方和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费用,遵守相关的财务条例和规定。第四条 合同终止4.1 合作项目完成后,本协议自动终止。4.2 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合法的仲裁机构进行解决。第六条 其他条款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6.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与乙方持有甲方签字盖章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_年_月_日。甲方(盖章/签字):_乙方(盖章/签字):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