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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产品研发管理规定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推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产品研发要以市场信息为导向,以科学理论为基础,以顾客消费为中心,坚持适应市场的产品就是好产品的开发观念,及时获得信息,准确把握市场脉搏,研发出最具市场潜力的新产品。
第三条 产品研发要科学、严谨,缩短研发周期,以“生产真正的肉制品”为原则,使产品具有“高品质、低成本”的特点。
二 设置
第四条 公司技术总监下设技术中心(研究所),设所长一名,研究员若干名。
第五条 产品研发以“全员参与、统一管理、有效协调”为原则。技术中心对生产公司研发工作作垂直管理。
第六条 技术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公司有义务根据技术中心的要求向其提供有关设备用于产品研发工作。
三 研发与创新程序
第八条 产品研发程序
1、市场办公室负责产品市场调研及信息反馈的整理汇总,每半月一次向技术中心提供《产品开发意向书》。技术中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市场考察确认。
2、技术中心依据《产品开发意向书》及相关资料做出新产品开发方案,提交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评审小组成员组成:总经理、副总、相关生产公司经理、营销方面代表、研究人员。
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针对该方案进行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技术中心根据整改意见修改新产品开发方案。
5、新方案批准通过后,技术中心和采购办准备原辅材料,技术中心要对采购办门所提供的原辅材料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6、技术中心根据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实施,新产品经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合格后,由技术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及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7、技术中心针对评审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将样品移交市场办公室组织客户品尝,搜集市场反馈信息。根据市场反馈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相应调整。
8、新产品经评审小组最终评审通过后,由设计室组织产品包装设计,技术中心伙同标准科起草产品标准,将样品及相关资料交付生产公司进行小批量试产,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指导,直至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交付市场办公室进行试销,标准科根据市场反馈意见进行改进,进一步完善产品标准,并报生产中心主任签发。
9、产品定型后,报总经理批准,由技术总监根据各生产公司实际情况分配生产。
10、技术中心将改进后的有关资料交付生产公司并跟踪监督新产品生产工艺和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直至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为止,产品正式投入生产后将全过程的所有文件性资料存档。
第九条 新产品研发周期
技术中心在接到《新产品开发意向书》后十五天内做出样品;生产公司在接到定型产品后,保证在三十天内向市场办公室提供合格产品。市场办公室在接到合格产品后,7天内投放农贸市场,三十天内进入超市 。
第十条 产品改良程序
1、由市场办公室及生产公司根据产品品质的市场反馈信息及对产品品质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技术中心提出具体改良要求。
2、技术中心对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改良方案并组织进行试验。
3、试验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鉴定。根据评审小组结论,技术中心会同标准科修订相应标准。
4、改良后产品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进行生产并投放市场。
5、技术中心将全过程的所有文件性资料存档并对各公司的生产过程进行指导或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6、各公司不得自行修改产品配方、工艺,如因原辅材料质量、价格浮动等因素或应市场反馈的口感、口味等品质原因要进行改良,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良要求,由技术中心组织人员按程序进行。
7、技术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公司产品配方、工艺进行检查,若抽查出有私自修改配方、工艺的单位,则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公司负责人2000元、兼职研究员1000元的罚款。
四 费用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产品研发经费专户。产品研发专项经费作为公司年初财务预算和年末财务决算的一项。
第十二条 产品研发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技术人才的引进、研发设备的添置、研发材料的采购、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事务的开支。
