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桂项目暂停施工,合同风险防范需注意的几个问题鉴于目前全国铁路建设项目停、缓建的大背景,云桂铁路项目亦将进入实质性全线停工状态。项目的停工将对主合同、分包合同、物资采购等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为厘清各项权利义务关系,也为复工阶段进行相关索赔打下坚实基础,我部门根据现场的情况,并结合主合同、云桂公司印发的单位工程阶段停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就云桂项目暂停施工,合同风险防范需注意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参考: 一、暂停施工前,需要完善的工作1、对业主、监理所下发的整改通知进行全面梳理,落实整改,达到业主、监理的要求。2、停工工程需满足单位工程阶段停工管理办法(云桂云铁工【2011】126号)第十条规
2、定的条件。3、完善已完工程的“验工计价”相关手续,上报给业主。4、根据施工合同中关于“验工计价”后付款支付的相关约定,向业主发出付款催告函。5、收集、识别、整理铁路暂停施工原因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监理往来文件、通知、会议纪要,铁路项目停、缓建的新闻报道等)二、暂停施工期间,需完善的工作1、按单位工程阶段停工管理办法(云桂云铁工【2011】126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2、按施工合同中关于停工索赔方面(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3条)规定的索赔程序、时间向业主、监理提出暂停施工期间发生的的损失的索赔报告。索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工期索赔(2)工(现场人员的工资及费用
3、)、料(现场物资、材料的保管看护费用及因暂停施工与第三人解除/中止采购或租赁合同增加的费用)、机方面发生的费用(自有机械设备的保管看护费用及因暂停施工与第三人解除/中止采购或租赁合同增加的费用)(3)因暂停施工增加的保险费用(4)因暂停施工增加的财务费用(5)因暂停施工增加的临时用地租金(6)因暂停施工增加的人员、物资、设备等的进退场费用(7)因暂停施工增加的管理费用。(8)因暂停施工增加的中止/终止各类合同产生的其他费用(9)因暂停施工增加的其他费用。3、处理好与第三人签署的物资/设备采购和租赁、服务、分包(系指自行委托承揽的分包单位。现纳入清退范围的分包单位按照原计划继续推进)等合同事宜。4、对停工期间工程保险合同是否中止履行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意见。若经公司同意中止,按照合同要求就保险变动事项向业主提出申请。附件:云桂铁路云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 法律事务部 2011.1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