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企业、冶金有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水利、电力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
2、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责任制是否完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保用品发放情况;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应急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情况。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
3、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点)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情况。 5、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
4、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低押金等情况。 (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对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4月7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
5、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和工商贸及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7、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统计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统计,并及时汇总上报。 四、检查时间与方式 此次大检查从4月8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镇和部门全面
6、检查、县安委办重点抽查、县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30日前以企业自查为主。各企业要对各岗位、工序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5月14日前,各镇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以及关键环节与部位要作为重点进行反复检查。5月15日至25日,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县安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镇政府开展重点抽查。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定) 。请各镇、各部门于4月1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检查方案报送县安委办。5月3
7、0日前将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县安委办,以便县安委办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镇、各相关部门、各企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迅速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 2、突出重点,深入检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危及安全生产或引发事故的蛛丝马迹。交通运输、矿山、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建材、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
8、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要根据二季度工作任务,围绕二季度容易引发地质灾害、水害等季节特点,深入开展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水专项治理整顿,关闭淘汰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环境的矿山,鼓励支持矿山安全技术改造。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要突出抓好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要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落实县镇两级以及镇、村(社区)、村民组(街道)的“打非”责任,完善“三专盯
9、一专营”等工作措施,依法加强批发企业、零售经营点的管理和控制。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海事等部门要切实加大陆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人流车流密集路段、事故高发时段、重点渡口、码头、水域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大型过境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车、校车、旅游车、农村长途客运班车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类车辆的检查和管理,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各类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现象,确保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要突出建筑施工安全。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
10、项治理,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质量保障措施,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等的监督管理,杜绝无施工许可证施工和施工项目“脱管”问题,加强对建筑重要设备的检验、检测和维护管理,防止带病运行或冒险运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练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加强动态监控,加强对脚手架搭建标准的执行检查力度,以防止坠落、垮塌等事故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教育、电力、农机、渔船、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
11、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抽查、互检、诊断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5、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6、严明纪律,及时汇总。各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谁管理、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不检查负全责”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检查、督查人员对被检查的企业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并签字后报本镇、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送县安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