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书协议编号: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乙方(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住址: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向将一定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理财,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金额1.1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管理的委托金额为(具体金额)。1.2 委托金额将由甲方一次性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将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开始投资理财活动。第二条 投资理财方式2.1 乙方在投资理财活动中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采用合法、安全、透明的方式进行投资。2.2 乙方在投资理财中承诺秉持谨慎、勤勉、诚实、忠实的
2、原则,依法履行管理义务,并以甲方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第三条 投资风险3.1 甲方明确了解投资理财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变动、投资损失等。甲方愿意承担投资风险,不追究乙方的责任。3.2 甲方同意在投资理财过程中,乙方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合理的风险控制和调整投资组合,但不影响乙方依法履行管理义务。第四条 收益分配4.1 乙方将根据投资理财的实际收益情况,按约定的比例和方式将收益分配给甲方。4.2 除非另有约定,甲方同意将所获得的投资收益从指定账户中提取或转移。第五条 信息披露5.1 乙方将及时向甲方提供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收益情况、风险提示等相关信息,确保甲方了解委托资金的使用情况。5.2
3、 甲方同意乙方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要求提供必要的身份信息以确保投资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6.2 甲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协议的请求,但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后解除。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7.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以书面形式确认为有效。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