第十三条 原辅材料采购一次性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报技术总监批准后由技术中心自行采购、使用;一次性开支超过2000元的,按公司费用报批程序报批后由采购办按要求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 重大科研开发项目及费用应由技术总监组织专人编写项目科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批准后交由技术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技术中心提出科研项目计划,应编制项目报告,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计划、费用预算;
2、项目评审实施可行性方案及细则;
3、项目科技水平或领先程度;
4、项目技术与公司现有技术的差别;
5、项目技术的经济成果转化预测。
五 保密与维护规定
第十六条 公司的产品配方、工艺技术及产品研发资料为公司高级机密材料,特对保密工作做如下规定:
1、技术中心及实验车间内,除本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如私自入内,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2、技术中心内所有资料的发放必须经所长签字后方可发放,其他任何人无权出借或发放技术中心内任何资料。
3、建立内部资料档案,由所长一人负责,内部人员资料的使用、归还需进行登记。研究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应进行保密的文件资料。
4、产品资料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各生产公司经理,其他任何人无权索取。
5、所有产品配方、工艺均由技术中心主任一人专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存。
6、参与研发过程的人员均为保密责任人,均有责任对接触到的资料作好保密工作。
7、如有私自泄露机密者,将根据《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六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技术中心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二节 兼职研究员管理规定
为对兼职研究员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以达到统一管理、有序开发的目的,特作如下规定:
一、岗位管理办法
采用“职责统一,垂直管理”的办法,即兼职研究员为本单位研发工作的唯一责任人和对外业务联络人,由技术总监对其统一研发工作的工作职责,并对其研发工作进行统一垂直管理。
二、岗位职责
1、品行端正、忠诚于得利斯事业,能致力于产品研究工作。
2、了解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熟悉本公司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
3、负责本单位产品配方、工艺使用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4、统筹本单位的新产品研发和产品改良工作,以科学理论为依据,根据技术总监的统一安排或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研发工作。
5、就本公司的研发业务沟通协调与技术中心的关系,要保持密切联系,勤沟通、勤反馈,并于每月月底将本公司新产品研发情况、工艺配方维护改良状况及下月研发计划报技术总监备案。
6、加强与营销方面的沟通联系,根据市场反馈信息,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和产品的改良方案。
7、及时整理新产品的各种资料及改良后的配方、工艺,并及时传递到技术总监资料库备案。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本公司的所有产品的配方及工艺要严格保密。
第三节 配料管理制度
1、配料人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忠诚于公司、忠诚于本职工作。
2、负责公司所有产品辅料的配制工作。根据生产单位提报的计划预计用料数量,严格按配方标准配制,计量准确。
3、接收原辅材料时,检查添加剂是否注明食品级,如若发现非食品级添加剂,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予以处理。
4、妥善保管各种辅料,注意防火、防盗、防霉、防虫、防漏、防鼠、各种器具配备齐全,使用方便。不同添加剂、香辛料要分类存放,不准混杂,用完后密封完好,避免受潮。各种物料要按规定地点存放,易混物料要做好标识。
5、配料室主任要细心监督各种配料的质量,严禁杂质异物混入每道工序,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使用的各种配料符合规定和卫生标准,对从感官上已发现变质或有异样的物料要拒绝使用。
6、配料时,按正确的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工具,不得使物料直接接触称量盘(台),用完后要用干布擦试干净,保持清洁。
7、配制各种物料时,计量要迅速、准确,如出现人为的配错料事件,给予当事人2000元的罚款或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并及时挽回者奖励现金500-1000元。
8、亚硝酸钠作为危险品,必须设专柜存放(上锁,并注意防潮),设专人负责,称量完毕后,必须立即放入柜中。专管人应做好每天使用量记录。
9、不同的香辛料、添加剂要安排专人管理、专人配制添加。便于及时掌握库存量,防止过量添加。如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根据专人负责的原料种类直接追查专管人的责任。
10、配料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讲究个人卫生,不得使用香味浓烈的化妆品。工作完毕后,未用完的物料必须密封后放回原地存放,及时清扫洒落在桌面、地面上的物料,保持配料室干净、整洁。
11、配料人员要严守机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车间,严禁不同工种人员之间相互进行交流。如若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元罚款;如有泄漏机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2、配料人员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酒后误事、闹事现象,当事人停职检查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13、配制好的辅料要做好标记,分类摆放,杜绝误拿误放,出库时严格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
