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装饰公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2009年3月 为深入贯彻局和股份公司两会及经济研讨会精神,落实公司制定的贯彻两会精神的具体措施,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同时根据在建工程跨度逐步扩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全项目的管理,实行矩阵管理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六部一室,分别为财务部、经济部、工程技术部、设备部、物资部、机械机电部、办公室(兼人事)。各项目点根据组织机构分设各部门。为加强公司对项目管理,现实行本项目管理办法。一、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扩大)会,传达上级会议、文件、领导指示精神,集中讨论、研究公司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与发展问题,协调、解决公司与各项目存在的各种矛盾与问题。二、各项目部
2、及时上缴股份公司规定的各款项。三、各项目主要骨干人员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量考核后,决定聘用并套用相应的待遇。四、职工在公司内部(施工点之间)的合理流动,由公司经理根据施工点生产或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五、公司资金管理统一由公司经理根据施工点生产或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六、公司材料采购需经公司经理同意。七、各项目点每个配合队伍当月结算金额需经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否则财务不得入帐。八、各项目主要或关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需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各相关技术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实施。九、各项目经财务、经济、物质等部门必须于每月3日前将各项目点的成本分析、配合队伍结算情况、物质采购、消耗及库存情况(主材)报公
3、司基地办公室。十、各项目各项报表(施工产值报表、上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评定月报表、质量评定累计台帐、原材料试验统计台帐、试样试验统计台帐、材料试验统计台帐、事故/事件报告表、机电设备事故(月)报表、机械统计报表、配件消耗汇总表、工资报表等)应于每月23日前报至公司各相关部门,以便公司全面了解各项目生产经营情况和统一汇总上报。十一、各部门管理制度见附件。十二、各项目点结合股份公司的检查进行年中和年终两次检查评比考核。附件1人事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现根据国家劳动人事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劳
4、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制度:一、 人事管理1、职工在公司内部(施工点之间)的合理流动,由公司经理根据施工点生产或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2、职工因工作需要,由某一施工点调往另一施工点时,需持原施工点劳工开具的调动介绍信前往公司总部劳工办理手续。如未办理手续的,则追究原施工点劳工责任。特殊情况下,可由原施工点劳工到总部劳工为调动职工统一办理调动手续。另一施工点凭公司总部劳工开具的调动介绍信,给调入职工建立工资关系。无公司总部劳工开具的调动介绍信,施工点劳工不得给调入职工结算工资、奖金,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3、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工程技术、财务、办公室、经济、物资、设备)的股级干部由公司领导按德才兼备、
5、任人唯贤、能上能下的原则进行正常任免。各施工点工段、车间、的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各施工点负责人推荐,公司领导集体研究任命,其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施工点完工或因工作关系,中层干部调往另一施工点工作,未经公司重新考核任命,则该同志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4、各施工点业务人员的配备,由公司各主管部门业务负责人推荐,公司统一调配,同时,各业务人员上岗时必须持聘书或业务上岗证书,并经局有关业务部门同意(如财会人员等)。5、公司将定期对中层干部按德、才、勤、绩标准进行全面考核,从而促进公司中层管理干部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业务水平的提高,对工作不称职、业务水平差、职工反映大的中层干部或业务人员,采取转岗、
6、换岗处理。6、各施工点、工段、车间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可对基层班组进行优化组合,有权任免班组长,将任免情况报公司总部备案。7、严格控制各岗位人员的工种性质,未经局人事部门同意,各施工点不得随意改变职工的工种。对部分现不在原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返回原工种岗位工作。8、各施工点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编。对管理人员的配备,由公司根据工程大小、时间长短进行合理配置,因岗设人,能兼职的工作尽量安排兼职,真正做到减员增效。9、加强外来工(含内招民工)的管理,除特殊工种或因生产、工作急需时,才考虑招收外来工(含内招),招用外来工(含内招)应严格按局人事部门规定,办理外来工
7、(含内招)的申报录用手续,必须经公司经理审批同意。新订合同的临时工及招收来的外来工(含内招)不能从事财务、统计、仓库及办公室等岗位。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每个施工点只允许一个与局人事部签订合同的城镇临时工从事勤杂工作。10、凡申请调入或调出公司的职工,需经公司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并经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劳工部门方可凭条办理调入、调出手续。同时,对已批准调出公司的职工,必须在原施工点各有关部门办清手续、施工点负责人签字后,施工点劳工方可开出工资介绍信到公司总部办理调出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而且追究施工点劳工的责任。11、各施工点劳工应在每月初将本施工点上月的人员变动情况书面或电话汇报公司劳工,以利公司
8、经理及公司总部劳工部门随时掌握施工点的人数及人员分布情况。1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增强职工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公司将根据各施工点的生产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以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技术水平和思想素质。二、 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1、 严格考勤、记工制度,班组每天要如实考勤,记工表须填写班组名称、记工员姓名,由工段、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记工表交施工点劳工,并经施工点领导签字后造表。如发现弄虚作假,则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2、加班(连班)必须填写加班(连班)任务单。因工作需要,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职工加班的,由班组填写加班内容、加班时间,由工段、车间
9、负责人签具意见后,月底统一交施工点领导审批后,按加班时间在6小时以上的可算一天,在6小时以下的,按小时工资计算,有关加班加点的定义和工资的发放标准按劳动法中的规定执行。3、各施工点应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职工休息,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对职工休息可采取补休或过大礼拜的形式。如果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职工休息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期按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各工段、车间或部门应提前将加班人员名单,书面报施工点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5、职工请假,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严格按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制度执行,严格请销假制度。职工请假应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
10、“请假条”,并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类别、请假时间。职工请假应由班长、工段、车间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施工点领导批准后,交施工点劳工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事假3天以上需公司经理批准;请事假满一个月以上的,需报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6、职工请假应按批准假期按时回岗上班,并向施工点劳工销假。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回岗工作者,应通过电话或电报等方式提前向施工点领导申请,说明理由,并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无故超假者,作旷工处理。同时,对未经领导同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也作旷工处理。7、在本公司工作连续满一年的固定工、合同制工人以及与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农民工的探亲假、
