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创作协议标题:内容创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即:甲方:(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全称或名称)乙方:(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全称或名称)鉴于甲方具备内容创作的能力和经验,乙方有需要让甲方创作相关内容,并为此支付相应报酬,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为乙方创作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第二条 内容创作要求1. 甲方在创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 甲方应以真实、准确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不得故意夸大事实或虚构信息;3. 甲方创作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含有淫秽、歧视、暴力或违
2、背社会道德的内容。第三条 作品的版权1. 甲方在创作过程中所创作的内容,其版权归乙方所有;2. 乙方在享有作品版权的同时,应确保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3. 乙方有权对创作的内容进行修改、编辑、发布等,并可为此支付相应的报酬。第四条 报酬支付1. 乙方应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报酬标准,按时支付甲方进行创作的报酬;2. 报酬支付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支付平台等方式,双方应在协议签订后确定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五条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予以处理。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协议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双方达成书面一致的协议终止;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第八条 其他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项,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