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协议出售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一座10层楼房(坐落于陈元光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东边,坐北朝南,西边与汪少发交接(自墙),东边与徐军交接(公墙),南边为陈元光大道,北边与二里井交接)第 层出售给乙方。建筑面积约148(8.52m17.3m)。实际面积以现房为准。 二,房款价格及付款方式 房屋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含其他公用附属设施。乙方首付款 元,余款分 次、每次 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三,权利变更事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的占有、使
2、用、收益、处分、出租、担保、抵押等各项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否则,负有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第三人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并保证乙方享有等同甲方的居住权利。 五,本合同签订时尚不具备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条件,待条件许可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六,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居住,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损失;电梯等各项附属设施若发生故障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维修解决。 七,若发生行政拆迁行为,相应补偿款发放后,甲方应将与该房相应面积的补偿款全额转移给乙方。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公证手续。 九,双方系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付违约金为购房款总额的30%。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或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后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甲方:乙方:见证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