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_年_ _月_ _日填写签约时间_填写签约地点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合同甲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法定代表人: 职务:乙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_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有关事宜,自愿达成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中下列
2、术语具有如下含义:(注:为确定合同中某一词语所具有的特定含义,或为避免合同中某一词语反复出现并在使用中产生歧义,应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对该词语进行定义,并就合同所使用词语在上下文可能存在的不同于一般文意解释的特别解释规则进行说明。)1、2、第二条 物资设备基本情况1、物资设备名称:2、招标范围:3、建设地点:4、工程规模:5、采购金额:第三条 物资设备的基本条件1、物资设备的质量标准:2、采购用途及交付时间:第四条 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1、招标方式:2、计价方式:3、评标办法:第五条 代理业务范围1、拟定招标方案;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3、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4、审查报名申请
3、人投标资格;5、编制招标文件;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7、编制标底;8、组织开标、评标;9、参与开标、评标;10、草拟买卖合同;第六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1、有权参加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的有关活动;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乙方提供招标阶段和全过程书面报告;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定标的工作。6、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7、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乙方工作;8、承担由于自己过错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4、;9、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_日内提交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10、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七日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第七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3、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4、在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5、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6、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
5、内容保密,乙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7、对代理项目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8、承担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第八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1、受托方向甲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1)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2)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甲方与中标人签订“物资设备买卖合同”后_日内付清。第九条 违约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不得违约;2、由于一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要求违约方
6、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在以下两种方式中择一使用。)(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选贸仲时可约定仲裁的地点)仲裁解决,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注:可选的仲裁机构主要有下列几类: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会有北京总会、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具体仲裁地点可选择总分会所在地,也可根据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环境和资源,选择合适己方的地点仲裁,贸仲认可异地仲裁;二是
7、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辖市及部分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三是其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2)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 人民法院(或 铁路法院)起诉。(注:(1)各地铁路法院受理范围有所差别,但铁路法院对我公司最有利;(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注:当事人在选
8、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选择比较了解、熟悉,能依法、客观、公正处理纠纷的机构。特别是可以选择与合同有关的铁路法院进行争议处理。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二者都选,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对于仲裁机构的名称应准确,否则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第十一条 合同语言和适用法律(注: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删除本条款。)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9.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二条 通知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
9、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送达甲方,则送至:地址: 邮编:收件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如送达乙方,则送至:地址: 邮编:收件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第十三条 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选其一:至 年 月 日终止;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至固定期限 日/月/年后终止;)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约地点: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签约地点关系到发生争议情况下,何地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因此签约地点应尽量填写对我方有利的地点,无论是否真实、客观。建议将合同签约地点确定为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甲方:_公司 乙方:_公司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
11、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
12、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
13、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
14、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