第四节 岗位职责
一、技术中心主任(研究所长)工作职责
1、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任务,编制年度产品开发计划,进行分段目标分解并付诸实施。
2、负责产品研制开发与技术创新,参与产品标准的制订,工艺标准的编制及其与产品技术开发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3、负责与生产公司的有效对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4、负责公司所有产品工艺、配方的统一与保密工作;
5、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制开发及所有产品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发放工作;
6、负责产品技术信息的收集和在公司内的推广利用;
7、指导进行新型原辅材料的试验工作,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据此对不适用的原辅材料提出淘汰更新建议。
9、负责与各兼职研究员的联系与沟通,每月度将汇总情况报中心主任。
10、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
二、配料室主任工作职责
1、定期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悉所有辅料、辛香料、添加剂的性质、功能,提高专业技能。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提高对内、外部人员的警觉性,杜绝配错料及泄密事件发生。
3、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从每道程序入手,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合理配置,保证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5、做好与各生产公司及采购办的协调工作,查验各种用料及添加剂的质量,制定科学的用料预计案,杜绝质次量低的用料进入生产程序,防止用料的卡克和过量堆积现象。
6、提高各种辅料的安全保管条件,注意防盗、防火、防霉等六防措施并做好原料及成品料的标识管理。
第二章 品控管理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检查检验管理制度
一、原辅材料检验规定
1、采购办采购原材料。
2、原材料进厂后,采购办要及时通知公司品控部原材料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未经检验,任何原辅材料不得入库。
3、对原辅材料首先根据各种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感官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数量、包装、相关证件等,感官检验合格并由质检人员在检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后,原辅材料方可入库存放,且明确标识,同时质检人员通知化验室进行采样,对原辅材料进行理化及微生物指标检测,感官指标不合格,采购办做退货处理。
4、对原料肉由公司品控部根据检验标准进行脂肪、水分等常规性项目的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做退货或评审处理;化验室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检验标准对各种原材料进行理化及微生物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提报检测结果,品控部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各种添加辅料的理化指标不合格,则根据不合格的情况进行评审处理。
5、所有原材料,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按规定标准进行检测并提报结果后才能决定是否用于生产,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进入生产车间。
6、各种原辅材料如需更换厂家,采购办必须提前将新厂家的样品送交公司化验室进行各项指标检测,并由技术中心根据检测结果和试验结果决定厂家是否更换。
7、对采购办自制的包装玻璃袋,原材料检验人员也要到生产现场及存放地点进行检查,确保生产符合卫生要求,提供的包装材料达到质量标准。
8、同路公司提供的原料肉,除由品控部按照检验标准进行常规性项目的检测外,化验室定期进行微生物及理化指标的检测,检测频率为每月二次,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生产工序半成品交接质量检验标准
(一)前处理工序
1、每批原料肉必须附有公司品控部的检测结果;
2、原料肉严禁使用母猪肉、种猪肉、米猪肉,要保证原料肉的鲜度;
3、原料肉不得变质、变色、有异味等异常情况,不得有异物;
(二)初加工工序
1、精肉、肠肉搭配比例要符合产品工艺要求;
2、其它辅料搭配比例要符合产品工艺要求,料水搅拌均匀、充分,滚揉腌制过程肉馅温度保持在0-4℃。
3、肉馅滚揉腌制要充分、均匀,不得有杂质、结块,总时间达到16-22小时;
4、添加滚揉淀粉要充分、均匀,时间达到50分钟以上,保证最终肉馅粘接力良好;
5、灌装前保证肉馅温度低于12℃。
(三)灌装工序
1、灌装后的半成品捆扎要结实、规则、美观,产品中不得有气泡,产品表面要光滑、干净,不得有多余的肉馅;
2、灌装后的半成品,计量要符合各种产品的半成品计量标准;
3、挂杆产品摆放要均匀,无拥挤现象,模具压盖要平整;
4、装炉前半成品中心温度要低于12℃。
(四)司炉工序
1、各产品蒸煮、烟熏、干燥所需的汽压、温度、时间要保证符合公司规定的工艺标准;
2、产品出炉后的中心温度要保证达到公司规定的工艺标准;
3、产品出炉后的色泽要均匀,符合产品感官要求,产品表面光滑、平整,手感弹性好,切面组织结构紧凑、完整,味道鲜美;
4、出炉后成品计量要符合各产品计量标准;
(五)包装工序
1、产品出炉后要冷却,保证产品包装前中心温度降至20℃。
2、产品包装后,要求产品形状规则、无异物、不漏气;
3、标签粘贴规整,保证产品与包装箱生产日期、批号等标识标注清晰完整,保证产品与包装箱标识标注一致;
4、保证产品的净含量与标识相符;
5、装箱数量符合标识规定,封箱要求胶带横平竖直,不得看到箱内产品。
三、低温肉制品入库检验标准
(一)入库检验抽样
