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遗保护协议书甲方:(行为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乙方:(行为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鉴于甲方与乙方共同关心和重视申遗项目的保护工作,并为有效保护申遗项目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特订立本申遗保护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甲方所申遗的项目能够得到适当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促进申遗项目所蕴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传播和弘扬,为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维护和发展做出贡献。二、协议内容1. 乙方将全力支持并参与甲方的申遗项目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金援助等;2. 甲方将依法依规对申遗项目进行保护,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3. 双方将共同努力,推
2、动申遗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传承和弘扬,通过宣传、展览、教育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申遗项目的重要性和独特价值;4. 双方将加强合作,开展相关研究和调查,共同完善申遗项目保护措施和管理机制;5. 甲方及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三、协议履行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2. 甲方及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四、争议解决1. 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 甲、乙双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合同效力,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4. 本协议的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