11、年休假待遇,执行股份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各施工点严格把关。8、职工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日团聚的,则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探亲假需一次休完,不转下年度;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不超过15天;病假需要医院证明,施工点领导签字后方可有效。三、 工资、奖金管理1、工资的结算必须凭施工点领导签字的记工表及加班(连班)任务单等原始资料,未附原始资料的班组,劳工员不予结算。工资结算后,施工点劳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当月的工资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公司劳工及局(工程处)人事部门。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假期以及按股份公司规定享受探亲假、年休假的职
12、工,其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股份公司有关文件执行。3、职工因病休息,需凭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证明,病假条应有医院盖章,并经施工点领导同意后,劳工员方可按规定结算病假工资。陪人假的工资结算手续相同。4、因工程衔接不上暂时闲置放假的人员,放假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局有关规定。10、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或自己擅自离岗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处罚。11、岗位工资发放参照局有关制度由各施工点报公司经理同意后实施。12、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从报到之日计算。见习期满,经考核后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13、岗位工资随本人的职务变动面变动,即随岗变动,在岗则有,下岗则无。如本管理规
13、定与公司以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附件2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落实各级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更新和开发新技术,促进科技进步,保持本公司在股份公司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技术负责人包括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部长、工程师及公司下属施工点技术组长等。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各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水工工程师、建筑工程师、机械工程师等各类技术人员。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本公司建立以公司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工作系统。第五条 工程
14、管理部和施工点技术组分别在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分管施工点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点技术组同时受股份公司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的领导。公司的技术管理机构是直接对股份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的职能机构。第六条 技术管理机构的职责一、技术负责人:(一)领导建筑装饰公司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和股份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三)贯彻股份公司的质量方针和年度科技进步纲要,组织总结本公司的年度技术工作。(四)领导开展技术革新,审查本公司的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和合理化建议。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五)组织审查本公司承建工程
15、的施工组织设计,审定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六)检查下属施工点工程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七)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升、奖惩等方面有建议权。二、公司工程管理部:(一)公司工程管理部在业务上受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股份公司工程管理部的双重领导,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公司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标准、规程、规范及股份公司和本公司的技术管理规定。(三)向公司领导提供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和技术资料,便于领导决策。(四)组织编制本公司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并选择最佳方案,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五)建立和健全本公
16、司施工测量队伍,严格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样及试验工作。(六)组织指导各施工点技术组编制代用材料的计划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可行性技术报告书。(七)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检查和督促下属施工点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遵守规范和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八)做好技术总结,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九)协助办公室搞好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学习和技术培训。(十)负责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信息的搜集,掌握有关行业科技信息动态,选择、汇总成册定期发放到有关人员。(十一)对本公司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四、施工点技术组(一)施工点技术组在业务上受项目
17、部和工程管理部的双重领导,在项目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二)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单位)工程施工方案,担负工程项目施工总体布置和临时建筑附属工程设计工作及相应的审查工作。(三)遵守国家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和本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四)与设计、监理等部门协定土建方面的设计图纸供应计划。负责该部分图纸的收发工作,并及时组织好图纸、文件的自审和会审工作,同时对重大的工程技术问题向有关技术人员交底。(五)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检查和督促技术人员遵守规范、规程和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编制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编制关键工序和重要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七)做好工程
18、施工过程记录工作和工程竣工总结。(八)建立健全施工测量队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九)建立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试验室,加强试验队伍建设,做好试验检验工作。(十)总结施工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第三章 各级技术职务岗位职责第七条 公司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一、在总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二、主持编制本单位担负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单项工程施工方案、特殊工序、关键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三、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四、组织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主持主要
19、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量问题,负责领导本公司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五、主持图纸会审和重点工程的技术交底。六、主持公司内的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人员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七、深入现场,指导施工,督促本单位技术人员遵守规范、规程和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八、领导编制本单位技术革新项目,负责本单位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合理化建议。九、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质量负技术上的责任。十、组织人员进行技术资料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并描绘竣工图,定期移交和归档。第八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二、组织编制本单位担负的工程的单
