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品委托创作协议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委托乙方进行作品创作,双方遵循真实意愿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乙方作为受委托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指示,负责创作以下具体作品(以下简称“作品”):_(作品名称)。1.2 作品创作的具体主题、形式和要求将在另行约定的创作任务书中详细说明,创作任务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作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部分。第二条 著作权2.1 作品创作完成后,著作权归属于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作品进行所有形式的使用、改编、复制、发行等权利,并享有所有由作品产生的收益。2.2 乙方在作品完成并交付给甲方后,放弃一切对作品的署名权。作品中的任
2、何署名均由甲方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署名或撤销署名。第三条 作品创作期限和交付3.1 乙方应严格按照创作任务书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作品创作,并将作品及相关素材以书面形式交付给甲方。3.2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作品无法按时完成或未按要求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非法使用。4.2 乙方应对作品创作过程中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非法使用。第五条 协议终止5.1 在作品交付给甲方之前,如因甲方原因需要解除本协议,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解约赔偿金,解约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约定。5.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作品创作或未按要求交付作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纠纷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甲方(委托方):_乙方(受委托方):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