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物维修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是租赁物的合法所有人,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希望获得租赁物的维修服务;3. 双方在诚信、公正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维修服务内容1. 乙方委托甲方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保证租赁物在良好工作状态;2. 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维护、修复租赁物的故障、更换零部件等;3. 维修服务应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维修费用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维修费用标准支付维修费用;2. 维修费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2、;3.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维修费用。三、维修质量保证1. 维修完成后,甲方应提供保修期限,并保证在保修期内免费修复已维修部位的任何故障;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正确使用租赁物,避免人为损坏;3. 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租赁物故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四、违约责任1. 如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维修服务或支付维修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五、保密义务双方对协议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应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六、争议解决因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进行解决。七、协议生效与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八、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签署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