1、由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标注同一批号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次”。
2、产品按每批次进行抽样。
3、按产品堆放的不同部位进行随机抽样,每批产品的检验可按表1抽取样品
表1
成品批量
< 400kg
400~800kg
>800kg
样本数量(以根数计)
2%
3%
4%
(二)此检验由专职质检人员在成品入库时同时检验,并填制《产成品签定表》,做出处理结论。
(三)检验项目及相关规定
1、漏气 按表2规定对杀菌类产品进行抽样和判定,如检出漏气根数超规定,则将该批产品做退回杀菌车间处理。
表 2
成品批量
< 400kg
400~800kg
>800kg
样本数量(以根数计)
2%
3%
4%
允许漏气根数
不得检出
2根
3根
2、表面异物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在产品表面发现1个异物,销售部扣罚责任单位该根产品价值的10倍罚款(在杀菌类产品明膜处发现的异物由杀菌车间负责,非杀菌类产品表面发现的异物由生产公司负责。),并将该产品退回责任单位。
3、表面黑点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在产品表面不得检出很明显的直径≥2mm的黑点,直径<2mm的黑点的密度不得超过2个/25cm2,黑点直径小于1mm的密度不得超过2个/cm2,否则该批产品退回责任单位。
4、表面肥肉、异色斑块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在火腿类产品表面不得检出很明显的直径>2cm的大块肥肉,同时在火腿类产品表面也不得检出很明显的发白、发黑等异色处,否则一经检出该批产品退回责任单位。
5、异味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 所有样本不得检出有酸味、异味,如若检出,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退回责任单位。
6、出水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 所有样本不得检出有出水现象,如若检出,应重新从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验,如再检出,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退回责任单位。
7、计量(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产品计量监督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判定。
8、外观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产品表面不得有直径>1cm的空洞,0.5cm<直径<1cm的空洞的密度不得超过2个/25cm2,火腿扎把头不得有直径>1.5cm的空洞。颜色均匀一致,烟熏类产品为正常的烟熏栗红色,透明热收缩产品类产品为正常的粉红色。如检出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回责任单位。
9、组织形态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产品内部结构紧密,切面不得有直径大于5mm的气孔或直径小于5mm的气孔不得检出5个/25cm2。如若检出,则该批产品退回责任单位 。
10、外包装 按表1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样,产品包装完整,不得有破损,不得有污垢,标签粘贴整齐、不得有折皱,规范正当。同时生产日期和批号必须字迹清晰,否则将该批产品退回责任单位 。
11、纸箱 随机对全批产品进行抽样。产品箱体必须保持干燥,胶带封口处整齐、严密,不得有折皱,不得看到箱内产品,箱体两侧的封口胶带切口平整,长度在4~6cm,同时箱体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箱内产品上标注的一致,字迹清晰。经检查,每检出一箱不合格,则将该箱产品退回责任单位,并处以责任单位每箱5元罚款。
附:《产 成 品 签 定 表》
产 成 品 签 定 表
公司名称: 编号:
产品名称
批 号
产品规格
生产日期
批 重(kg)
抽 样 比
样本数量(根)
签定日期
检验评价依据: 《低温肉制品入库检验标准》
检验项目
检 验 结 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检验结论:
处理意见:
公证小组评审意见:
评审公证员:
检验员: (产方) 负责人: (产方)
(销方) (销方)
四、定量包装产品计量规定
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提高产品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度,减少公司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公司为经销而进行生产定量包装产品的各公司,以及对其计量进行监督的质量管理部门,需按本规定执行。
相关术语
定量包装产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好的产品。
净含量: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它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含量、体积、长度。
具体规定
1、定量包装产品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清晰的标注净含量,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标注方式如下:
(1) 固体产品用质量g、kg。
(2) 液体产品用体积L(l)、mL(ml)或者质量g、kg。
(3) 流体产品用质量g、kg或者体积L(l)、mL(ml)。
以体积标注的定量包装产品,应当为20℃条件下的体积。
固液两相物质的商品,除采用质量g、kg标注净含量外,同时应当采用质量g、kg和百分数标注固形物的含量。
产品以长度计量的,用mm、cm、m。
2、生产公司生产的定量包装产品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的准确。
3、单件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与其标注的质量、体积之差不得超过表(一)规定的负偏差;与其标注的长度之差不得超过表(二)规定的负偏差。