20、项工程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认真贯彻执行。三、负责工程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工作,并主持建筑物位置、轴线、标高等的预检,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四、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五、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安全教育。六、负责整理技术档案的全部原始资料,并整理施工技术小结及绘制竣工图等。七、对本单位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惩等方面有建议权。第九条 施工点技术组组长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项目部技术组在业务上受项目部和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的双重领导,在项目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标准、规程、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三、领导组
21、织进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总体布置和临时建筑附属工程设计及相应的审查。四、领导组织有关力量编写单项工程施工方案及特殊工序、关键工序施工的作业指导书,同时主持图纸会审和重点工程的技术交底。五、做好技术总结,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做好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六、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检查和督促技术人员遵守规范、规程和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七、参与审批下属单位上报设计的重要技术图纸和技术文件。八、对本单位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惩等方面有建议权。第四章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十条 高级工程师主要职责如下:一、参与公司各时期的工程技术发展规划、经营决策和重大技术改造决策。二、负责组织解决本岗位
22、工程施工设计、施工技术、安全质量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并与有关部门制订技术攻关方案。三、负责主持召开工程技术例会,布置和检查工程施工中的技术工作。四、直接指导工程师、工程管理部门的技术工作。负责解决技术和技术管理上重大问题。五、深入现场,指导施工,督促本单位技术人员遵守规范、规程和按图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六、对本单位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的聘任、奖惩有建议权。第十一条 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工程技术要求,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二、做好施工现场布置和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文明施工,把好工程质量关。三、参与工程概算的编审和补充,并及时提供工程概预算或结算的有关资料。四、工程施工中,遇到
23、属于设计或施工技术重大问题从而影响正常施工时间,要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高级工程师汇报或反映情况。五、直接指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技术工作,负责解决技术和技术管理上较复杂的问题。六、对本单位的中、初级技术员和技术工人的聘任、奖惩有建议权。第十二条 助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自觉遵守上级颁发的技术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努力提高专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二、协助工程师完成所布置的工程施工设计、施工生产技术或工程概预算编制、现场施工管理等技术工作。三、熟悉施工图纸,贯彻执行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四、负责完成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技术任务。五、直接指导技术人员的技术工作。六、对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
24、奖惩有建议权。第十三条 技术人员主要职责如下:一、自觉遵守上级颁发的技术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努力提高专业技术素质。二、熟悉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贯彻执行施工计划。三、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的填写,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四、指导技术工人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做到文明施工。五、负责完成助理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六、对技术工人的升级、奖惩有建议权,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技术工人有权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第五章 工程技术管理第十四条 工程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正确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技术工作的指示与决定。二、研究、认识和利用技术规律,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充分发挥技
25、术人员和现有技术物质条件的作用。三、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进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四、促进企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教育、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五、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中的科技含量。第十五条 技术责任制技术责任,就是对企业的技术工作系统和各级技术人员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从而有利于使全公司的技术工作和谐而有节奏地进行,是公司技术管理的核心。实行三级或四级技术责任制,即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部长及施工点技术组组长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各级技术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问题,如施工方案、
26、技术措施、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等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一、施工组织设计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出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大、中型工程或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中、小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点技术部组组织编写,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查,在总工程师授权情况下可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二、施工图纸的熟悉与会审制度:工程开工前,对施工设计图纸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研究,掌握设计意图,考虑有效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会审时提出改正意见。图纸会审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后将
27、设计变更的资料纳入工程档案并作为施工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三、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逐级进行书面或口头技术交底,使他们明确担负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掌握关键环节,以利施工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做好交底记录。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规范要求,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的施工方法,以及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四、建立业务会议制度:施工技术系统业务会议,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由施工点技术组负责召开,解决施工中的具体技术问题。五、材料检验制度: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进行试验或
28、检验,合理使用资源,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凡是施工用的材料,如钢材、水泥、止水带、掺合料、外加剂、焊条等结构材料,应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试验检验。公司各施工点必须加强对材料、构件检验工作的领导,建立试验、检验机构,配备试验人员,充实试验、检验仪器设备,提高试验与检验工作的质量。六、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单位工段验收要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和质检部门的规定执行。七、技术责任制度:建立技术管理责任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公司属单位每项工程开工前或改变施工方
