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伙 经 营 协 议 书甲 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乙 方: 身份证号: 住址:根据双方共同利益,为商业用户提供更全面的管理服务,双方一致协商决定成立 鸿阳超市管理咨询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乙方为事业部经营负责人,甲方作为事业部的控股方和法人代表。一、双方出资方式及权益:甲方:提供合法经营资格,允许事业部使用甲方公司名称、商标、无形资产对外宣传、承接项目。甲方享有事业部所属完整的客户网络及管理服务范畴内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合法获得甲方签约生效管理项目费用“标的”的35%金额收入份额,拥有该事业部针对甲方整体形象、投资、主营发展方面的最终决策权。乙方提供事业部办公场所,承担该事业
2、部的执行经理职责,享有该事业部完整的客户网络及管理服务范畴内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合法获得由甲方签约生效管理项目费用“标的”65%的金额收入份额,其业务开展所必须的费用支出及该事业部成员薪资均包含在内。 二、超市管理咨询事业部 经营范围: 超市(含食品、百货、生鲜范畴)管理咨询服务,具体为“项目筹建”、全年“委托管理”及“职业经理人输出”服务。 三、经营性质及担保:该事业部为甲方下设非法人经营机构,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使用甲方公司名称及其无形资产,受双方合法互保。事业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经双方确认的规章制度作为附本)及本协议规定,维护甲方和客户的共同利益,接
3、受甲方宏观管理方面的监管,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若有违反视作违约。四、本协议组织机构 :设事业部执行经理壹名,负责对其经营运作与成本核算。另可根据事业部经营发展需要,并经甲方同意后下设各业务科、室机构。五、本协议合作形式、财务分配: 1、甲乙双方以合伙经营形式开展超市管理咨询服务范畴内的诚信合作。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即执行财务分配制度,具体为:甲方享有本协议约定业务范围内,由甲方签约生效项目的“标的”总额35%的收入;乙方则享有项目“标的” 的65%的份额收入分配权; 3、甲方享有乙方以甲方名义签约,使用甲方印章,由乙方独立营销签约并完成工作的超市管理咨询项目“标
4、的”金额20.0%的收入(该项目实施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协调员壹名);乙方则享有项目“标的” 的80.0%的份额收入分配权; 4、甲方享有由甲方提供超市管理项目信息,但由乙方独立洽谈签约并完成工作的管理项目的“标的”20.0%的收入(注:乙方以甲方名义和印章签约),乙方则享有项目“标的” 的80.0%的份额收入分配权; 乙方上述财务分配均包含事业部独立运营的全部经营成本在内。 双方特别约定:事业部在第一个完整年度的超市管理项目保底额为叁拾万元整(甲方承诺每年度提供给事业部成交管理项目“标的”额为壹拾伍万元整),乙方则承诺完成上述约定指标,并以年度30万元保底额为基数逐年递增20.0%作为本协议业务
5、考核指标来实施和财务分配。六、双方权益和义务:A、甲方权益及义务 1、甲方在制度管理、再投资分配及“项目经理”职务任命事项具有审核权;甲方负责本公司网站的投资建设和统一对外宣传,凡涉及事业部业务中的法律内容,事业部执行经理必须征求甲方意见,若有意外资金支出时,由双方协商分担; 2、甲方和事业部均承诺对上述约定的业务额所享有收入比例部分,均有依法交纳税金的义务,并遵守行业合法经营原则。 3、甲方和事业部对其业务管理资料与信息(包括商业机会)有权利共享及主动收集提供的义务,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下属其它各事业部之间“核心资料”机密回避或有偿使用制度,乙方若有违反则视作违约。B、乙方权益与义务1、乙方享
6、有本事业部内部员工的调动权,事业部辞退的员工须由甲方行管部负责另用或再培训竟争上岗;乙方享有对新聘员工自主录用权,但新聘员工档案资料须备案甲方行管部。2、乙方享有本事业部员工薪酬奖励分配权、处罚权,对员工有培训计划和实施提升盈利目标的义务,同时,对乙方方案的实施有书面告知甲方备案的义务。3、双方为保证事业部快速和持久发展,双方在本协议期内均需遵守按财务分配比例计提10%现金为事业部发展储备金,任何一方若有违反则视作违约。4、合作期间,乙方针对甲方及客户均需遵守“职业道德”,合作期满后,乙方及事业部成员叁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搜猎对方人员,若违反则视作本协议违约。七、本协议保密约定: 双方约定:双方
7、合作期间及之后叁年内,在制度、财务、人事及业务范围内均须遵守保密约定。乙方在遵守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起草制定本事业部之岗位职责及项目实施细则和公司形象标准。同时约定双方针对任何第三方必须承诺其协议范围内的保密责任,若有违反则视作本协议违约。八、本协议违约责任: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有全面履行约定内容的法律责任,双方若有擅自中途退出违反者,则双方自愿约定本协议违约金为:贰拾万元整,若有一方违约,双方诚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九、特别约定:乙方(包含事业部成员)合作期满不再续约,自愿承诺不得使用本事业部的客户网络,甲方的客户网络、管理资料及运作模式。同时乙方(包含事业部成员)承诺叁年内对本事业部(包括甲方)遵守同业竞争回避制度,若有违反,则视为本协议违约。十、生效及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合作期限约定为叁年整,即2007年8月 日至2010年8月 日止。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复印件、传真件均承认有效。甲 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签名):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243号 地 址:法人代表(签名): 担保人(签名): 电 话:0571 - 88954175 88942294 电 话: 签约日期:2007年8月 日 签约日期:2007年8月 日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