4、批量定量包装产品按表(三)规定的抽样方法及平均偏差计算方法随即抽样检验和计算,平均偏差应当大于或者等于零,并且单位定量包装产品超出计量负偏差件数应当符合表(三)的规定。
5、根据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量限,应当采用表(四)所示的计量单位标注。
6、定量包装产品标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表(五)的规定。
7、在进行计量测定时,要配备满足测量要求的计量设备,配备率和检定合格率要达到100%。(见表六)
8、多件定量包装产品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和总件数。
9、配套包装产品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类产品的净含量。
10、检验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者等于被检验的定量包装产品的计量负偏差的三分之一。
注: 各表格附后
表(一)
净含量
Q
负偏差
Q的百分比
g或ml
<300g
<300ml
1
—
300g—500g
300ml—500ml
—
-4
>501g
>501ml
—
-5
表(二)
净 含 量 Q
负偏差(Q的百分比)
Q<100m
2
Q≥100m
4
表(三)
定量包装产品批量
抽样件数
单件超出负偏差件数
小于或等于10件
全抽
不允许
大于10件,且小
于或等于250件
大于或等于10件
不允许
大于250件
大于或等于30件
小于或等于1件
平均偏差
计算公式
∑(Qi - Q0)
△Q=
n
△Q:抽样产品的平均偏差;
Q0:定量包装产品标注净含量;
Qi: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
n:抽样件数;
表(四)
计量方式
净含量界限
计量单位
质量
Q<1000g
g
Q≥1000g
kg
体积
Q<1000ml
ml
Q≥1000ml
L
长度
Q<100cm
cm
Q≥100cm
m
表(五)
净 含 量 Q
字符的最小高度(mm)
5g<Q≤50g
5ml<Q≤50ml
2
50g<Q≤200g
50ml<Q≤200ml
3
200g<Q≤1kg
200ml<Q≤1L
4
Q〉1kg
Q〉1L
6
表(六)
种类
分度值
允 许 误 差
第一称量段
第二称量段
第三称量段
范围
误差
范围
误差
范围
误差
电子称
d=1g
0-500g
±1g
0.5-2kg
±2g
2-3kg
±3g
d=2g
0-1kg
±2g
1-4kg
±4g
4-6kg
±6g
d=5g
0-2.5kg
±5g
2.5-10kg
±10g
10-15kg
±15g
案称
d=2g
0-1kg
±2g
1-3kg
±4g
d=5g
0-2.5kg
±5g
2.5-10kg
±10g
d=5g
0-2.5kg
±50g
25-100kg
±100g
注:由于弹簧度盘称是四级称,故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不宜使用。
五、质量检验监督处罚规定
为树立品控员的权威,真正发挥品控的监督检查作用,并使品控人员在监督处罚时有据可依,避免主观臆断,保证处罚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个人卫生
1、工作中未穿工作服或未戴工作帽,扣5分;
2、工作服、工作鞋太脏扣3分;
3、工作服不整齐扣1分,头发外露扣3分;
4、蓬头垢面扣1分,指甲长、有污垢扣2分,浓装艳抹、戴首饰扣2分;
5、穿工作服、水鞋外出扣3分;
6、更衣橱乱七八糟,存放无关物品,扣2分;
7、进入车间前不按规定洗手消毒扣2分;
8、未按规定程序入厕扣3分。
(二)设备、环境、产品卫生
1、工作过程中有落地肉、肉馅扣1分,不及时捡起扣3分,捡起后不清洗扣3分,半成品或成品掉到地上未及时捡起扣1分;
2、地面、墙壁、玻璃、设备不洁净扣2分;
3、工作用具、毛巾用前、用后不清洗消毒扣1分,不按规定地点摆放扣1分;
4、盛装器具有油污,不按规定清洗消毒扣1分;
5、门、窗、顶棚有积灰、蛛网扣1分,工作间内有苍蝇扣3分/只,灭蝇灯不及时清理扣2分;
6、工作器具、工作台面、设备表面及工作服、水鞋等经化验室检验卫生超标,扣2分;
7、工作台表面不洁净、有油污、积水扣1分;
8、蒸煮烟熏工序工作完毕后对炉膛不清洁扣1分,发烟器不整理扣1分;
9、排水沟内有积垢堵塞扣1分,垃圾未及时处理扣2分;
10、机械设备用毕未认真清洗、有残留肉馅、肉渣或异物扣3分;
11、工作中,用具随意乱放扣2分。
(三)各工序操作规程
1、挑拣原料肉不干净,每个异物扣0.5分 ;
2、添加辅料料水不过滤扣3分;
3、盛装器具盛料太满外溢扣1分;
4、遇有水分超标的原料未按标准采取措施的扣3分;
5、各种辅料添加量不准扣3分;
6、可利用品添加超出标准的扣2分;
7、倒肉馅时,盛装器具内有水不清理或故意倒上水扣3分。
8、肉馅温度过高,每超出标准一度扣5分。
9、灌装计量不准超出规定范围的每根扣1分;
10、摆杆根与根之间太紧密、不均匀扣1分;
11、不按规定关启冷风机扣2分;
12、不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扣2分。
13、水笼头用后不随手关闭扣2分。
14、工序间门及门帘不随手关闭扣2分。
15、产品冷却包装前中心温度每超出一度扣5分;
16、产品标识、生产日期及批号不清楚扣1分/根;
17、标签粘贴不规整,每个产品扣0.5分,封包装箱有产品外露,每箱扣0.5分。
18、在车间、休息室、更衣室乱扔垃圾,扣2分。
注:1、1分=现金1元,品控员如发现以上不合格,要及时记录,并当场对责任人开出处罚单,如责任人不明确,则处罚该组组长或该班班长,责任人必须在三天之内持处罚单将罚款上交所在生产公司财务,并将交款单据交至品控部,逾期不交加倍处罚;当班班长承担该班罚款总额的30%,车间主任承担该公司罚款总额的20%,经理承担该公司罚款总额的40%,每月月底结清。
2、对多次违反公司相关规定且不听品控员指令的车间员工,扣罚其三天工日,并写出书面检讨,书面检讨超过二次,予以辞退。
品控员现场处罚单
年 月 日 编号:
公司名称
班次
班长
检查内容
责任人
处罚原因
处罚金额
品控员
六、质量问题连带经济责任制
为明确责任,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胀袋、酸馅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生产原因在保质期内造成批量胀袋、酸馅、味臭(销售过程中必须符合贮藏条件),导致的经济损失由生产公司全部承担,该生产公司经理承担损失的10%、并扣罚车间主任以及当班品控员当月补助,其他责任人由该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
