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作作品委托协议甲方:(行为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_联系地址:_ 电话:_委托人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行为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_联系地址:_ 电话:_接受委托人的创作作品委托,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鉴于委托人拥有一定创作能力,并作为创作人希望委托乙方完成特定作品的创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范围1.1 委托人委托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要求创作具体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作品内容)。1.2 乙方接受委托,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作品创作,并保证作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第二条 作品权利归属2.1 乙方在完成作品
2、后,将该作品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委托人,委托人完全拥有该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发布权等相关权益。2.2 委托人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展览、展示和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完成委托的作品后,委托人应支付对应的报酬。具体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约定。3.2 乙方完成作品交付后,委托人在收到该作品交付通知后应在(具体期限)内支付报酬。3.3 委托人应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报税义务,乙方不承担相关税费责任。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委托人的委托内容和作品进行严格保密,在未经委托人同意之前,不得将作品泄露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4.2 委托人在接触到乙方的
3、创作过程、作品草稿或其他作品细节时,也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传播或披露。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5.2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能预见、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有困难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行动减少对方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其他条款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7.2 本协议正本一式(指定份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签字:_ 日期:_ 签字: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