29、法,必须将详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复核、审批,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第十七条 技术总结和竣工资料一、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原始记录和资料初稿由负责具体施工的单位或技术人员提供。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二、竣工资料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便存档。三、技术总结,在总工程师或项目总工程师主持下,由工程管理部门提出计划,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编写。第十八条 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一、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传递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知识的信息,或新
30、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继续教育的学习。二、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每年不少于40小时。三、由技术负责人会同人力资源部就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问题拟出计划,贯彻实施。附件3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财产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及股份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装饰公司及公司各施工点,凡进入本公司施工范围的有关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第三条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第四条 如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令、
31、法规、制度和标准相抵触时,按国家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执行。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 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经理及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各施工点负责人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第六条 各岗位人员
32、的安全职责一、经理安全职责(一)对建筑装饰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建筑装饰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贯彻股份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总指标,执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三)制定建筑装饰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建立健全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四)制定并落实建筑装饰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五)组织本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车间(队、工段)级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保证本单位
33、工作场所的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六)督促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开展工作,支持和鼓励他们履行职责和行使管理权力,认真研究注册安全主任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七)加强对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八)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对在安全生产上有显著成绩的施工点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九)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为预防重大事故提供必要的资源。(十)注意了解全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听取
34、安全情况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的安全职责(一)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指导制订建筑装饰公司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三)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组织研究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四)组织和领导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三、其他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35、(一)副总经理对管辖施工点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积极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三)在审批设计和其他技术文件,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时,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规范和标准,严格把关。(四)组织或领导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如制订、修订各项安全技术规程、研究和解决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等。(二)制定级危险源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三)制定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四)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成
36、果,开展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研究工作,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五、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是建筑装饰公司的安全责任部门,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二)制订或修订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三)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工伤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重大危险源及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7、的台账管理。(四)协助领导组织召开每月安全生产例会,综合分析本月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和职业危害因素,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五)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和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整改。(六)在业务上向各岗位生产人员提供指导和培训。(七)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八)必须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如实上报。(九)根据上级规定,参与拟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及清凉降温费发放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查、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品),检查执行情况。
38、(十)对单位或车间进行安全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工作。(十一)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安全活动,评选安全先进单位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十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收集工伤鉴定所需的有关资料,参加工伤鉴定会议。六、机电、物资部的安全职责(一)对公司机械、动力、电气、仪表、设备、管道、通风排风、生产性建(构)筑物以及防雷、防静电等措施的安全状态负全面责任。(二)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或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三)组织设备大、中、小修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操