2、表面异物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表面异物造成经济损失:其中二次杀菌类产品,由杀菌车间负担经济损失的70%(车间主任承担20%,其他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分摊其余的损失);生产车间负担30%(该生产公司经理承担10%,其他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分摊其余损失)。
3、内部异物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内部异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公司全部承担(生产经理承担15%,其他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分摊其余的损失)。
4、表面黑点及大块肥肉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产品表面有直径大于2mm的黑点或直径小于2mm大于1mm的 明显黑点且密度超过2个/25cm2 或<1mm的黑点密度超过2个/cm2以及产品表面有大块肥肉(直径>2cm)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次杀菌类产品由杀菌车间承担80%(车间主任承担20%,其他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分摊其余损失),生产车间负担20%(生产公司经理承担5%,其余的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分摊)。非二次杀菌产品由生产公司全部负担,(生产公司经理承担10%,其余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予以分摊)。
5、计量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计量不足(在保质期内)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次杀菌类产品由杀菌车间承担50%(车间主任承担10%,其余损失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予以分摊);生产车间负担50%(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5%,当班品控员承担5%,其余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予以分摊)。非二次杀菌类产品由生产公司全部负担,(生产公司经理、车间主任承担20%,当班品控员承担5%,其余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予以分摊)。
6、产品畸形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形状不规则造成的损失:二次杀菌类产品经核实属生产原因并为杀菌车间验收把关不严所致,由该车间承担60%(车间主任承担10%,其余损失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予以分摊);生产车间负担40%(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0%,其余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予以分摊)。非二次杀菌产品由生产公司全部负担(生产公司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5%,其余损失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予以分摊)。
7、外观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表面有明显的直径>1cm的空洞及0.5cm<直径<1cm的空洞的密度超过2个/25cm2或火腿扎把头有明显的直径>1.5cm的空洞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次杀菌类产品由杀菌车间承担60%(车间主任承担10%,其他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处理分摊其余损失);生产车间负担40%(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0%,其他由生产公司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损失)。非二次杀菌的产品由生产公司全部负担(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5%,其他由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损失)。
8、表面颜色 火腿类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颜色不均匀,有明显发白、发黑等的异色斑块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次杀菌类产品由杀菌车间承担50%(车间主任承担5%,其他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损失);生产车间负担50%(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5%,其他由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的损失)。非二次杀菌类产品由生产公司全部负担,(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0%,其他由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的损失)。
9、内包装 在销售过程中,产品因内包装破损,致使产品直接与外包装膜接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杀菌车间负担经济损失的20%(车间主任承担5%,其他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的损失 );生产车间负担80%(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5%,其他由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损失)。
