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委会各专业评审组:为进一步提高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质量,推进评价工作科学化,根据今年职称评审通知 “关于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组评审全面推行面试答辩”要求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2011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试点情况,现就做好面试答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面试答辩的目的面试答辩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面试答辩,有助于评委判定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有助于评委全面直接地
2、了解和掌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以便对申报人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面试答辩是专业组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答辩结果作为专业评审组和评委会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时的重要参考。二、面试答辩的基本原则面试答辩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坚持突出业绩和能力为先、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进行。面试答辩结果申报当年一次性有效,不对外公布,面试答辩结束不得进行复议、复评。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三、面试答辩的对象和内容结构面试答辩对象:经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评审组审核,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面试答辩对象范围。面试答辩一
3、般应有申报人自我工作简述、回答其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方面的内容。工作简述要求申报人对获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情况等进行简要陈述。专业问题由面试答辩评委主要根据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拟定,其中一题侧重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情况,另一题侧重申报人的论文、著作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四、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面试答辩的指导协调;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评审组负责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面试答辩的评委一般由出席专业组评审会议的评委担任。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各专业评审
4、组可根据其自身专业设置和申报人数等情况组成若干面试答辩小组进行,面试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面试答辩的时间原则上为每人15至20分钟。必要时面试答辩评委可视情适当缩短或延长答辩时间。面试答辩评委的职责:1.负责面试答辩问题的拟定;2.按规定要求开展面试答辩工作,并做好面试答辩记录;3.按照评价要素,客观、公正地对面试答辩对象进行评价。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做好面试答辩会议的简要记录,包括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对象、面试答辩题目及回答要点、面试答辩主持人、提问评委、评委成员等。五、纪律要求(一)申报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进行面试答辩。(二)申报人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维护答辩会场秩序和遵守场内纪律。答辩时,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携带参考书籍和通讯工具。(三)答辩中,必须做到有问必答。答辩完毕,不得在场内滞留。退场后不得与未答辩人员交流。 (四)面试答辩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面试答辩评委或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专业评审组按有关规定需要与申报人回避的,应在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全程回避。(五)面试答辩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答辩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012年9月4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