39、作规程进行。对机械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的齐全有效负责。(四)对新购设备、物资进行安全审查(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符合质量标准),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作业工人的安全操作培训。(五)做好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如车辆年审、过户、报废、车辆保险和出险申报赔付)等业务。(六)做好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七)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危险物品储存设施、发放等管理工作。七、经济部的安全职责(一)把安全管理目标纳入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并分解到考核指标中。(二)把安全生产指标列入各施工点或部门经济承包合同,与效益指标同
40、时考核。(三)负责对外包队的资质、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技术力量、设备能力进行严格审查,签订合同时应有合法的安全责任条款。(四)在统计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时要正确统计各项安全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八、人力资源部的安全职责(一)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可分配工作。在晋级、提升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二)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与工作调动,应符合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安排好特种工种人员安全培训,有计划地组织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复审工作。(三)负责组织安排各施工点干部、工人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四)定期组织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病的职工要安排治疗,对不能从
41、事原岗位工作的,应作好调配工作。(五)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工伤鉴定会议,负责工伤待遇申报工作。(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健津贴和防护用品标准。九、办公室的安全职责(一)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二)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三)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与处理。十、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确保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教育经费。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保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专款专用。十一、施工点安全员的安全职责(一)
42、对本施工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接受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工程管理部的业务监督、业务指导。(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三)拟订、修订施工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点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四)认真抓好安全建设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安全日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五)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长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六)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督促班组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车间(班组)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
43、安全措施,及时向上书面报告。(七)组织或参加本施工点的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十二、现场生产调度部门的安全职责(一)在生产调度时,必须对安全生产负责,遇有异常情况,应按“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二)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前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组织有关部门在使用有关设备前进行试运转验收工作。(四)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五)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做好现场防护工作。十一、
44、职工个人安全职责(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监督。自己不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实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三)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四)工作前必须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五)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各种材料物品不能乱堆乱放,应保持作业现场整洁,以便通行,做到安全生产。(六)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七)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安
45、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和增强对事故发生的应变能力。(八)按规定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九)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介绍事故的有关情况。第三章 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 安全活动日制度一、各分公司每月要确定2天为安全活动日,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以班组间开展为主。二、活动内容:学习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定及各种安全技术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总结本单位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表现者,结合实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征集本单位对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开展安全知识
46、竞赛和安全技术竞赛;讨论分析本单位、本班组发生各类事故情况。三、活动组织:安全主任、班组长或安全员要亲自组织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四、各级领导要经常到工地、车间或班组参加安全活动,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九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一、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生产工作例会(企管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施工点负责人。二、例会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本季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以及事故情况;各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结合公司生产情况,布置下季度生产、安全工作。三、公司生产工作例会后,各施工点应及时将会议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个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布置生产和安全工作。第十条 现场碰头会制度一、凡是机械设备、营造布置系统安装拆除、多人作业场所,都必须面对工作现场,召开现场安全碰头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二、现场安全碰头会内容: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安全监护人;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彻底的处理;对无法解决或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协商确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 安全指令制度一、凡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各种事故隐患,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直接下达安全指令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各单位在接到指令书或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