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理财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自愿订立: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理财机构姓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经理: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理财服务,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理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股票、期货、外汇等金融产品的购买、持有、处置等行为。1.2 乙方应依法、勤勉、审慎、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理财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条 委托期限本委托协议
2、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委托期限)。双方可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延期或提前终止委托关系。第三条 委托资金3.1 甲方向乙方委托的资金总金额为(金额数字大写)(¥金额小写),具体资金的划入、划出和使用方式双方另行约定。3.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资金及相关账户,确保安全并防止损失。第四条 收益与费用4.1 理财期间产生的投资收益归甲方所有。4.2 乙方收取的委托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应明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理财服务协议中,并按约定方式计费。第五条 风险提示与责任5.1 投资理财存在一定的风险,甲方应了解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乙方在进行理财管理时应加以风险控制并提供必要的风险提示。5.2 甲方理解
3、并同意,乙方仅按照甲方的委托进行操作,不对投资收益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5.3 甲方应自行承担因投资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第六条 保密义务6.1 双方应对协议中的交易和相关信息保密,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法律法规要求或依据相关法律程序披露。6.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8.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