10、产品标识 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因生产日期、批号、标识、标注、图案(在保质期内)不清晰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次杀菌类产品由杀菌车间承担30%(车间主任承担5%,其他由车间主任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的损失);生产车间负担70%(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各承担15%,其他由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的损失)。因标识、标注不符合相关规定也要追查专管人员的经济责任。非二次杀菌类产品由生产公司全部负担,(生产经理、品控主管承担20%,其他由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分摊其余的损失),同时追查专管人员的责任。
11、杀菌车间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处理办法
(1)表面异物:按相关规定处理。
(2)其他不合格产品:其他不合格产品有:漏气、不规则、产品表面有黑点、计量不足、日期批号不清、标识不明、颜色不正、表面有空洞等产品。如杀菌车间检出不合格产品超过1.5%,生产公司应承担超出部分包装的一切损失,(生产公司经理承担损失的15%,其他有生产经理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处理并分摊其余的全部损失)。如不合格品低于1.5%,奖励生产公司低于部分的包装材料的价值(生产公司经理奖励20%,其余由生产公司经理决定奖励给相应的责任心强的员工)。
(3)发现有弄虚作假,对产品质量不责任者,经查办属实,将做开除处理。
12、奖励规定
如公司月生产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小于销售额的0.3%(11月~4月)或0.6%(5月~10月),奖励生产公司低于部分的产品价值(生产经理奖励7%,车间主任奖励5%,品控员总奖励4%,其他由生产公司经理决定奖励给相关人员)。
如每月经二次杀菌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小于销售额的0.3%(11月~4月)或0.6%(5月~10月),奖励杀菌车间低于部分产品价值的10%(车间主任奖励10%,其他由车间主任决定奖励给相关人员)。
七、工作职责与权限
(一)品控部经理工作职责
1、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带领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对分管中心主任负责。
2、统一委派品控人员监督原辅材料的进厂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及最终产品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得到稳定提高。
3、负责品控人员的培训、调配,向各公司委派品控人员。
4、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5、带领本部门人员做好对生产公司的服务工作,及时、快捷地解决生产中遇到、提出的各种问题。
6、加强与采购、生产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7、负责对退货进行管理监督,并对退货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产品投诉的鉴定。
9、负责做好所有内部资料的保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
(二)品控科科长工作职责
1、督促和监督品控员对车间卫生,包括人员、环境、包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具有良好的生产环境。
2、督促和监督品控员对产品的整个形成过程进行监控,对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异常情况要联合生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析,协助提出解决方案,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收集和汇总生产过程中相关的产品质量信息,并向公司领导提出改善产品质量以及生产程序的建议。
4、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有可能导致严重损失的重大错误,有责任提出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有权对不合格品控人员提出调换意见。
6、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实。
(三)品控员工作权限
为充分发挥品控员的监督检查作用,使生产过程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产品质量,特规定品控员的权限如下:
1、有权在提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生产现场或与生产相关的部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
2、在品控过程中,有权没收和妥善保管生产不需要或影响生产的工器具。
3、有权纠正生产过程中相关人员的错误行为。
4、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生产工艺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行为有权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纠正。
5、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食品卫生要求和公司卫生管理规范以及达不到卫生清理标准的行为有权责令责任人纠正或重新进行卫生清理,直至符合要求。
八、品控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品控员在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时间已满下班后,必须到办公室整理相关品控记录并存档,同时将上班需注意的问题写在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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